卷二周语中

作者:左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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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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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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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4804字

富辰谏襄王以狄伐郑及以狄女为后


〔原文〕


襄王十三年1,郑人伐滑2。王使游孙伯请滑3,郑人执之。王怒,将以狄伐郑4。富辰谏曰5:“不可。古人有言曰:‘兄弟谗阋、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诗曰6:‘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若是则阋乃内侮,而虽阋不败亲也。郑在天子,兄弟也7。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8;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子颓之乱,又郑之由定。今以小忿弃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无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征于他,征于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义;弃亲即狄,不祥;以怨报德,不仁。夫义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义则利不阜,不祥则福不降,不仁则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王其不可以弃之。”王不听。十七年,王降狄师以伐郑。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其无乃阶祸乎?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9,杞、缯由大姒10,齐、许、申、吕由大姜(11),陈由大姬(12),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之亡也由仲任(13),密须由伯姞(14),郐由叔妘(15),聃由郑姬(16),息由陈妫(17),邓由楚曼(18),罗由季姬(19),卢由荆妫(20),是皆外利离亲者也。”王曰:“利何如而内,何如而外?”对曰:“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斩、亲旧。然则民莫不审固其心力以役上令,官不易方而财不匮竭,求无不至,动无不济。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是利之内也。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夫狄无列于王室,郑伯南边(21),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狄,豺狼之德也,郑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贤也。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而弃之,是不庸勋也。郑伯捷之齿长矣(22),王而弱之,是不长老也。狄,隗姓也,郑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爱亲也。夫礼,新不间旧,王以狄女间姜、任(23),非礼且弃旧也。王一举而弃七德,臣故曰利外矣。《书》有之曰(24):‘必有忍也,若能有济也。’王不忍小忿而弃郑,又登叔隗以阶狄。狄,封豕豺狼也,不可厌也。”王不听。十八年(25),王黜狄后(26)。狄人来诛杀谭伯(27)。富辰曰:“昔吾骤谏王,王弗从,以及此难。若我不出,王其以我为怼乎!”乃以其属死之。初,惠后欲立王子带(28),故以其党启狄人。狄人遂入,周王乃出居于郑,晋文公纳之。


〔注释〕


1襄王十三年:公元前639年。2滑:周同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偃师之南的缑氏城。韦昭注云“先是,郑伐滑,滑人听命,师还,又叛即卫,故郑公子士、泄堵寇帅师伐滑也”。3游孙伯:周大夫。4狄:此指当时活动在陕西东北部的隗氏之狄(属赤狄别种)。晋文公重耳从晋国出奔时曾到该部族避难,参本书《晋语》有关篇章。5富辰:周大夫。6周文公之诗:以下诗句引自《诗·小雅·常棣》,相传此诗为周公所作,故云。7兄弟也:郑始封于周宣王时,其国君是周宣王之弟姬友,因此富辰说郑是周的兄弟之国。8郑武、庄指郑武公(名滑突,公元前770至前744年在位)、郑庄公(名寤生,公元前743至前701年在位)。平、桓:指周平王、周桓王(名林,公元前719至前697年在位)。韦昭注云:“幽王既灭,郑武公以卿士夹辅周室。平王东迁洛邑,桓王即位,郑庄公为之卿士,以王命讨不庭,伐宋,在鲁隐十年。”9挚、畴:任姓诸侯国。挚之都邑在今河南汝南,畴之都邑在今河南平顶山市西南。大任:周文王之母。10杞、缯:姒姓诸侯国。杞之都邑在河南杞县,缯(亦作鄫)之都邑在河南方城。大姒:周武王之母。(11)齐、许、申、吕:姜姓诸侯国。齐之都邑在今山东临淄,许之都邑在今河南许昌之东,申、吕之都邑分别在今河南南阳市之北、西。大姜:周先王王季(即周文王的父亲)之母。(12)陈:妫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淮阳。大姬:周武王的长女。据记载,武王灭商后,访得舜的后裔,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并封为诸侯,即陈国。(13)■:亦作鄢,妘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鄢陵西北。东周初年为郑武公所灭。仲任:■君的夫人。(14)密须:亦称密,商时姞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甘肃灵台西南。商末为周文王所攻灭。伯姞:密须国的女子。(15)郐:妘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新郑西北。东周初年为郑武公所灭。叔妘:韦昭注云“同姓之女为郐夫人。”据《公羊传》,郑武公灭郐是利用了“善乎郐公者通于夫人以取其国。”(16)聃:姬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平舆北。春秋时为楚所灭。郑姬:韦昭注云“郑女,为聃夫人。”(17)息:姬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息县西。春秋时为楚所灭。陈妫:韦昭注云“陈女,为息侯夫人。”(18)邓:曼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湖北襄樊市附近。春秋时为楚所灭。楚曼:韦昭注云“邓女,为楚武王夫人,生文王。文王过邓而利其国,遂灭邓而兼之也。”(19)罗:熊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湖北宜城附近。季姬:韦昭注云“姬氏女,为罗夫人而亡其国也。”(20)卢:妫姓诸候国,都邑在今湖北襄樊市西南。荆妫:韦昭注云“卢女,为荆夫人。荆,楚也。”(21)南:韦昭注引贾侍中说云“南者,在南服之侯伯也。”(22)郑伯捷:指郑文公,公元前672至前628年在位。(23)姜、任:韦昭注云“姜氏、任氏之女世为王妃嫔也。”(24)《书》:指《尚书》,此处所引不见于今本。(25)十八年:周襄王十八年(前634年)。(26)黜狄后:韦昭注云“狄后既立而通王子带,故王废之也。”(27)谭伯:周大夫,其封地在谭(今山东历城东),故称。(28)惠后:周惠王王后,襄王的继母。王子带:惠后所生的儿子,周襄王的异母弟弟。


