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论第十九

作者: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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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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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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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0126字

[题解]


本篇论述了礼制的起源、内容、作用等各个方面。荀子认为,“人生而有欲”,为了满足欲望,就会发生争夺混乱,统治者为了避免这种局面,于是就制定了礼来加以约束。制定礼不但是为了用来调节与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养”),更是为了用来确立社会等级制度(“别”)。它规定的各种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等等都有利于等级制度的确立与巩固,所以它是治国的根本,是“人道之极”,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存亡,因此统治者必须重视实行礼。篇中关于具体礼制的论述十分丰富,对我们了解古代的礼制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原文]


191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1),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2),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注释]


(1)分(奋):名分(参见510注(1)),这里作动词,表示确定名分,即划定各人的等级地位职分等等。(2)屈(决):竭尽。


[译文]


礼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呢?回答说:人生来就有欲望;如果想要什么而不能得到,就不能没有追求;如果一味追求而没有个标准限度,就不能不发生争夺;一发生争夺就会有祸乱,一有祸乱就会陷入困境。古代的圣王厌恶那祸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确定人们的名分,以此来调养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要求,使人们的欲望决不会由于物资的原因而不得满足,物资决不会因为人们的欲望而枯竭,使物资和欲望两者在互相制约中增长。这就是礼的起源。


[原文]


192故礼者,养也(1)。刍豢稻梁,五味调香(2),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3),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4),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5),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


[注释]


(1)养:指191所说的“养人之欲”。(2)刍豢,五味:见1012注(3)。调:调和。香:相当于1012的“芬芳”,指香喷喷的佳肴。此下所述,都是礼制中的规定,所以用来申述“礼者养也”。(3)椒:香木名,其叶芳香,古人作茶茗时常煮其叶以为香。兰:香草名。苾(必):芳香。(4)雕琢刻缕、黼黻文章:见105注(5)。(5)檖(岁):通“邃”,深远。邃:古“貌”字,通“庙”,王宫的前殿,朝堂。越席:见185注(24)。几筵:古人席地而坐,放在座位边上供倚靠的小桌子叫几,竹制的垫席叫筵。


[译文]


所以礼这种东西,是调养人们欲望的。牛羊猪狗等肉食和稻米谷子等细粮,五味调和的佳肴,是用来调养嘴巴的;椒树兰草香气芬芳,是用来调养鼻子的;在器具上雕图案,在礼服上绘彩色花纹,是用来调养眼睛的;钟、鼓、管、磬、琴、瑟、竽、笙等乐器,是用来调养耳朵的;窗户通明的房间、深邃的朝堂、柔软的蒲席、床上的竹铺、矮桌与垫席,是用来调养躯体的。所以礼这种东西,是调养人们欲望的。


[原文]


193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1)。故天子大路越席(2),所以养体也;侧载睪芷,所以养鼻也,前有错衡,所以养目也;和鸾之声,步中《武》、《象》,趋中《韶》、《护》,所以养耳也;龙旗九斿(3),所以养信也(4);寝兕、持虎、蛟韅、丝末、弥龙(5),所以养威也;故大路之马,必信至教顺(6),然后乘之(7),所以养安也。孰知夫出死要节之所以养生也(8)?孰知夫出费用之所以养财也?孰知夫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孰知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9)?故人苟生之为见(10),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苟怠惰偷懦之为安(11),若者必危;苟情说之为乐(12),若者必灭。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故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两丧之者也(13),是儒、墨之分也。


[注释]


(1)轻重:见103注(1)。(2)此下参见185注。(3)斿(流):通“旒”,古代旌旗下边悬垂的饰物。(4)信:符信,凭据。古代天子诸侯乃至各级官员为了区别不同的身份与地位而使用不同的旗章作为符信(称“信幡”),龙旗九斿是彰明天子身份的旗章,所以说“养信”。(5)寝兕、持虎:是画在天子车子上的图案。兕(似):雌性的犀牛。持:通“跱”,蹲。蛟:通“鲛”,沙鱼。韅(显):马腹革带,在两腋旁,横经其下,而上系于鞍。弥:车耳,车箱两旁之上的横木前端的曲钩,形似人耳。(6)信:《集解》作“倍”,据《史记・礼书》改。信:的确。(7)乘:驾驭,驱马拉车。之:指代马。(8)要(腰):约束。要节:用节操道义来约束自己,即坚守节操。如果不尽忠守节,就会受到制裁,所以说“出死要节”是用来养生的。(9)文理:见73注(2)。(10)之为:助成宾语前置的助词。生之为见:见生,只看到生,指不能“出死要节”。(11)偷儒:见26注(4)。安:乐,喜欢。(12)说:通“悦”。(13)墨者:墨家,墨子创立的学派,参见64注(4)。


[译文]


君子已经得到了礼的调养,又喜爱礼的区别。什么叫做区别?回答说:就是高贵的和卑贱的有不同的等级,年长的和年幼的有一定的差别,贫穷的和富裕的、权轻势微的和权重势大的都各有相宜的规定。所以天子乘坐那宽阔的大车、铺垫那柔软的蒲席,是用来保养身体的;旁边放置湖岸上生长的香草,是用来调养鼻子的;车前有画着交错花纹的横木,是用来调养眼睛的;车铃的声音,在车子慢行时合乎《武》、《象》的节奏,在车子奔驰时合乎《韶》、《护》的节奏,这是用来调养耳朵的;画着龙的旗帜下边有九条飘带,是用来保养身份信号的;车子上画着横卧的犀牛和蹲着的老虎、马系着用沙鱼皮制成的腹带、车前挂着丝织的车帘、车耳刻成龙形,这是用来保养威严的;天子的大车上所用的马,一定要真正训练得十分顺服,然后才用它拉车,这是用来保持安全的。谁懂得那献出生命坚守节操是用来保养生命的呢?谁懂得那花费钱财是用来保养钱财的呢?谁懂得那恭敬谦让是用来保住安逸的呢?谁懂得那礼义仪式是用来调养情操的呢?所以人如果只看见生,这样的人就一定会死;如果只看见利,这样的人就一定会受到损害;如果只是喜欢懈怠懒惰苟且偷安,这样的人就一定会遇到危难;如果只是喜欢纵情作乐,这样的人就一定会灭亡。所以人如果专门把心思放在讲究礼义上,那么礼义情性两方面就都能保全了;如果专门把心思放在满足情性上,那么礼义性情两方面就都保不住了。儒家要使人们双双保全它们,墨家要使人们双双丧失它们,这就是儒家和墨家的区别。


[原文]


194礼有三本(1):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2)。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注释]


(1)本:根本,本源,基础。(2)焉:则。无安人:指人们不得安宁。


[译文]


礼有三个根本:天地是生存的根本,祖先是种族的根本,君长是政治的根本。没有天地,怎么生存?没有祖先,种族从哪里产生?没有君长,怎么能使天下太平?这三样即使部分地缺失了,也不会有安宁的人民。所以礼,上事奉天,下事奉地,尊重祖先而推崇君长。这是礼的三个根本。


[原文]


195故王者天太祖(1),诸侯不敢怀(2),大夫、士有常宗(3),所以别贵始。贵始,得之本也(4)。郊止乎天子(5),而社止于诸侯,道及士、大夫(6),所以别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7),有一国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8),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庙(9),所以别积厚者流泽广、积薄者流泽狭也(10)。


[注释]


(1)天:意动用法,把……当作天。太祖:创建国家的始祖。王者天太祖:天子把始祖当作天来祭祀。如周武王统一天下后把周族的始祖后稷和天同祭。(2)怀:《集解》作“坏”,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怀:思念,企望。诸侯不敢怀:指诸侯不敢企望以天子的始祖为自己的始祖来进行祭祀,而只能以始封的国君为太祖来进行祭祖活动。如鲁国国君不敢以后稷为太祖,而只能以周公旦为始祖来祭祀。参见注(3)。一说指诸侯不敢企望将自己的始祖和天同祭,也就是“怀”字下承上省了“天太祖”。(3)士:官名,地位次于大夫。常:即“常祀”之“常”,法定的,按照惯例的。常宗:合法的祖宗,即合乎宗法制度而经常为大宗(嫡长子相继的一系)所祭祀的祖宗。依古代宗法制度,诸侯的君位由嫡长子世袭,这对天子来说是小宗,所以不可以天子的始祖为始祖来祭祀;但在本国是大宗,所以可祭祀始封的诸侯。至于诸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即所谓的“别子”、“庶子”)则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来说是小宗,所以祭祀祖宗时不得以诸侯的始祖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为卿大夫的别子作为始祖。但这也限于卿大夫的嫡长子一系,即本族的大宗。至于卿大夫的别子则封为士,对卿大夫来说是小宗,所以祭祖时又不得以卿大夫的始祖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为士的别子作为始祖。这些为大宗所宗奉的始封别子就是本文所说的“常宗”。举例来说,鲁国的大夫仲孙氏(一作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分别是鲁桓公的别子仲庆父(亦称孟氏)、叔牙、季友的后代,他们祭先祖时只能分别祭仲庆父、叔牙、季友这些“常宗”,而不能祭周公旦。否则就是拟于鲁君,违反了讲究等级的礼制。(4)得:通“德”。(5)郊:古代天子每年冬至在南郊祭天的活动。古人认为天子受命于天,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举行郊祭。(6)道:祭路神。据《礼记・祭法》,除天子、诸侯可祭路神外,“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路神)。适(嫡)士立二祀,曰门,曰行”。所以说“道及士大夫”。(7)七:《集解》作“十”,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事七世:事奉七代祖先,即立七代祖先的神庙进行祭祀。据《礼记・祭法》,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适(嫡)士立二庙,庶士、庶人无庙。(8)五乘(剩)之地:古代兵赋之法规定,六里见方的土地出兵车一乘(包括一辆车、四匹马、二十八个甲士、二十个盾手,三十个民夫),所以以六里见方的土地为一乘之地(见《管子・乘马》)。一说古代十里见方为一成,一成出兵车一乘,所以一乘之地为十里见方(见杨倞注、《国语・楚语》“赋皆千乘”韦昭注)。“五乘之地”即五个一乘之地,即180平方里或500平方里,指大夫一级的封地。(9)持:通“恃”,依靠,凭借。(10)《集解》“积厚”下重“积厚”二字,据《大戴礼记・礼三本》删。积:通“绩”,功业。


[译文]


所以,称王天下的天子可以把创建国家的始祖当作天来祭祀,诸侯则不敢有这个想法,大夫和士有百世不迁的大宗,这种宗法祭祀制度是用来区别各自所尊奉的始祖的。尊重始祖,是道德的根本。到郊外祭天神仅限于天子,而祭土地神则从天子开始到诸侯为止,祭路神则向下延及到士和大夫,这是用来区别尊贵的人才能事奉尊贵的、卑贱的人只能事奉卑贱的、适宜做大事的就做大事、适宜做小事的就做小事。所以拥有天下的天子祭祀七代祖先,拥有一个国家的诸侯祭祀五代祖先,拥有五个六里见方的土地的大夫祭祀三代祖先,有三个六里见方的土地的士可以祭祀两代祖先,依靠双手来糊口的百姓不准建立祖庙,这是用来区别功绩大的人传布的恩德应该广远、功绩小的人传布的恩德应该狭窄。


[原文]


196大飨(1),尚玄尊、俎生鱼(2),先大羹(3),贵食饮之本也(4)。飨(5),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6);祭(7),齐大羹而饱庶羞(8);贵本而亲用也(9)。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10),以归大一(11),夫是之谓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鱼也,豆之先大羹也(12),一也。利爵之不醮也(13),成事之俎不尝也,三侑之不食也(14),一也。大昏之未发齐也(15),太庙之未入尸也(16),始卒之未小敛也(17),一也。大路之素幭也(18),郊之麻絻也(19),丧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丧(20),哭之不反也(21);《清庙》之歌(22),一倡而三叹也(23);县一钟(24),尚拊之膈(25),朱弦而通越也(26);一也。


[注释]


(1)大飨:即大祫(侠),古代天子或诸侯把远近祖先的神主牌位集合在太祖庙而举行的大合祭。一般三年举行一次。(2)尚:通“上”,以……为上等。玄:指玄酒,祭祀时用来替代酒的清水。古人以水配黑,所以称水为玄。(如玄武、玄冥皆为水神。)尊:同“樽”、“罇”,酒器。俎(阻):一种四脚长方形器皿,是祭祀时陈置鱼肉的礼器。(3)大(太)羹:祭祀时所用的不加调味品的肉汁。(4)本:本源,源头。清水、生鱼、大羹等是人类最原始的饮食,所以说是“食饮之本”。古人认为,祭祀远祖,要使用这些远祖生活时饮食的东西,祖宗才乐意接受。(5)飨(享):同“享”,把祭品献给鬼神。此指每季举行的祭祀,参见184注(13)。(6)黍:黍子,性粘,去皮后俗称黄米子。孔子说它是“五谷之长也,祭先王为上盛(上等祭品)”,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稷:古人最早种植的一种谷物,如黍而没有粘性。稻:古指糯稻,宋以后才兼指粳稻。粱:粟,谷子,去壳后称小米。(7)祭:此指每月举行的祭祀。参见184。(8)齐:读作“跻”,进献。庶:众。羞:美味的食物。(9)亲:接近。(10)两者:指“贵本”、“亲用”。文,见18注(8)。(11)大(太),通“太”。大一:太古之道,指远古的质朴状态。(12)豆:《集解》作“俎”,据宋浙本改。豆: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形似高脚盘,也用作为祭器。(13)利:在祭祀时帮助把祭品端给尸的人。爵:一种酒器。醮(较):喝光。(14)侑:《集解》作“臭”,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侑:劝尸饮食的人。(15)昏:同“婚”。大昏:指帝王婚娶。发:举行。齐:平等的意思,此指古代婚礼中的一种仪式,即《礼记・昏义》所说的“共牢而食,合卺而婚”的象征“同尊卑”的仪式,就是男女双方平等地一起吃东西,喝交杯酒。《礼记・郊特性》:“夫昏礼,……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郑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用法与此文同。(16)太:《集解》作“大”,据宋浙本改。太庙:见289注(2)。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17)敛:同“殓”。为死者换上寿衣叫小敛,入棺叫大敛。(18)大路:见185注(24),它是天子到郊外祭天时乘的车。素:没有染色的丝绸。幭:《集解》作“未集”,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幭(灭):见193注(5)。(19)絻(免):通“冕”,礼帽。(20)三年之丧:三年期的服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这是古代最重的丧服。子及未嫁女为父及寡母、妻妾为夫、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等等都是三年丧,服斩衰。(21)反:《集解》作“文”,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反:通“返”。不反:不返回,指放声直号而没有曲折的声调。(22)《清庙》:《诗・周颂》中周统治者祭文王的颂歌。(23)叹:指随声应和。三叹:三个人应和。(24)县:同“悬”。县一钟:挂一口钟,指不用编钟,崇尚质朴。(25)拊(府):一种打击乐器,即拊搏(又名搏拊)。由熟皮制的皮囊中塞满谷糠而成,形如小鼓,拍打时声音沉闷。之:犹“与”。膈:通“鞷”,是一种与“拊”类似的乐器,见2011。(26)朱弦:把弦染成红色。由于染色时要把弦煮过,可使弦变得柔软,从而使它发出来的声音较为低沉。越(活):豁口,瑟底的孔。通越:打通瑟底的孔,这也是为了使瑟音低沉。