〔译文〕


周襄王十三年,郑国讨伐滑国。襄王派大夫游孙伯替滑国说情,被郑人扣留。襄王发怒了,准备利用狄去讨伐郑国。大夫富辰劝阻说:“不能这样做。古人有言道:‘兄弟之间虽受挑拨而争执,但仍一致抗御外侮。’周公的诗说:‘兄弟相争在家内,对外一致抗强暴。’如此说来,兄弟不和是内部的冲突,虽有争执不影响手足之情。郑君与天子有兄弟之亲。郑武公、郑庄公为平王、桓王立过大功,我们王室的东迁也依靠过晋国、郑国,子颓作乱又是郑国帮助平定的。现在由于一点忿恨就遗弃郑国,就是因小怨而忘大德,恐怕不行吧!况且,兄弟之间的纠纷不必牵扯外人插手,否则,利益就会外泄。暴露内怨而让外人得利,是不义;疏远亲族而和狄人来往,是不祥;以怨报德,是不仁。蕴生利益靠义,奉侍神祇靠祥,养护民众靠仁。不义则利不丰厚;不祥则福不降临;不仁则民不归顺。古代的英明君王没有失去这三种德行,所以能有广大的疆域,使百姓和睦安宁,美好的名声至今使人不能忘怀。您不能背弃这些德行啊!”襄王不听劝阻。十七年,襄王用狄人的军队去讨伐郑国。襄王感激狄人,打算娶狄人的女子为王后,富辰劝谏说:“不能这样。婚姻是滋生祸福的土壤。因此而有利于自己的是福,让外人得益则有祸。现在您使外人得益,这不是招引祸害吗?从前挚、畴因为大任而得福,杞、缯因为大姒而得福,齐、许、申、吕因为大姜而得福,陈因为大姬而得福,这些都是能使自己获利而和睦亲族的例子。过去■因仲任而亡,密须因伯姞而亡,郐因叔妘而亡,聃因郑姬而亡,息因陈妫而亡,邓因楚曼而亡,罗因季姬而亡,卢因荆妫而亡,这些都是使外人得益而离弃亲族的例子。”襄王问:“怎样才是使自己获利,怎样才是让外人得益呢?”富辰答道:“尊重贵族,表彰贤人,起用功臣,恭敬长者,友爱亲族,礼待宾客,亲近故旧。这样,百姓没有不齐心竭力听从上面指挥的,官府不必变更常道而财用不致匮乏,要求没有达不到的,办事没有不成功的。平民百姓人人都将利益奉献给王室,这就是使自己获利。如果以上七件事做得不好,民众就会怀有二心,大家都为自己谋利,国家的要求达不到,这就是让外人得益。狄不是王室的封侯,而郑却位在男服,陛下却瞧不起他,这是不尊重贵族。狄人的所为是豺狼之德,而郑国没有违背周室的典制,陛下却蔑视它,这是不表彰贤人。平王、桓王、庄王、惠王都受过郑国的好处,陛下却离弃它,这是不起用功臣。郑文公年纪已经大了,陛下却把他作为年轻人那样来对待,这是不恭敬长者。狄是隗姓,郑却是宣王的后裔,陛下却苛待它,这是不友爱亲族。根据礼制,新的不可以取代旧的,陛下以狄人之女取代姜氏、任氏为王后,这不仅不符合礼制,而且是抛弃故旧的行为。陛下的一个举措就使七德都丢弃,所以臣认为利为外人所得。《尚书》中说:‘有所忍耐才能有所成功。’陛下不能容忍小忿而离弃郑国,还要娶叔隗为后招引狄人。狄像野猪豺狼一样,是不会满足的。”襄王不听。十八年,襄王废黜了狄后。狄人兴师问罪,杀了大夫谭伯。富辰说:“以前我屡次劝谏,陛下不听从,所以遭此祸难。如果我不去抵御狄人,陛下可能要认为我有怨气了。”于是率领自己的部属出战而死。原先,惠后想立自己的儿子叔带为王,所以叔带让他的党羽借襄王废黜狄后之机引来了狄人。于是狄人攻入了周都,襄王逃到郑国住了下来,后来由晋文公接纳护送回国。


襄王拒晋文公请隧


〔原文〕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1,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2。王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3,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4,外官不过九品5,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6,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7。’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旅于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由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注释〕


1郏:在今河南洛阳附近。2隧:指墓道。古代天子死后灵柩从墓道入葬,诸侯不得用此葬礼。3公侯伯子男:周代的封爵等级。4内官:宫中的女官。九御:指九嫔,指天子的妃子。5九品:即九卿,指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等官员。6不佞:襄王对自己的谦称。叔父:指晋文公,韦昭注云“天子称九州之长同姓曰叔父也。”7改玉改行:玉指当时贵族佩带的玉饰,韦昭注云“言服其服则行其礼,以言晋侯尚在臣位,不宜有隧也。”


〔译文〕


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在郏地复位,襄王以土地作为酬劳,文公谢辞,要求死后用隧礼安葬。襄王不同意,说:“过去我们先王拥有天下,划出方圆千里的土地作为甸服,以便供给上帝山川百神的祭品,以备百姓万民的用度,以应付变乱和不能预料的灾患。其余的土地则按规定分配给公、侯、伯、子、男,使他们各有安居的处所,以顺从天地尊卑的等级,不至于遭到灾害,先王哪里有自己的私利呢?他宫中的官只有九御,朝廷上的官只有九卿,不过足以供奉神灵、主持祭祀罢了,哪里敢尽情满足自己的声色口腹之欲而败坏法规制度呢?只是这生前死后服饰器物的色彩和纹饰,则根据地位的高低而有所区别,以表示尊卑贵贱的等级,此外天子与其他人还有什么两样呢?现在上天将灾难降临到周室,我也只能守护住王室的财产而已,又因为我的无能以致劳动了叔父,但是如果改变先王的制度来酬劳我个人所受的恩惠,那末叔父将受到人们的憎恶,因为这不是我个人的财物,否则,我哪敢吝惜呢?前人有言道:‘变换佩玉就要改变步伐。’叔父如果能光扬美德,改姓易朝