[译文]


在太庙合祭历代祖先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以及俎里盛着的生鱼为上等祭品,首先献上不如调味品的肉汁,这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四季祭祀远祖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为上等祭品,酌献甜酒,首先献上黍、稷,再陈供稻粱;每月祭祀近祖时,先进献未加调味品的肉汁,再盛陈各种美味的食物;这些都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而又接近实际的食用。尊重饮食的本源叫做形式上的修饰,接近实际的食用叫做内容上的合理,这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礼仪制度,然而又使它趋向于远古的质朴状态,这才叫做对礼的最大尊崇。所以酒杯中以替代酒的清水为上等祭品,俎中以生的鱼为上等祭品,豆中先盛不加调味品的肉汁,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不把佐食的人所献的酒喝光,祭礼完毕时俎中的祭品留下不吃,劝受祭者饮食的三次劝食而不食,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婚礼中还没有进行喝交杯酒的时候,祭祀太庙而尚未使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进庙的时候,人刚死还没有换上寿衣的时候,这三种情况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天子祭天的大车用未染色的丝绸做车帘,在郊外祭天时头戴麻布制的礼帽,居丧时先散乱地系上麻带,这三种车服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三年期的服丧,痛哭时放声直号而没有曲折的声调;《清庙》的颂歌,一人领唱而三个人随声咏叹;乐器只挂一口钟,而崇尚使用拊搏与鞷;把琴弦染成红色而打通瑟底的孔;这三种做法是和远古的质朴一致的。


[原文]


197凡礼;始乎棁(1),成乎文(2),终乎悦校(3)。故至备,情文俱尽(4);其次,情文代胜(5);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6)。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小人不能测也。


[注释]


(1)乎:于。棁(u#脱):通“脱”,疏略。(2)文:文饰,指礼节仪式。参见18注(8)。(3)校:通“恔”(效),快意,满意。(4)情:感情,指礼仪所要表达的感情,如丧礼所要表达的哀,祭礼所要表达的敬等等。(5)代:交替,轮流。情文代胜:指情、文两者不相协调,或者情胜过文,或者文胜过情。(6)贰:不专一,背叛。以上几句押韵,韵脚是“明”、“行”、“昌”、“当”、“明”、“丧”。


[译文]


大凡礼,总是从疏略开始,到有了礼节仪式就形成了,最后又达到使人称心如意的程度。所以最完备的礼,所要表达的感情和礼节仪式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它次一等的,是所要表达的感情和礼节仪式互有参差;那最下等的,就是使所要表达的感情回到原始状态,从而趋向于远古的质朴。但无论如何,天地因为礼的作用而风调雨顺,日月因为礼的作用而光辉明亮;四季因为礼的作用而秩然有序,星辰因为礼的作用而正常运行;江河因为礼的作用而奔流入海,万物因为礼的作用而繁荣昌盛;爱憎因为礼的作用而有所节制,喜怒因为礼的作用而恰如其分;用它来治理臣民就可使臣民服从依顺,用它来整饬君主就可使君主通达英明;万事万物千变万化而不混乱,但如果背离了礼就会丧失一切。礼难道不是登峰造极了吗?圣人确立了发展到高度成熟的礼制而把它作为最高的准则,因而天下没有谁再能增减改变它。这种礼制的根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之间互不抵触,人生终结的仪式与人生开始的仪式互相应合;极其完美而有明确的等级区别,极其明察而有详尽的理论说明。天下遵循礼的国家治理得好,不遵循礼的国家混乱;遵循礼的国家安定,不遵循礼的国家危险;遵循礼的国家存在,不遵循礼的国家灭亡。礼的这些作用小人是不能估量到的。


[原文]


198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1);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2);其理诚高矣,暴慢恣睢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3)。故绳墨诚陈矣(4),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5),谓之无方之民(6);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者焉(7),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


[注释]


(1)坚白、同异:见28注(2)。(2)辟:通“僻”,邪僻。陋:见识少(参见23)。(3)雎:《集解》作“雎”,据宋浙本改。队:同“坠”,坠落。(4)陈:陈列,指拉出来弹画。(5)足:指充分地掌握。“足礼”即上文所说的“审于礼”。一说“足”是重视的意思,也通。(6)方:道。无方:无道,没有原则,没有固定的法度。(7)者:犹“之”,见《古书虚字集释》。


[译文]


礼的道理真深啊,那些“坚白”、“同异”等所谓明察的辩析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被淹没了;礼的道理真大啊,那些擅自编造典章制度、邪僻浅陋的学说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没命了;礼的道理真高啊,那些把粗暴傲慢恣肆放荡轻视习俗作为高尚的人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垮台了。所以木工的墨线真正拉出来了,就不可能再用曲直来搞欺骗;秤真正挂起来了,就不可能再用轻重来搞欺骗;圆规角尺真正设置了,就不可能再用方圆来搞欺骗;君子对礼了解得明白清楚,就不可能再用诡诈来欺骗他。所以墨线这种东西,是直的极点;秤这种东西,是平的极点,圆规角尺这种东西,是方与圆的极点;礼这种东西,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极点。既然这样,那么不遵循礼,不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没有原则的人;遵循礼,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有原则的贤士。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够思考探索,叫做善于谋虑;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不变,叫做能够坚定。善于谋虑,能够坚定,再加上爱好礼,就是圣人了。所以天,是高的极点;地,是低的极点;没有尽头,是广阔的极点;圣人,是道德的极点。所以学习的人,本来就该学做个圣人,不是只学做个没有原则的人。


[原文]


199礼者,以财物为用(1),以贵贱为文(2),以多少为异(3),以隆杀为要(4)。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5),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6),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骛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7)。人有是(8),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9),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诗》曰(10):“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此之谓也。


[注释]


(1)用:用具,工具。礼注重贡献馈送礼物,所以说“以财物为用”。(2)文:见18注(8)。(3)多少:指享受的物质待遇的多少,如1910提到的棺椁、衣衾的多少便是其内容之一。(4)隆:隆重,丰厚。杀(sh4i晒):减少,简省。(5)并:并列。杂:交错,相互配合。(6)致:极,尽,尽量做到。(7)坛宇、宫廷:见825注(1)、(6)。(8)有:通“域”,用作动词,限定在……范围中。是:此,指“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的规矩。(9)挟:通“浃”。方皇周浃:见123注(9)。(10)以下见22注(8)、(9)。


[译文]


礼,把钱财物品作为工具,把尊贵与卑贱的区别作为礼仪制度,把享受的多少作为尊卑贵贱的差别,把隆重和简省作为要领。礼节仪式繁多,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简约,这是隆重的礼。礼节仪式简约,但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却繁多,这是简省的礼。礼节仪式和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所要起到的作用之间相互构成内外表里的关系,两者并驾齐驱而交错配合,这是适中的礼。所以知礼的君子对隆重的礼仪就极尽它的隆重,对简省的礼仪就极尽它的简省,而对适中的礼仪也就作适中的处置。慢走快跑、驱马驰骋、剧烈奔跑都不越出这个规矩,这就是君子的活动范围。人如果把活动限定在这个范围之中,就是士君子,如果越出了这个规矩,就是普通的人;如果在这个规矩中间,来回周旋,处处符合它的次序,这就是圣人了。所以圣人的厚道,是靠了礼的积蓄;圣人的大度,是靠了礼的深广;圣人的崇高,是靠了礼的高大;圣人的明察,是靠了礼的透彻。《诗》云:“礼仪全都合法度,说笑就都合时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1910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1)。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2),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3),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之等(4);以敬饰之,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5)。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修士之丧动一乡,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6)。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殣(7),凡缘而往埋之(8),反,无哭泣之节,无衰麻之服(9),无亲疏月数之等(10),各反其平,各复其始,已葬埋,若无丧者而止,夫是之谓至辱。


[注释]


(1)倍:通“背”。倍叛之心:别人活着就敬重他,他一死就怠慢他,这就是背叛了他,所以说是“倍叛之心”。(2)故:犹“夫”。为:犹“有”。(3)棺椁(裹):古代的棺材有多层,最里面的一口叫“棺”,套在“棺”外的大棺材都叫“椁”。十:当为“七”字之误。《庄子・天下》作“天子棺椁七重”。(4)翣(煞)菨:当为“翣蒌”之误,古书中也写作“菨蒌”、“翣柳”、“蒌翣”、“缕翣”,是棺材的遮蔽物。翣,形似团扇,用木条制成框,蒙上画着图案的布,宽三尺,高二尺四寸,柄长五尺。灵车驶行时让人拿着遮蔽灵柩,埋葬时便插在墓穴中遮蔽棺材。蒌(柳):通“柳”,古代遮蔽衬垫棺材的饰物统称“柳”,它包括在旁的“帷”,在上的“荒”,以及衬垫棺材的木材。文章:见513注(2),此指翣蒌上的花纹图案。(5)属(嘱):聚集,会合。(6)州里:周代的行政单位,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乡,二千五百户为一州,二十五户为一里,(7)殣(进):通“墐”,用土掩埋。(8)缘:衣服的边饰。凡缘:指平常的服装。古代送葬时穿丧服,此言穿平常的衣服,实是不作为丧礼来办。(9)衰(崔):通“缞”,古代的丧服之一,是一种披在胸前的麻布条,宽四寸,长六寸。(10)无亲疏月数之等:古代的丧礼规定,生者和死者的亲疏关系不同,服丧的期限也就有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三个月之类的差别。由于罪人之死“不得合族党”没有亲戚参加,所以就无亲疏之分,也就没有丧期的分等。


[译文]


礼,是严谨地处理生与死的。生,是人生的开始;死,是人生的终结。这终结和开始都处理得好,那么为人之道也就完备了。所以君子严肃地对待人生的开始而慎重地对待人生的终结。对待这终结与开始就像对待同一件事一样,这是君子的原则,是礼义的具体规定。看重人活着的时候而看轻人的死亡,这是敬重活人的有知觉而怠慢死人的没有知觉,这是邪恶之人的原则,是一种背叛别人的心肠。君子拿背叛别人的心肠去对待奴仆、儿童,尚且感到羞耻,更何况是用这种心肠来事奉自己所尊重的君主和亲爱的父母呢!再说死亡有一条规律,就是每人只死一次而不可能再重复一次,所以臣子要表达对君主的敬重,子女要表达对父母的敬重,在这个时候也就到头了。所以侍奉生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粗野;葬送死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薄待。君子鄙视粗野而把薄待看作为羞耻。所以天子的棺材有七层,诸侯五层,大夫三层,士两层;其次,他们又都有衣服被子方面或多或少、或厚或薄的数目规定,都有棺材遮蔽物及其花纹图案的等级差别;用这些来恭敬地装饰死者,使他们在生前与死后、结束一生时与开始一生时都像一个样子,使这始终如一的完全满足成为人们的愿望,这是古代圣王的原则,也是忠臣孝子的最高准则。天子的丧事牵动整个天下,聚集诸侯来送葬。诸侯的丧事牵动有友好交往的国家,聚集大夫来送葬。大夫的丧事牵动一国,聚集上士来送葬。上士的丧事牵动一乡,聚集朋友来送葬。百姓的丧事,集合同族亲属来送葬,牵动州里。受过刑罚的罪犯的丧事,不准聚集同族亲属来送葬,只能会合妻子儿女来送葬,棺材三寸厚,衣服被子三套,不准文饰棺材,不准白日送葬,只能在黄昏埋葬,而且妻子儿女只能穿着平常的服装去埋掉他,回来后,没有哭泣的礼节,没有披麻戴孝的丧服,没有因为亲戚的亲疏关系而形成的服丧日期的等级差别,各人都回到自己平常的情况,各人都恢复到自己当初的样子,已经把他埋葬之后,就像没有死过人一样而什么也不做,这叫做最大的耻辱。


[原文]


1911礼者,谨于吉凶不相厌者也(1)。紸纩听息之时(2),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已(3),然而殡敛之具未有求也(4);垂涕恐惧,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辍也;卒矣,然后作具之。故虽备家,必逾日然后能殡,三日而成服。然后告远者出矣,备物者作矣。故殡,久不过七十日,速不损五十日。是何也?曰:远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节大矣,其文备矣,然后月朝卜日,月夕卜宅(5),然后葬也。当是时也,其义止,谁得行之?其义行,谁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貌以生设饰死者也(6),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义也。


[注释]


(1)厌(压):同“压”,掩,侵袭(杨倞说)。(2)紸(注):安放。纩(况):新绵絮。其质轻,遇气即动。紸纩:同“属纩”,指把绵絮放在临终者的口鼻前。这是为了观察其是否断气。(3)闵:忧患,这里指垂危。(4)殡:停放灵柩,也就是入棺后到埋葬前的仪式。敛:见196注(17)。(5)“月朝卜日,月夕卜宅”是倒句,实指前月之夕卜宅,后月之朝卜日(于鬯说)。(6)貌:古“貌”字,外貌,外表。饰死者:等于说“饰终”,即给死者以尊荣之礼。


[译文]


礼,是严谨地使吉利的事与凶险的事互不侵犯的。把新的绵絮放在临终者鼻前而倾听其气息的时候,就是那些忠臣孝子也知道他垂危了,但是停柩入殓的用具却还不去考虑;虽然这时他们挂着眼泪惊恐害怕,但是希望他能侥幸活下去的心思还没有止息,维持他生命的事情也没有中止;直到他死了,才开始准备治丧的物品。所以,即使是治丧物品齐备的人家,也必须过了一天才能入棺停柩,到第三天才穿上丧服守丧。然后去远方报丧的人才出发了,准备治丧物品的人才开始操办了。所以停放灵柩的时间,长不超过七十天,快也不少于五十天。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远方来奔丧的亲友可以赶到了,各种需求可以获得了,各种事情可以办成了。人们的忠诚尽到了,对长辈的礼节盛大了,仪式也齐备了,然后才在月底占卜确定埋葬的地点,在月初占卜确定埋葬的日期,然后才去埋葬。在这个时候,那道义上禁止的事,谁能去做它?那道义上推行的事,谁能禁止它?所以停柩三个月的葬礼,它表面上是用生者的设施来装饰死者,但实际上恐怕不是只保留一下死者来安慰生者,这是在表达尊重怀念的意思啊。