统治天下,创造新的制度来显示功业,从而采用天子的礼法来统抚百姓,我即使流放到边远荒地也没有话可说。如果仍是姓姬的掌有天下,叔父依然将作为诸侯,把恢复先王的规制作为自己的责职,那葬礼这样的体制不可更改。叔父继续努力光扬美德,那样的礼仪自然会得到,我如何敢为了私情就改变先世的体制,以至有愧于天下,那我把先王和百姓放到哪儿去了呢?又怎么制定政令呢?如若不然,叔父有土地而自行隧葬,我怎么能管得了呢?”晋文公于是不敢请求隧葬,接受赐地而回国了。


阳人不服晋侯


〔原文〕


王至自郑,以阳樊赐晋文公1。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仓葛呼曰2:“王以晋君为能德,故劳之以阳樊,阳樊怀我王德,是以未从于晋。谓君其何德之布以怀柔之,使无有远志?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3,宜吾不敢服也!夫三军之所寻4,将蛮、夷、戎、狄之骄逸不虔5,于是乎致武。此羸者阳也,未狎君政,故未承命。君若惠及之,唯官是征,其敢逆命,何足以辱师!君之武震,无乃玩而顿乎?臣闻之曰:‘武不可觌,文不可匿。觌武无烈,匿文不昭。’阳不承获甸而祇以觌武,臣是以惧。不然,其敢自爱也?且夫阳岂有裔民哉6,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若之何其虐之也?”晋侯闻之,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阳民。


〔注释〕


1阳樊:在今河南济源以南。2仓葛:人名,阳樊人。3宗祊:韦昭注云“庙门谓之祊,宗祊犹宗庙也。”4三军:指晋的上、中、下三军。5蛮、夷、戎、狄:古代对边远少数民族及周边邻国的称呼。6裔民:韦昭注云“谓凶恶之民放在荒裔者也。”


〔译文〕


周襄王从郑国回到王城,将阳樊赐给了晋文公。阳樊人不肯归附晋国,晋文公派兵包围了阳樊。仓葛大声喊道:“周王因为晋君能布施恩德,所以把阳樊作为犒赏阳樊人怀念周王的恩德,所以不肯归附晋国。大家都以为君主将布施什么德惠来感化我们,使人们不生叛离之心。现在却要折毁我们的宗庙,杀戮我们百姓,无怪乎我们不敢服从啊。三军所征讨的应是蛮、夷、戎、狄的骄情不恭行为,因而要动用武力。我们这些弱小的阳樊人,尚未驯习君主的政令,所以不敢承命称臣。君主如果施给我们恩惠,只要派遣官吏前来晓喻就可以了,谁敢违抗命令,何必调动大军!君主这般耀武扬威,难道不会滥用武力而使将士团顿吗?臣听说:‘武力不可炫耀,文德不可藏匿。炫耀武力就没有威严,藏匿文德就无法光大。’阳樊人既失去了为王室承担甸服的义务,又遇到君主炫耀武力,臣因此而寒心。否则,谁敢只顾自己而不服从呢?况且阳樊并无被放逐的恶民,都是周天子的父兄甥舅,君主对他们怎么如此苛待呢?”晋文公听了这些话,说:“这是君子所说的话啊!”于是让阳樊居民迁出。


襄王拒杀卫成公


〔原文〕


温之会1,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2。晋侯请杀之,王曰:“不可。夫政自上下者也,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故上下无怨。今叔父作政而不行3,无乃不可乎?”夫君臣无狱,今元咺虽直,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而叔父听之,一逆矣。又为臣杀其君,其安庸刑?布刑而不庸,再逆矣。一合诸侯而有再逆政,余惧其无后。不然,余何私于卫侯?”晋人乃归卫侯。


〔注释〕


1温:在今河南温县以西。周襄王二十年(前632年),晋在此与诸侯会盟。2卫成公:卫国君,名郑,公元前634至前600年在位。在公元前632年的晋楚城濮之战中,卫国与楚联盟,因而得罪了晋。因此,卫成公不敢参加晋人战胜楚国之后的践土会盟,只派大臣元咺奉摄君叔武出席。事后,卫成公归国,认为叔武要篡位,遂杀死了叔武,元咺因而逃奔晋国。同年冬天,晋在温召集诸侯会盟,向卫问罪,卫成公与元咺在会上各自申辩,成公败诉,晋人便将成公拘留了起来。3叔父:指晋文公。


〔译文〕


在温的盟会上,晋人扣押了卫成公送到王都。晋文公请求将卫成公杀了,周襄王说:“不行。政事的施行应从上而下,在上者制定政令,而臣下行之不违背礼义,所以君臣无怨。现在叔父主持诸侯事务却使政令不能施行,那怎么行呢?君臣之间不打官司,现在元咺虽然道理充足,但不能听取。若君臣都对簿公堂,那父子也将存诉讼,这就没有尊卑上下了。可是叔父却听取元咺的申辩,这首先违背了礼义。又要为了臣下而杀了他的国君,这那里用到了刑法?有刑法而不用,这又再次违背了礼义。刚刚与诸侯会盟却有二处违背礼义,恐怕我今后难以号令诸侯。假如不是这样的话,我又何必对卫侯特别照顾呢?”晋人于是放还了卫成公。