[原文]


1912丧礼之凡(1):变而饰(2),动而远(3),久而平。故死之为道也(4),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尔则玩(5),玩则厌,厌则忘(6),忘则不敬。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7)。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8)。


[注释]


(1)凡:平常,指通常的原则。(2)变:指死。参见《穀梁传・昭公十五年》“大夫以变”注。饰:装饰,指饭唅(把珠、玉、米等塞在死人口中)、小敛(给死人穿寿衣)、大敛(入棺)等等。(3)动:指举行丧礼中的各种仪式。动而远:举行仪式时使死者逐步远离房间,如饭含在窗下,小敛在门内,大敛在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上,停柩在西面的台阶上,送葬前祭路神在堂前台阶下,埋葬在远处的坟墓中。(4)故:犹“夫”。为:犹“有”。(5)尔:通“迩”,近。玩:轻忽,习惯而不经心。(6)忘:当为“怠”字之娱(久保爱说)。(7)嫌:近。(8)优:调节,协调。


[译文]


丧礼的一般原则是:人死后要装饰,举行丧礼仪式要使死者逐步远去,时间长了便恢复到平常的状态。那死亡有一种规律,即:如果对死者不装饰,就丑恶难看;丑恶难看,人们就不会哀痛了;如果死者近了,人们就会漫不经心;漫不经心,就会厌弃;厌弃了,就会怠慢;怠慢了,就会不恭敬。有朝一日死了自己尊敬的父母亲,但用来为他们送葬的却是不哀痛、不恭敬,那就近于禽兽了。君子以此为耻辱。人死后进行装饰,是用来消除丑恶难看的;举行丧礼仪式时使死者远去,是用来成全恭敬的;时间长了就恢复到平常状态,是用来协调生者的。


[原文]


1913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故文饰、粗恶,声乐、哭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故文饰、声乐、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衰、哭泣、忧戚(1),所以持险奉凶也。故其立文饰也,不至于窕冶(2);其立粗衰也,不至于瘠弃;其立声乐、恬愉也,不至于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于隘慑伤生(3)。是礼之中流也。


[注释]


(1)衰:当为“恶”字之误。下同。(2)窕(y2o摇):通“姚”,妖艳。(3)隘(厄):穷。慑(摄):悲戚。


[译文]


礼,是截长补短,减损有余、增加不足,使爱怜恭敬的仪式能完全实施、从而养成美好的德行道义的。所以仪文修饰和粗略简陋,音乐和哭泣,安适愉快和忧愁悲伤,这些都是相反的;但是礼对它们一并加以应用,按时拿出来交替使用。仪文修饰、音乐、安适愉快,是用来奉持平安和吉祥的;粗略简陋、哭泣、忧愁悲伤,是用来奉持凶恶和不幸的。所以礼在确立仪文修饰的规范时,不会弄到妖艳的地步;它在确立粗略简陋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毁伤形体的地步;它在确立音乐、安适愉快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放荡懈怠的地步;它在确立哭泣、哀痛的规范时,不会弄到过度悲戚、伤害身体的地步。这就是礼的中庸之道。


[原文]


1914故情貌之变,足以别吉凶、明贵贱亲疏之节,期止矣(1);外是,奸也;虽难,君子贱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2)。相高以毁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以有为者也(3)。故说豫娩泽(4),忧戚萃恶(5),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謸笑(6),哭泣谛号(7),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刍豢、稻粱、酒醴、餰鬻(8),鱼肉、菽藿、酒浆(9),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絻、黼黻、文织(10),资粗、衰绖、菲繐、菅屦(11),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疏房、资、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12),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13)。若夫断之继之,博之浅之(14),益之损之,类之尽之(15),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16),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非顺孰修为之君子(17),莫之能知也。


[注释]


(1)期:当作“斯”,就。(2)要(腰):同“腰”。(3)有为:有所作为,指沽名钓誉以取得官爵。《庄子・外物》:“演门有亲死者,以善毁,爵为官师。其党人毁而死者半。”即其例。(4)故:犹“夫”。说:通“悦”。豫:通“娱”,欢乐。娩(晚):温和,美好,形容脸色的喜悦。泽:光泽,形容高兴时容光焕发。(5)萃:通“顇”,面色黄瘦。恶:丑恶难看,形容愁眉苦脸的样子。(6)歌谣:有音乐伴奏的歌唱叫“歌”,无音乐伴奏的歌唱叫“谣”。謸:戏谑,开玩笑。(7)谛(啼):通“啼”,出声地哭。号(豪):大声哭。(8)餰(沾):同“饘”,厚粥。鬻:同“粥”,稀粥。“餰鬻”是碰到凶事时的饮食,宜与“鱼肉”二字相倒。(9)菽:见1011(7)。藿:豆叶,嫩时可食。酒:当作“水”(王念孙说)。(10)卑絻:通“裨冕”,见103注(3)、(2)。一说“卑”为“弁”字之误。弁、冕都是穿礼服时戴的礼帽,吉礼之服用冕,通常的礼服用弁。黼黻:见513注(2)。(11)资:丧服的一种,即齐衰(资崔),用粗麻布做成,因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粗:粗布,此指守丧时穿的祖布衣。衰:见1910注(9)。绖(蝶):古代丧期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带。菲繐(岁):薄而稀的麻布,此指繐衰,是一种用于丧期为五个月的丧服。菅(兼):茅草。(12)属(嘱):连接。茨(词):用芦苇、茅草盖的屋顶。倚庐:古人为父母守丧时所住的简陋房屋。它是在中门之外的东墙下把木头斜倚在墙上搭成的,所以叫倚庐。薪:柴草。席薪、枕块:以柴草为席,以土块为枕,是为父母守丧时的礼仪。(13)生:通“性”。(14)博、浅:多闻叫“博”,少闻叫“浅”(见23)。这里用作使动词。(15)类:法,参见114注(1)。(16)顺比:顺从,和顺。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即197所说的“本末相顺,终始相应”。(17)孰:同“熟”。修:参见413注(11)。


[译文]


所以神情容貌的变化,能够用来区别吉利与不幸、表明贵贱亲疏之间的礼节等级,就作罢了;超出了这个程度,就是奸邪的行为;即使是难以做到的,君子也鄙视它。所以要根据食量吃东西,根据腰身扎带子。拿哀伤得毁坏自己的身体而消瘦不堪来向别人标榜自己的高尚,这是奸邪之人的行径,不是礼义的规定,也不是孝子的真情,而是要用它来有所作为的。高兴欢乐时和颜悦色容光焕发,忧愁悲伤时面色憔悴愁眉苦脸,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脸色上的表现。歌唱嬉笑,哭泣啼号,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声音上的表现。牛羊猪狗等肉食、稻米谷子等细粮、甜酒、鱼肉,稀饭、豆叶、汤水,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饮食上的表现。礼服礼帽、礼服上的花纹、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丧服粗布衣、麻条麻带、薄麻衣、用茅草编成的鞋,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衣服上的表现。窗户通明的房间、深邃的朝堂、柔软的蒲席、床上的竹铺、短桌与竹席,编结茅草而成的屋顶、靠在墙边上的简陋房屋、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居住上的表现。忧愁愉快这两种心情,在人的生性中本来就存在着根源,至于使这两种心情断绝或持续,使它们较多地被人了解或较少地被人了解,使它们增强或减损,使它们既合乎法度又能充分地表达出来,使它们既旺盛又美好,使根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人生终结的仪式和人生开始的仪式没有不和顺的,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千秋万代的法则,这就是礼啦。如果不是顺从礼、精通礼、学习礼、实行礼的君子,是不能够懂得这些道理的。


[原文]


1915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1);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2),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3),性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4);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5)。《诗》曰(6):“怀柔百神,及河乔岳。”此之谓也。


[注释]


(1)朴:未加工过的木材。(2)《集解》无“成”,据宋浙本补。(3)阴阳:见173注(3)。(4)辨(办):通“办”,治理。(5)分:次,安排。(6)引诗见《诗・周颂・时迈》。


[译文]


所以说:先天的本性,就像是原始的未加工过的木材;后天的人为加工,则表现在礼节仪式的隆重盛大。没有本性,那么人为加工就没有地方施加;没有人为加工,那么本性也不能自行完美。本性和人为的加工相结合,然后才能成就圣人的名声,统一天下的功业也因此而能完成了。所以说:上天和大地相配合,万物就产生了;阴气和阳气相接触,变化就出现了;本性和人为的加工改造相结合,天下就治理好了。上天能产生万物,但不能治理万物;大地能负载人民,但不能治理人民;宇宙间的各种东西和各类人,得依靠圣人才能安排好。《诗》云:“招徕安抚众神仙来到黄河高泰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1916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1),终始一也。始卒,沐浴、鬠体、饭唅(2),象生执也。不沐,则濡栉三律而止;不浴,则濡巾三式而止(3)。充耳而设瑱,饭以生稻,唅以槁骨(4),反生术矣。设亵衣(5),袭三称(6),缙绅而无钩带矣(7)。设掩面儇目(8),儇而不冠笄矣(9)。书其名(10),置于其重(11),则名不见而柩独明矣。荐器(12),则冠有鍪而毋縰(13),瓮、庑虚而不实(14),有簟席而无床笫,木器不成斫,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15),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张而不均,舆藏而马反,告不用也。具生器以适墓,象徙道也。略而不尽,貌而不功(16),趋舆而藏之,金革辔靷而不入(17),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貌而不用(18)。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圹垄,其貌象室屋也;棺椁,其貌象版、盖、斯象、拂也(19);无帾、丝歶、缕翣(20),其貌以象菲、帷、帱、尉也(21);抗折(22),其貌以象菲、茨、番、阏也(23)。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铭、诔、系世(24),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


[注释]


(1)“如死如生,如亡如存”当作“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见本篇末。(2)鬠(括):同“髻”,把头发束起来。体:肢体,此指整理四肢、剪指甲等等。唅:古代给贵族办丧事时,塞在死人口中的珠、玉、贝、米等物统称“唅”,死者所含之物视其贵贱等级而定。饭唅:把唅放在死者口中。(3)式:通“拭”。(4)槁:枯。槁骨:贝。(5)设:《集解》作“说”,据古逸丛书本改。设:铺陈,此指穿上。亵(泻)衣:贴身上衣。(6)袭:加穿(衣服)。称(趁):计算衣服的量词,套。(7)缙:同“搢”,插。绅:古代贵族束在腰间的大带。缙绅:即搢笏,指把笏(官吏上朝时拿的手板)插在腰带上。(8)掩面:又称“掩”,死者的裹头巾。按古代礼仪,死人用整幅宽、五尺长的白色熟绢裹头。见《仪礼・士丧礼》。儇(宣),通“缳”(眩),绕。儇目:又称“幎(密)目”,是用丝带扎在死者眼上的黑色方巾,一尺二寸见方。(9)笄(j9基):古代固定发髻或别住帽子用的簪子。固定发髻的笄男女皆有,固定帽子的笄只有男子才有。(10)书其名:古代贵族死后,把名字写在明旌(又称“铭旌”,写死者姓名的狭长旗幡)上,用绛帛粉书。(11)重(虫):死者刚死未葬时暂时代替神主牌的木牌。置于其重:指把写好名字的明旌覆在重上,所以下句说“名不见”。(12)荐:献。器:指明器,古代用竹、木、陶土等制作的随葬器物。(13)毋:通“无”。縰(史):同“c”,古时包头发的丝巾。(14)庑(午):一种瓦制的酒器,形似今之酒甏。(15)内:当为“用”字之误。一说“内”同“纳”。(16)貌:今据宋浙本改。以下五“貌”字同。功:(器物)精好。(17)金:指代金属之器。此指“銮”,即挂在马嚼子上的铃。一说“金”指马缰绳头上的铜制饰品。革:指氏皮革制品,此指“鞅”,即套在马颈上用来负轭的皮带。辔(佩):缰绳。靷(引):引车前行的皮带,一端系于马颈的皮套上,一端系于车轴上。金革辔靷:在此指代拉车的马及其设备。(18)这两句当作“故生器文而不用,明器貌而不功”。文:礼仪,参见18注(8)。生器文而不用:承上文“具生器以适墓,象徒道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明器貌而不功:承上文“略而不尽,貌而不功”。(19)版:“轓”(番),车两旁挡风尘的厢板。盖:车顶盖。斯象:当作“轼蒙”,“斯”是“轼”之音误,“象”是“蒙”之形讹。轼蒙,就是前面车轼上的皮革覆盖物,又称“鞎”(痕)。《尔雅・释器》:”舆革,前谓之鞎(郭注:“以韦靶车轼。”),后谓之鞎(郭注:“以韦靶后户”)。”一说“斯”是“靳”字之误,“靳”通“鞎”;“象”是衍文。拂:通“笰”、“茀”(拂),即遮蔽车后门的皮帘。(20)无:覆盖在尸体上的单被。帾(楚):通“褚”,覆盖在棺材上的绵被。丝:指遮蔽棺材的丝织品。歶(于):通“罻”(投),精纺的细麻布,此指遮蔽棺材的麻织品。缕:通“柳”,见19、10注(4)。(21)菲:挡门的草帘。帷:围在四周的帐幕。帱(绸):帐子。尉:通“罻”(位):小网,指网状的帷帐,类似今之圆顶帐。一说“尉”是“幄”之误。(22)抗折:都是承重的木材葬具。折的形状如木条子制成的床屉子,它放在抗的下面,横跨在墓穴上,犹如墓穴的天花板。抗的形状像折,但更坚实,它置于折之上、坟冢之下,直接承受泥土的压力。(23)槾(m4n慢):通“墁”,粉刷过的墙壁。茨(慈):用茅草、芦苇盖的屋顶。番:通“藩”,篱笆。阏(饿):堵塞,此指挡风尘的门。(24)铭:刻在钟鼎等器物上记述生平功德的文字。诔:累述死者功德以示哀悼的文字。系世:指《帝系》、《世本》之类,它们是记载帝王与诸侯氏族世系的谱牒。


[译文]