王孙满观秦师


〔原文〕


二十四年1,秦师将袭郑,过周北门。左右皆免胄而下拜2,超乘者三百乘3。王孙满观之4,言于王曰:“秦师必有谪。”王曰:“何故?”对曰:“师轻而骄,轻则寡谋,骄则无礼。无礼则脱,寡谋自陷。入险而脱,能无败乎?秦师无谪,是道废也。”是行也,秦师还,晋人败诸崤5,获其三帅丙、术、视6。


〔注释〕


1二十四年:周襄王二十四年(前628年)。2左右:指车左、车右。古代兵车上的乘员共三人,除车左、车右外,还有站在中间驾车的御。免胄:脱下头盔。这是古代穿戴甲胄的武士行礼的方式。3超乘:韦昭注云“超乘,跳跃上车,无威仪。”4王孙满:韦昭注云“满,周大夫王孙之名也,”5崤:山名,在今河南三门峡市以东,是秦至郑的必经之路。6丙、术、视:指秦将白乙丙、西乞术、孟明视。


〔译文〕


周襄王二十四年,秦国的军队要去袭击郑国,经过王都北门。车上的武士都除去头盔下车行礼,然后跳跃上车,前后有三百辆之多。王孙满看到后对襄王说:“秦军肯定会吃败仗。”襄王说:“什么原因呢?”王孙满答道:“秦军轻佻而骄横,轻佻就少谋,骄横就无礼。无礼就没有纪律,少谋就将自陷险境。既入险境又无军纪,能不失败吗?秦军不吃败仗,世上就没有天理了。”这次出师,秦军在归途中被晋人在崤山打败,三员大将白乙丙、西乞术、孟明视被俘。


定王论不用全烝之故


〔原文〕


晋侯使随会聘于周1,定王享之肴烝2,原公相礼3。范子私于原公,曰:“吾闻王室之礼无毁折,今此何礼也?”王见其语,召原公而问之,原公以告。王召士季,曰:“子弗闻乎,褅郊之事则有全烝4,王公立饫则有房烝5,亲戚宴飨则有肴烝。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实来修旧德,以奖王室。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女。余一人敢设饫褅焉,忠非亲礼,而干旧职,以乱前好?且唯戎狄则有体荐。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其适来班贡,不俟馨香嘉味,故坐诸门外而使舌人体委与之6。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时相见,将和协典礼,以示民训则,无亦择其柔嘉,选其馨香,洁其酒醴,品其百笾7,修其簠簋8,奉其牺象9,出其樽彝10,陈其鼎俎(11),净其巾幂(12),敬其祓除,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于是乎折俎加豆(13),酬币宴货,以示容合好,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夫王公诸侯之有饫也,将以讲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礼烝而已。饫以显物,宴以合好,故岁饫不倦,时宴不淫,月会、旬修、日完不忘。服物昭庸,采饰显明,文章比象,周旋序顺,容貌有崇,威仪有则,五味实气,五色精心,五声昭德,五义纪宜,饮食可飨,和同可观,财用可嘉,则顺而德建。古之善礼者,将焉用全烝?”武子遂不敢对而退。归乃讲聚三代之典礼(14),于是乎修执秩以为晋法(15)。


〔注释〕


1晋侯:指晋景公,名獳,公元前599至前581年在位。随会:即士季武子,晋大夫,因其封邑在随(今山西介休),后更受范(今河南范县东南),故亦称随会、士会、范会。2定王:东周国君,名瑜,公元前606至前586年在位。肴烝:古代的一种宴席。当时,凡将烹熟的牲肉切成两半上席者,称“房烝”;全部切成小块,称”肴烝”,牲体越完整,表示礼仪等级越高。3原公:周大臣原襄公。4禘郊:指祭祀天地祖宗的大典。全烝:指用不加烹煮的完整牲体献祭。5王公立饫:天子与诸侯设宴。6舌人:担任翻译、接待远方使者的官员。7笾:韦昭注云“竹器,容四升,其实枣栗糗饵之属也。”8簠簋:韦昭注云“黍稷之器也”。9牺象:韦昭注云“牺,牺樽,饰以牺牛;象,象樽,以象骨为饰也。”10樽彝:酒器。(11)鼎:煮牲的食器。俎:进食时切熟肉的砧板。(12)巾幂:复盖樽彝等食器的巾。(13)加豆:韦昭注:“谓既食之后所加之豆也,其实芹菹兔醢之属。”(14)三代:指东周以前的夏、商、西周。(15)执秩:韦昭注云:“晋文公蒐于被庐,作执秩之法。自灵公以来,阙两不用,故武子修之,以为晋国之法也。”


〔译文〕


晋景公派随会出使王室,周定王用肴烝宴请他,大臣原公作陪。随会私下对原公说:“我听说王室的礼宴是不毁折牲体的,现在这是什么礼节呢?”定王看到他们在交谈,便叫来原公询问,原公把随会的话告诉了定王。定王叫来随会,对他说:“您没有听说过吗,褅郊祀典有全烝,王公宴享有房烝,招待亲戚则有肴烝。今天您不是外人,是晋侯派来重申晋与王室的友好关系,辅助我们周室。所以用先王的宴饮之礼,作为对您的款待。我怎么敢设全烝、房烝呢,它虽然丰厚却不是亲戚宴享之礼,而且还违背了成例,损害了过去的友好关系。王室只有招待戎狄之人时才用全牲。戎狄之人轻率而不修边幅,贪心而不讲礼让。这种人的素质若不加调教,就像禽兽一样。他们来献纳贡赋时,不必用精致的酒食,所以让他们坐在门外而由舌人把全牲给他们食用。现在你们晋国是王室的兄弟,按规定来朝见天子,所以要用适宜的典礼来招待,以此为人们作个好榜样,因而择取了鲜美的牲肉,选用了芬香的配料,精制了甜醇的酒醴,配备了佐餐的果品,备下了簠簋,捧来了牺象,抬出了樽彝,安放了鼎俎,洗净了巾幂,恭敬地清扫了殿堂,切好了牲肉而一起来宴饮享用。于是就有了待客的礼仪,酬宾的礼物,用以表示亲近友好,怎么能像对待戎狄那样把全牲端出来呢?“宴请王公诸侯有房烝,是要解决军国大事,建立大功勋、表彰大事物,所以站着享用半牲而已。半牲表示具备礼仪,宴饮表示亲密融洽,所以每年一次聚会不觉厌倦,每季一次宴饮不觉过份,每月的统计、每旬的事务、每天的工作不致荒废。服饰可以表明功绩,色彩可以显示德行,纹饰可以比拟物象,仪节可以序次尊卑,礼容具有尊严,威仪具有法度,肴食的五味充实气志,器物的五色净化心灵,乐舞的五声昭示道德,礼仪的五义纲纪行为,饮食可口,情谊可观,酬礼可嘉,法度得以推行而道德得以建立。古代娴于礼仪的人,哪里要用全牲呢?”随会于是不敢对答而告退。回国后讲习汇编夏、殷、周三代的典礼,恢复了晋文公所制订的执秩之法作为晋国的法度。


单襄公论陈必亡


〔原文〕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1。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2,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3,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4,国无寄寓5,县无施舍,民将筑台于夏氏6。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7,留宾不见。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8,天根见而水涸9,本见而草木节解10,驷见而陨霜(11),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12):‘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做曰:‘收而场功,■而畚梮(13),营室之中(14),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15),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周之《秩官》有之曰(16):‘敌国宾至,关尹以告(17),行理以节逆之(18),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19),宗祝执祀(20),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涂,司寇诘奸,虞人入材(21),甸人积薪(22),火师监燎(23),水师监濯(24),膳宰致饔,廪人献饩(25),司马陈刍(26),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二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27),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间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六年,单子如楚(28)。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注释〕


1单襄公:周大夫单朝。宋:子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商丘南。2火:指大火星,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其代表星是天蝎座d星。根据月令,大火星晨见是在立冬前后。3候:负章迎送宾客的官员。4司里:韦昭注云“里宰也,掌授客馆。”5寄寓:招待宾客休息的地方,下文的“施舍”意同。6夏氏:指夏姬。她原是郑穆公之女,嫁给了陈大夫御叔为妻,生有儿子夏征舒。御叔死后,她与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等有私情往来,因而激怒了当时已是大夫的夏征舒。征舒伺机杀死了陈灵公,自立为陈国君,孔宁、仪行父逃奔楚国,导引楚军攻入陈国,向夏氏复仇。7陈灵公:陈国君,名平国,公元前613至前599年在位。南冠:楚人常戴的一种冠帽。按当时的礼仪,国君和大夫是不可以随便穿戴他方服饰的。8辰:此指清晨。角:指二十八宿中的角宿,其代表星是室女座a星。根据月令,角宿晨见约在寒露前后。9天根:指二十八宿的亢宿(代表星为室女座k星)与氐宿(代表2星为天秤座a星)之间的部位。10本:指二十八宿中的氐宿。(11)驷:指二十八宿中的房宿,其代表星为天蝎座π星。根据月令,它约在霜降前后晨见。(12)《夏令》:夏代的法令。一说,即月令。(13)畚梮:韦昭注云“畚,器名,土笼也;梮,举土之器。”(14)营室之中:指二十八宿的室宿(代表星为飞马座a星)和壁宿(代表星为飞马座γ星)黄昏时出现于中天。根据月令,它约在小雪时昏见。(15)耜:翻耕土地的农具。(16)《秩官》:记载典制的文献。(17)关尹:韦昭注云“关尹司关,掌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18)行理:负责接待宾客的官员。节:代表国君执行使命的信物。(19)门尹:看守门户的官员。(20)宗祝:宗伯的属官,主管祭祀、祈祷。(21)虞人:管理山泽的官员。(22)甸人:韦昭注云“掌薪蒸之事也。”(23)火师:负责殿堂照明的官员。(24)水师:韦昭注云“掌水,监涤濯之事也。”(25)廪人:管理粮仓的官员。(26)司马:韦昭注云“掌帅圉人养马,故陈刍。”(27)衮冕:此指礼服。(28)六年:周定王六年(前601年)。