丧葬的礼仪,就是按照活人的情形来装饰死人,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所以侍奉逝世如同侍奉出生,侍奉死人如同侍奉活人,对待人生的终结与对待人生的开始一个样。刚死的时候,给他洗头洗澡、束头发剪指甲、把含物放入口中,这是摹拟他生前的操作。如果不洗头,就用沾湿的梳蓖梳理三下就可以了;如果不洗澡,就用沾湿的毛巾擦三遍就可以了。填塞耳朵而设置了充耳,把生米喂入口中,把贝塞在嘴里,这就和出生时的办法相反了。给死者穿好内衣,再穿上三套外衣,把朝板插在腰带上但没有钩紧腰带的钩子了。裹上遮脸的白绢和遮眼的黑色丝巾,束起头发而不戴帽子、不插簪子了。把死者的名字写在狭长的明旌上,然后把它覆在死者的临时神主牌上,那么他的名字就看不见而只有灵柩十分明显了。送给死者的随葬器物,戴在头上的有头盔似的帽子而没有包发的丝中,瓮空着不放东西,有竹席而没有床上的竹铺,木器不作加工,陶器不制成成品,竹子芦苇做成的器物不中用,笙、竽具备而不调和,琴、瑟绷上弦而不加调节,装运棺材的车子随同埋葬而马却牵回去,这些都表示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准备好了生前的用具而送到墓中,这是模拟搬家的办法。随葬的器物简略而不完备,只具外貌而不精制,赶着丧车去把它埋葬掉,但拉车的马及其设备却不埋进去,这些都是为了表明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模拟搬家的办法,也是表明那些随葬的东西不用了。这些都是为了加重哀悼之情的。所以,生前的用具只起礼仪的作用而不再用它,随葬的器物只具外貌而不精制。凡是礼仪,侍奉出生,是为了润饰欢乐之情;葬送死者,是为了更好地表现哀悼之情;祭祀,是为了修饰恭敬之情;军队,是为了装饰威武之势。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但是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所以墓穴和坟冢,它们的形状像房屋;内棺外棺,它们的形状像车旁板、车顶盖、车前皮盖、车后革帘构成的车厢,尸休与棺材上的被子、丝织麻织的遮蔽品、棺材的遮蔽物,它们的形状是模仿门帘和各种帷帐的;承负坟冢、覆盖墓穴的葬具抗折,它们的形状是模仿墙壁、屋顶、篱笆和门户的。所以,丧葬的礼仪,并没有其它的涵义,而是为了彰明生死的意义,以悲哀恭敬的心情去葬送死者而最终把他周到地掩藏好。所以埋葬,是为了恭敬地掩藏死者的躯体;祭祀,是为了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那些铭文、诔辞、传记家谱,是为了恭敬地传颂死者的名声。事奉出生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开始;葬送死者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终结。这终结与开始的礼仪全部做到了,那么孝子的事情也就完成了,圣人的道德也就具备了。


[原文]


1917刻死而附生谓之墨(1),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注释]


(1)刻:削减。附:增益。墨:(丧葬)俭省刻薄。墨家主张薄葬(见64注(4)),所以把丧葬俭省刻薄称为“墨”,这是“墨”字的一种社会文化意义。


[译文]


削减死者的用度来增加生者的用度叫做刻薄,削减生者的用度来增加死者的用度叫做迷惑,杀掉生者来殉葬叫做残害。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使逝世和在世、人生终结和人生开始时的仪式无不得当合宜而尽善尽美,这就是礼义的法度标准了,儒者就是这样的啊。


[原文]


1918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1),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2)。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3),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4),越月逾时,则必反铅(5);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犹有啁噍之顷焉(6),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7),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


[注释]


(1)饰:通“饬”,整治。群:指有亲属关系的群体。(2)极:极限,最高限度。指极度的悲痛不可再超过这三年的期限,它是下文所说的“送死有已”的具体体现。(3)齐衰:见1914注(11)。苴(居):通“粗”。苴杖:用粗劣的竹子做成的手杖,供哭丧时用。庐:即“倚庐”,见1914注(12)。(4)则:若。(5)反:通“返”。铅(沿):通“沿”。顺流而下叫“沿”,此指随大流、合群。(6)是:则。爵:同“雀”。啁噍(周究):同“啁啾”,象声词,形容细碎杂乱的鸟鸣声。(7)安:语助词。


[译文]


三年的服丧,是为了什么呢?回答说:这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礼仪制度,藉以整治亲族,区别亲近的人与疏远的人之间、高贵者与卑贱者之间的不同礼节,而不能再增减的了。所以说: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也不可改变的措施。创伤大的,它的愈合时间就长;疼痛厉害的,它的痊愈就慢。三年的服丧,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的礼仪制度,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穿着丧服、撑着孝棍、住在简陋的房屋中、吃薄粥、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心情所作的外表装饰。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但哀痛之情并没有了结,思念之心并没有忘怀,然而礼制却规定在这个时候终止服丧,这难道不是因为送别死者要有个终结、恢复正常的生活要有所节制吗?凡是生长在天地之间的,有血气的种属一定有智能,而有智能的种属没有不爱自己同类的。现在那些大的飞禽走兽如果失去了它的群体或配偶,那么过了一个月或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一定会返回合群;经过原来住过的地方,就一定会在那里徘徊周旋,在那里啼鸣吼叫,在那里驻足踏步,在那里来回走动,然后才能离开那里。小的嘛就是燕子麻雀之类也还要在那里叽叽喳喳个一会儿,然后才能离开那里。有血气的种属没有比人更聪明的了,所以人对于自己父母的感情,到死也没有穷尽。要依从那些愚蠢浅陋放荡邪恶的人么?那么他们的父母亲早晨死了,到晚上就忘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放任他们,那么他们就连鸟兽也不如了,他们又怎么能互相在一起合群居住而没有动乱呢?要依从那些注重道德修养的君子么?那么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他们会觉得那时间快得就像驾车的四匹马经过一个墙缝一样;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是成全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无限期地服丧。所以先王圣人就给人们确立了适中的标准、制定了这服丧三年的礼节,一律使人们能够完成礼仪,然后就除去丧服。


[原文]


1919然则何以分之(1)?曰:至亲以期断(2)。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3)。然则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4),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5),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注释]


(1)分:半。之:指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分之:将三年打对折,指服丧一年。按古代礼制,父在为母、已嫁女为父母都服丧一年。(2)期(基):周年。(3)案:语助词,下同。(4)缌(思):细麻布,此指细麻布制成的丧服,服期三个月,是古代五种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中最轻的一种。对关系较远的亲属、亲戚如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中表兄弟等都服缌麻(“缌”指细麻布衣、“麻”指麻带)。小功:丧服名,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服期五个月。男子对从祖祖父母、堂伯、堂叔等都服小功。小功以上为大功,服丧九个月。杀(晒):见199注(4)。(5)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服丧三年取法于农历每三年置一闰月,服丧一年取法于天时每年循环变化一次,服丧九月取法于天地之阳数(九为阳数),服丧五月取法于地有东西南北中五方或金木水火土五行,服丧三月取法于天时之一季。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还要把它打个对折呢?回答说:对于最亲近的父母本来就是在一周年时终止服丧的。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因为经过一周年,天地都已经变换了,四季也已经循环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动植物没有不重新开始其生长的了,所以古代的圣王就用这一周年的丧礼来象征它。既然这样,那么三年的丧期又是为了什么呢?回答说:那是为了使丧礼更加隆重,于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础上加倍,所以就过了两周年了。从九个月以下的丧期,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那是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丧礼。把服丧三年作为隆重的礼,把服丧三个月、五个月的缌麻、小功作为简省的礼,把服丧一周年、九个月作为它们中间的礼。这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们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谐一致的道理也就被全盘体现出来了。所以三年的服丧,是为人之道最高的礼仪。这叫做最隆重的礼仪。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


[原文]


1920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1),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2),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3):“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4),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5),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6),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注释]


(1)辨(办):通“办”,治理。(2)情:指臣民忠诚之情。貌:指臣民恭敬之貌(杨倞说)。(3)引诗见《诗・大雅・泂酌》。(4)君子:有地位有德才的统治者,此指君主。参见1119注(5)、122。(5)食(饲):通“饲”,供养。君主给人俸禄,所以说“食之”。(6)慈母:原是对生母的尊称。但在古礼中,也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庶母(父亲的妾)或保母为慈母。


[译文]


君主的丧礼期限之所以要选取三年,为什么呢?回答说:君主,是治理社会的主宰,是礼仪制度的本源,是忠诚的内情和恭敬的外貌所要侍奉的尽头,人们互相遵循而极其尊崇他,不也是可以的吗?《诗》云:“和乐平易的君子,就是人民的父母。”那些君子本来就有是民众父母的说法。父亲能生下自己,但不能喂养自己;母亲能喂养自己,又不能教诲自己;君主是既能养育自己,又善于教诲自己的人,为君主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奶妈,是喂养自己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三个月;抚育自己的庶母,是为自己料理衣着被服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九个月;君主,是各方面都照顾自己的人,为他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能治理好;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会混乱;它是礼仪制度中最重要的礼节啊。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安定;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危险;它是忠诚之情的最高体现啊。这最重要的礼节与最高的情感体现都积聚在君主的丧礼上了,所以用三年时间来侍奉君主的神灵仍然是不够的,只是无法再将这丧期增加罢了!所以社祭,只祭土地神;稷祭,只祭谷神;郊祭,就把各代帝王和上天合并在一起而祭祀他们。


[原文]


1921三月之殡(1),何也?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亲也,将举错之(2),迁徙之,离宫室而归丘陵也(3),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4),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须足以容事(5),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备,曲容备物之谓道矣。


[注释]


(1)殡:见1911注(4)。三月之殡:实际只有七十天,见1911。(2)举错:见818注(20)。(3)丘陵:小土山叫丘,大土山叫陵。此指坟墓。古代帝王诸侯之墓或称丘,如今苏州的虎丘(吴王阖闾之墓);或称陵,如今绍兴的禹陵。(4)繇:通“遥”。(5)须:等待,停留,指等待下葬的时间。容:容纳,容许,确保。


[译文]


三个月的停柩,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要扩大丧礼的规模,加重丧礼的份量。对自己极尊重的人,极亲近的人,将要安排他,迁移他,使他离开宫室而埋葬到陵墓中去,古代的圣王怕这些事情不合乎礼仪,因此延长停柩的日期,使办丧事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所以天子停柩七个月,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这都是为了使逗留时间足够用来操办各种事情,这些事情足够用来保证丧事的成功,这成功足够用来保证礼仪的实施,这实施足够用来保证丧葬物品的完备,各个方面都能确保丧葬物品的完备就可以叫做正确的原则了。


[原文]


1922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诡唈僾而不能无时至焉(1)。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动也;案屈然已(2),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惆(3),其于礼节者阙然不具。故先王案为之立文,尊尊亲亲之义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故钟、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护》、《武》、《汋》、《桓》、《箾》、简、《象》(4),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喜乐之文也。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哀痛之文也。师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称罪,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敦恶之文也(5)。卜筮视日(6),斋戒修涂(7),几筵、馈荐(8),告祝(9),如或飨之(10)。物取而皆祭之(11),如或尝之。毋利举爵(12),主人有尊(13),如或觞之(14)。宾出,主人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


[注释]


(1)愅(g6革)诡:双声联绵词,变异感动的意思。唈僾(邑爱):双声联绵词,心里郁悒而呼吸不畅的意思。至:到达,引申指表达出来。(2)案:语气词。屈(决):竭。屈然:空缺的样子,指没有祭祀之礼。(3)惆然:惆怅,伤感。嗛(窃):满足。(4)《韶》、《护》、《武》、《象》:见815注(16)。《夏》:又称《大夏》,相传是夏禹时的舞曲名。《汋》(酌):是歌颂周武王能酌取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之民的乐章,见《诗经・周颂》。《桓》:祭祀周武王的乐章,见《诗经・周颂》。《箾》(朔):周初制作的歌颂周文王的舞曲名。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简:衍文。(5)敦:通“憝”(队),憎恶,怨恨。(6)卜筮:见1711注(2)。视日:看日期时辰来预测吉凶的迷信活动。(7)斋戒:祭祀前整洁身心。修涂:通“修除”,指修饰清理祠庙。(8)几筵:参见192注(5)。此指祭祀的席位,参见314。馈荐:祭祀时进献牺牲黍稷等祭品。(9)祝:男巫,祠庙中管祭礼的人,他既为主人向神致辞,也为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向主人致福。告祝:祭祀的仪式之一,指尸吩咐祝向主人致福,即《仪礼・少牢馈食礼》所说的尸“命祝”。据《仪礼》,尸通过祝向主人所致的祝福辞是:“皇尸命工祝,承(传)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赐给)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废止),引(延长)之。”(10)或:有的,指有的神。飨(享):通“享”,鬼神享用祭品。(11)取:通“聚”。物取:指事先积聚的祭品。据古代的礼制,祭品要事先备办,以免不齐。《礼记・祭义》:“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事先)具物,不可以不备。”(12)利:见196注(13)。(13)有:通“侑”,劝。尊:一种酒器。有尊:劝酒,指劝尸饮酒。(14)觞:盛有酒的杯叫“觞”,拿着觞劝人喝酒或自己饮酒也叫“觞”。此即指自饮。


[译文]


祭祀,是为了表达心意和思慕之情的。人们感动郁闷了就不能没有时机来表达。人们欢欣鼓舞和睦相处的时候,那些忠臣孝子也会感动,而思念君主、双亲不得同享欢乐的心情也要有所表达了。他们所要表达的这种心情,是一种非常大的激动;如果空空地没有祭祀的礼仪,那么他们在心意的感情方面就会感到惆怅而不满足,他们在礼节方面就会感到欠缺而不完备。所以古代的圣王为他们制定了礼仪制度,这样,尊崇君主、亲爱父母的道义就能表达了。所以说:祭祀,是为了表达心意和思慕之情的。它是忠信敬爱的最高表现了,是礼节仪式的极点了,如果不是圣人,是不能懂得这一点的。圣人明白地理解祭祀的意义,有道德的士君子安心地进行祭祀,官吏把它当作为自己的职守,百姓使它成为自己的习俗。它在君子那里,被当作治理社会的一种道德规范;它在百姓那里,被当作为侍奉鬼神的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等乐器被使用,《韶》、《夏》、《护》、《武》、《汋》、《桓》、《箾》、《象》等乐曲被演奏,这些是君子被他所喜悦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仪形式。穿丧服、撑孝棍、住陋屋、吃薄粥、以柴草为垫席、把土块当枕头,这些是君子被他所哀痛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仪制度。军队有一定的制度,刑法有轻重的等级,没有什么刑罚不与罪行相当,这些是君子被他所憎恶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法制度。占卜算卦、观察日期时辰是否吉利,整洁身心、修饰清理祠庙,摆好祭祀的席位、献上牺牲黍稷等祭品,受祭者吩咐男巫,好像真的有神来享用过祭品。事先积聚的祭品都献给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受祭者一一尝用,好像真的有神尝过它们。不让助食的人举杯向受祭者敬酒,主人亲自劝受祭者饮酒,受祭者便饮用,好像真的有神拿酒杯喝了酒。祭祀结束后宾客退出,主人拜揖送行,然后返回,换掉祭服而穿上丧服,来到坐位上痛哭,好像真的有神离开了他。悲哀啊!恭敬啊!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一样,侍奉已不存在的人如同侍奉还活着的人一样,所祭祀者虽无形无影,但是它可以成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礼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