〔译文〕


周定王派单襄公出使宋国,此后又借道陈国去访问楚国。已是清晨能见到大火星的季节了,道路上杂草丛生无法通行,负责接待宾客的官员不在边境迎候,司空不巡视道路,湖泽不筑堤坝,河流不架桥梁,野外堆放着谷物,谷场还没有修整,路旁没有种植树木,田里的庄稼稀稀拉拉,膳夫不供应食物,里宰不安排住处,都邑内没有客房,郊县里没有旅舍,百姓将去为夏氏修筑台观。到了陈国都城,陈灵公与大臣孔宁、仪行父穿戴着楚地流行的服饰到夏氏家玩乐,丢下客人不会见。单襄公回朝后告诉周定王说:“陈侯如果不遭凶灾,国家也一定要灭亡。”周定王问:“为什么呢?”单襄公答道:“角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雨水结束,天根在早晨出现时表示河流将干枯,氐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草木将凋落,房星在早晨出现时便要降霜了,大火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天气已冷,该准备过冬了。所以先王的教诲说:‘雨季结束便修整道路,河流干枯便修造桥梁,草木凋谢便储藏谷物,霜降来临使备好冬衣,寒风吹起就修整城郭宫室。’所以《夏令》说:‘九月修路,十月架桥。’届时又提醒人们说:‘结束场院的农活,备好土箕和扁担,当营室之星见于中天时,营造工作就要开始。在大火星刚出现时,到司里那儿去集合。’这正是先王能够不费钱财而向民众广施恩惠的原因啊。现在陈国早晨已能见到大火星了,但是道路已被杂草堵塞,农村的谷场已被废弃,湖泊不筑堤坝,河流不备舟桥,这是荒废了先王的遗教。“周代的制度规定:‘种植树木以标明道路,郊外提供食宿以款待旅客。国家有专设的牧场,边境有接待宾客的设施,洼地里有茂盛的水草,园苑中有林木和水池,这都是用来防备灾害的。其余的地方无不是农田,百姓没有闲置的农具,田野没有丛生的杂草。农时不被耽误,劳力不被浪费。生活富裕而不穷困,百姓安逸而不疲惫。都城中各类人员职责分明,郊外的民众劳作井然有序。’如今陈国的道路无法辨认,农田埋没在杂草丛中,庄稼熟了无人收割,百姓为国君的享乐而疲于劳作,这是抛弃了先王的法度。“周的《秩官》上说:‘地位相等国家的宾客来访,关尹便向上报告,行理手持符节去迎接,候人引路,卿士到郊外表示慰问,门尹清扫门庭,宗祝陪同客人行祭礼,司里安排住处,司徒调派仆役,司空视察道路,司寇查禁奸盗,虞人供应物品,甸人运送燃料,火师照看火烛,水师料理盥洗,膳宰进送熟食,廪人献奉粮米,司马备齐草料,工人检修车辆,百官各按职责照应,客人来访如同回到了家里。因此大小宾客无不感到满意。如果大国的客人到了,接待的规格就提高一个等级,更加恭敬。至于天子派官员到来,则由各部门的长官接待,上卿加以督察。如果天子下来巡视,就由国君亲临督察。’如今臣虽然没有什么才能,但还是天子的亲族,是奉了天子的使命作为宾客而途经陈国,然而主管的官员却不来照应,这是蔑视先王所制定的官职。“先王的法令中说:‘天道是奖善惩恶的,所以凡由我们周室治国,不允许违背法令,不迁就怠惰放纵,各自遵守你们的职责,以接受上天的赐福。’如今陈侯不顾念历代相承的法度,抛弃自己的夫人妃嫔,带领下属到夏氏那里去恣意淫乐,这不是亵渎了姬姓吗?陈侯是我们大姬的后裔,却丢弃正式的礼服而穿戴楚地的服饰外出,这不是简慢了礼制吗?这又违背了先王的政令。“过去先王的教诲,即使认真遵行还恐怕有所差池。像这样荒废先王的遗教、抛弃先王的法度、蔑视先王的分职、违背先王的政令,那凭什么来保守国家呢?地处大国的中间而不仰仗先王的遗教、法度、分职、政令,能够支持长久吗?”周定王六年,单襄公到楚国。定王八年,陈灵公被夏征舒杀害。定王九年,楚庄王攻入陈国。


刘康公论鲁大夫俭与侈


〔原文〕


定王八年1,使刘康公聘于鲁2,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孟献子皆俭3,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4。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以俭足用则远于忧。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若是则必广其身。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皆蚤世犹可,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十六年5,鲁宣公卒6。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简王十一年7,鲁叔孙宣伯亦奔齐,成公未殁二年8。


〔注释〕


1定王八年:公元前599年。2刘康公:周大夫,因其封邑在刘(今河南偃师以南),死后之谥为康,故名。3季文子:韦昭注云“季友之孙,齐仲无佚之子季孙行父。”孟献子:韦昭注云“仲庆父之曾孙。公孙敖之孙、孟文伯歇之子仲孙蔑。”4叔孙宣子:韦昭注云“叔牙之曾孙、庄叔得臣之子叔孙侨如也。”后文的“叔孙宣伯”亦指他。东门子家:韦昭注云“庄公之孙、东门襄仲之子公孙归父也。”5十六年:周定王十六年(前591年)。6鲁宣公:鲁国君,名俀,公元前608至前591年在位。7简王十一年:周简王十一年(前575年)。8成公:指鲁成公,名黑肱,公元前590至前573年在位。


〔译文〕


周定王八年,派刘康公出使鲁国,向鲁国的大夫分送礼物。季文子、孟献子都俭朴,而叔孙宣子、东门子家却很奢侈。回来后,定王询问鲁国的大夫哪位贤德,刘康公答道:“季孙、仲孙可以在鲁国长期保持地位,叔孙、东门可能会败亡。即使家族不亡,本人必不能免祸。”定王说:“那是什么原因呢?”刘康公答道:“我听说,为臣必须遵行臣道,为君必须恪守君道。宽厚、严整、公正、仁爱,是君道;忠敬、谨慎、谦恭、俭朴,是臣道。宽厚用以维护基业,严整用以完成政务,公正用以施行教化,仁爱用以团结民众。基业得到维护就必然稳固,按时机而行动而政务完成就没有荒废的事情,教化施行而公正就流布周遍,用仁爱来团结民众就上下富足。如果基业稳固而政务成就,教化周遍而民众富足,才能够长久地保有百姓,还有什么事做不到呢?忠敬用以承受君命,谨慎用以守护家业,谦恭用以执行公务,俭朴用以丰足财用。以忠敬来承受君命就不会违抗,以谨慎来守护家业就不会荒怠,以谦恭来执行公务就不会犯法,以俭朴来丰足财用就不会担忧。如果承受君命不违抗,守护家业不懈怠,不触犯刑法而又远离忧愁,君臣上下就能够没有嫌隙了,还有什么事胜任不了呢?在上者要施行的政务能办到,在下者能胜任交办的公务,因此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现在季孙、仲孙俭朴,他们将财用丰足,因而家族能得到荫护。叔孙、东门奢侈,奢侈就不会体恤贫困,贫困者得不到体恤,忧患必然会降临,这样必然会危及自身。况且作为人臣而奢侈,国家不堪负担,这是在走向败亡。”定王问:“他们能维持多久呢?”刘康公答道:“东门子家的地位不如叔孙宣子但比叔孙宣子奢侈,所以不可能连续两朝享有俸禄;叔孙宣子的地位不如季孙、仲孙,但也比他们奢侈,所以不可能连续三朝享有俸禄。如果他们死得早倒还罢了,假若他们有长久的年寿来多干坏事,一定会败亡。”周定王十六年,鲁宣公去世。告丧的使者还没有抵达王都,东门家的人已来报告发生变乱,东门子家逃往齐国。周简王十一年,叔孙宣子也逃奔齐国,这正好是鲁成公去世的前二年。


王孙说请勿赐叔孙侨如


〔原文〕


简王八年1,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2。见王孙说3,与之语。说言于王曰:“鲁叔孙之来也,必有异焉。其享觐之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鲁执政唯强,故不欢焉而后遣之;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其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与亦议之。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王曰:“诺。”使私问诸鲁,请之也。王遂不赐,礼如行人4。及鲁侯至,仲孙蔑为介5,王孙说与之语,说让。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注释〕


1简王八年:公元前578年。2叔孙侨如:即上一篇中的叔孙宣子。3王孙说:周大夫。4行人:负责朝觐聘问的官员。5仲孙蔑:即上一篇中的季文子。〔译文〕周简王八年,鲁成公将要朝见周王,派叔孙宣子失去访问并向简王报告这个消息。叔孙宣子会见了王孙说,和他进行了交谈。王孙说对简王说:“鲁国的叔孙宣子这次来,一定另有企图。他进献的聘礼菲薄而言谈阿谀奉承,恐怕是他自己要求来的吧。如是他自己要求来,一定是想得到赏赐。鲁国的当政者惟有他强横,所以尽管不乐意也只得派他前来,再说他的相貌上宽下尖,很容易触犯他人。陛下不要赏赐他。如果贪婪强横的人来朝见却达到了他的愿望,这不是鼓励善行,而且财物也满足不了他的欲望。所以圣人在是否给予的问题上是要考虑的,在喜怒取予上也是要考虑的。因此不主张宽惠,也不主张苛严,只主张赏罚得当而已。”简王说:“好吧!”便派人私下向鲁国打听,果然是叔孙宣子自己要求来的。简王便不给他赏赐,如同一般使节那样接待了他。到了鲁成公来朝时,由季文子陪同,王孙说与他交谈,他很谦和。王孙说将此告诉简王,简王赐给了季文子厚礼。


单襄公论郤至佻天之功


〔原文〕


晋既克楚于鄢1,使郤至告庆于周2。未将事,王叔简公饮之酒3,交酬好货皆厚,饮酒宴语相说也。明日,王叔子誉诸朝。郤至见邵桓公4,与之语。邵公以告单襄公曰:“王叔子誉温季,以为必相晋国,相晋国必大得诸侯,劝二三君子必先导焉,可以树。今夫子见我,以晋国之克也,为己实谋之,曰:‘微我,晋不战矣!楚有五败,晋不知乘,我则强之。背宋之盟5,一也;德薄而以地赂诸侯6,二也;弃壮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7,四也;夷、郑从之8,三陈而不整,五也。罪不由晋,晋得其民,四军之帅9,旅力方刚,卒伍治整,诸侯与之。是有五胜也:有辞,一也,得民,二也;军帅强御,三也;行列治整,四也;诸侯辑睦,五也。有一胜犹足用也,有五胜以伐五败,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战。栾、范不欲10,我则强之。战而胜,是吾力也。且夫战也微谋,吾有三伐;勇而有礼,反之以仁。吾三逐楚军之卒,勇也;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晋国之政,楚、越必朝。’“吾曰:‘子则贤矣。抑晋国之举也,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谓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11),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政(12),今栾伯自下军往(13)。是三子也,吾又过于四之无不及。若佐新军而升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为奚若?”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颈’,其郤至之谓乎!君子不自称也,非以让也,恶其盖人也。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且谚曰:‘兽恶其网,民恶其上。’《书》曰(14):‘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诗》曰(15):‘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在礼,敌必三让,是则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16),是求盖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犹不可堪,而况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晋之克也,天有恶于楚也,故儆之以晋。而郤至佻天之功以为已力,不亦难乎?佻天不祥,乘人不义,不祥则天弃之,不义则民叛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奸仁为佻,奸礼为羞,奸勇为贼。夫战,尽敌为上,守和同顺义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叛战而擅舍郑君,贼也;弃毅行容,羞也;叛国即仇,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远于得政矣。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虽吾王叔未能违难。在《太誓》曰(17):‘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王叔欲郤至,能勿从乎?”郤至归,明年死难(18)。及伯舆之狱(19),王叔陈生奔晋。


〔注释〕


1克楚于鄢:指周简王十一年(前575年)晋在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南)击败楚军。2郤至:晋大夫,在鄢陵之战中是晋新军的副统帅。后文的“温季”亦指他,3王叔简公:韦昭注云“周大夫王叔陈生也。”4邵桓公:周大夫,可能就是西周末大夫邵公的后裔。5背宋之盟:鲁成公十二年(前579年)宋、晋、楚会盟和好,鲁成公十六年(前575年)楚联合郑国背盟伐宋。6以地赂诸侯:韦昭注云“楚王德薄,郑人不从,楚以汝阴之田赂郑,郑叛晋从楚也。”7不用其言:指交战之前,楚内部的主和派曾劝阻楚背盟行为,楚王没有采纳。8夷:指楚方参战的少数民族军队,《左传》称“蛮军”。9四军:晋当时有上、中、下三军与新军,每军设将(统帅)、佐(副统帅)。10栾、范不欲:在决战前,中军统帅栾书、副统帅士燮曾对作战方案提出过不同看法。(11)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指荀林父从下军副帅升任中军统帅。(12)赵宣子:即赵盾,他在晋襄公七年(前621年)任中军统帅。(13)栾伯自下军往:指栾书从下军副师累升为中军统帅。(14)《书》:此处引文不见今本《尚书》。(15)《诗》:此处所引见《诗·大雅·旱麓》。(16)七人之下:晋四军的次序是中、上、下、新,每军有将、佐。郤至是新军佐,位居最末,所以说他“在七人之下”。(17)《太誓》:《尚书》篇名,相传是周武王伐商在孟津向诸侯发布的誓词。(18)死难:指郤至被晋厉公(公元前580至前573年在位)所杀。(19)伯舆之狱:周灵王(名泄心,公元前571至前545年在位)九年,王叔陈生与周大夫伯舆争政,灵王偏向伯舆,王叔陈生因而逃奔晋国。


〔译文〕


晋在鄢陵打败楚国后,派郤至向周王告捷。在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设酒宴招待郤至,宾主互赠了厚礼,席间谈笑甚欢。第二天,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郤至。郤至会见了邵桓公,与他交谈。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单襄公说:“王叔简公称赞郤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而且掌权后定能得到诸侯的拥护,因此王叔简公劝我们各位大臣为郤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现在郤至来见我,认为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他说:‘如果不是我,晋国就不会打这场战争了。楚有五个失败的因素,晋却不知道利用它,是我坚持主张开战的。楚国违背与宋的盟约,这是一;楚王德行欠缺却以土地贿赂诸侯,这是二,抛弃强壮优秀的将领而用司马子反那样幼稚懦弱的人,这是三;设置了辅臣谋士却不采纳他们的意见,这是四;纠集了蛮夷、郑国参战,三方面的军阵却又不整肃,这是五。首开战端的责任不在晋国,晋得到民众拥护,四支军队的将帅气盛势强,军容严整,诸侯都站在晋国这一边。因此,晋有五个取胜的因素:与楚开战有正当的理由,这是一;得民心,这是二;将帅精悍,这是三;部队号令严明,这是四;与诸侯关系和睦,这是五。晋有一个取胜因素就足以胜楚,以五胜去攻伐五败却还要躲躲闪闪,那不是有作为的人。这一仗非打不可。栾书、士燮不愿开战,是我强使他们下达作战命令的。结果打胜了,这是我的功劳啊!他们在战斗中没有谋略,我有三大功劳:勇而有礼,并以仁爱为本。我三次追逐楚军,这是勇;遇上楚君必定下车快步上前,这是礼;俘获了郑伯又放了他,这是仁。如果让我主持晋国政事的话,楚、越等国一定会称臣来朝。’“我对郤至说:‘你确实有才干。然而晋国提拔官员不会不论位次,所以我以为晋国的政务恐怕还轮不到你来主持。’他对我说:‘有什么位次?已经去世的荀伯是从下军之佐升任主政的,赵宣子没有军功也主持了政事,如今栾伯又从下军之佐升为中军主帅。就这三个人来说,我的才能只有超过他们而没有不及的。我以新军之副将升为正卿而主持政事,有什么不行的呢?我一定想法达到目的。’这里他说的话,您以为如何?”单襄公说:“俗话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就是指郤至这种人吧。君子不自我吹嘘,并非为了谦让,而是厌恶这种行为凌驾于他人之上。人的本性,都想超过在己之上的人,所以是无法凌驾的。要想凌驾他人,反而会被排斥得更厉害,所以圣人崇尚礼让。谚语说:‘野兽厌恶捕捉它们的罗网,百姓仇视高高在上的官员。’《尚书》说:‘百姓可以亲近,却不能凌驾于他们之上。’《诗》说:‘温文尔雅的君子,以礼求得万福。’按照礼仪,地位相等应再三谦让,这正因为圣人知道百姓是不可凌驾其上的。所以统治天下的人必须先得到民心,然后方能安稳,因而能长保福禄。如今郤至位在七人之下而想超过他们,这是要凌驾于七人之上,那也就会有七人的怨恨。被小百姓所怨恨,已经难以忍受,更何况那都是有地位的大臣呢?郤至将凭什么来应付呢?“晋国的这次胜利,是上天憎恶楚国,因此让晋国来警诫他。然而部至却贪天之功据为已有,这不是太危险了吗?贪天之功不祥,凌驾他人不义,不祥将被上天遗弃,不义会遭百姓叛离。况且郤至哪里有三件功劳呢?他所说的仁、礼、勇,都是百姓所为。为正义而舍身称为勇,遵奉道义而守法称为礼,积累义举而立功称为仁。玷污了仁是佻,玷污了礼是羞,玷污了勇是贼。作战以消灭敌人为准则,以不战而使敌人顺从正义为上策。所以要用刚毅勇敢来治军,要用位爵尊卑来治政。违背作战的准则而擅自释放郑君,这是贼;放弃奋勇的机会而去对楚君行礼,这是羞;背叛了国家的利益而去亲近仇敌,这是佻。郤至有这三种耻辱的行为却想替代在他之上的大臣,离掌权还远着呢。据我看来,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不会长久了,恐怕我们的王叔简公也难以免难。《泰誓》上说:‘百姓所希求的,上天必定依从。’王叔简公要连结郤至,能不跟着遭难吗?”郤至回国后,第二年就被晋厉公杀掉了。后来王叔简公与伯舆争权夺利,因失败而逃奔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