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乡村教堂

作者:华盛顿·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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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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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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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224字

一位绅士!


是一包羊毛,还是一箱白糖?是天鹅绒带子?用磅还是码来叫卖你的绅士身份?——《乞丐的蓬头》对于人的性格研究而言,很少有别的地方比在英国的乡村教堂里更适宜的了。一次,我在一位友人家度过了几个星期,他家正好位于一个外观特别引起我喜好的教堂附近。这是那种为英国景物赋予特殊魅力的一处小小的古意盎然的遗迹。它矗立在一片住满古老家族的乡间,而在教堂冷清而寂静的侧廊里,安放着许多高贵家族世代留存下来的遗骸。教堂的内墙上镶满了不同年代和风格的墓碑。窗户的彩色玻璃上雕饰着富丽的纹章盾徽,使透进的日光变得暗淡了。教堂各处都有骑士和贵妇们的坟墓,工艺精湛,墓上还有彩色大理石雕像。目光所及,比比皆是在渴望中度过一生的人,皆是人类自尊在自己同类的遗骸上、在最谦卑宗教的这座寺庙中树立起的傲然纪念物。


教堂会友由不同的人们组成:有些是附近地区有地位的人,他们坐在有华丽的衬里和软垫、配有镀金祈祷书的靠背长椅上,在座位的入口处装饰着他们各自的家族徽章;有些是村民和农夫,他们坐满了教堂后排的位子和风琴旁边一个小走廊;还有教区的贫民们,他们排坐在侧廊里的长凳上。


礼拜仪式由一位老用鼻子吸气、养得肥肥胖胖的教区牧师主持。他在教堂附近拥有一所舒适的住宅。在街坊四邻的餐桌上,他是位享有特权的客人,曾经是本乡最敏捷的猎狐手,后来年龄和舒适生活使他不能再狩猎了,只能骑马陪同猎犬出猎,并在聚餐会上分享猎物。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管领之下,我觉得自己的思绪难以进入能与此时此地的情景相和谐的境界。于是,就像其他意志薄弱的基督徒一样,借助于把自己的懈怠之罪归咎于他人而求得心安理得的办法,我便全副身心地开始观察周围的邻居去了。


我在英格兰迄今仍是个异邦人,总怀着好奇心去注意观察上层社会人们的行为举止。如往常一样,我发现最能受到人们一致敬重的人,却最少虚伪做作。例如,一个有众多子女的高层贵族家庭就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他们的外表再简朴和谦逊不过了。他们去教堂通常总是衣饰简单,且是步行。他家的年轻小姐们会在途中停留,以最亲切的态度跟农民们交谈、爱抚小孩、倾听卑微的村民们讲他们的琐事。她们的表情开朗而美丽动人,表现出高度的优雅,同时又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欢乐与和蔼可亲。她们的兄弟身材高挑,体态优雅。他们穿着入时却又很朴素,严谨整饬、十分得体,没有半点矫揉造作和浮华气息。他们整个举止随和自然,那种高尚的优雅和高贵的率直,表明他们自由的心灵在成长过程中从未受过自卑感的挫伤。对于真正的高贵而言,他们具有一种健康的坚毅性,并不惧怕与地位卑微的人们接触交往。只有那种虚假的自尊才是病态而敏感的,才畏惧与外界接触。我看到这些贵族子弟饶有兴味地跟农民谈论乡间事务和野外活动,这样的态度真让我高兴。在他们的交谈中,见不到一方的趾高气扬,也见不到另一方的卑躬屈节,只是由于农民们习惯性的尊敬态度,才让你察觉到双方的地位差异。


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积攒了大笔财富的阔佬之家。


这个阔佬从附近一位破落贵族手中买下产业和邸宅之后,便竭力模仿当地世袭贵族的一切作风气派。这家人上教堂的时候,总是摆出一副“王公贵族”的派头。他们耀武扬威地坐在装饰了徽章雕饰的马车上奔驰。马具上凡是可能贴放纹饰的地方都不空下,到处银光闪闪。驭手座位上坐着一个肥胖的马车夫,头戴镶有华丽花边的三角帽,一副亚麻色假发卷曲地紧贴在他那张红润的脸庞上,身旁还躺着一条健壮的丹麦犬。两个身穿豪华制服的男仆拿着巨大的花束和顶端镶金的手杖,懒洋洋地跟随在他身后。马车车厢在长长的弹簧片上起伏弹跳,显出一种特别堂皇的动感。拉车的马匹咬着马嚼子,拱起马脖子,睥睨的眼光都比普通马匹更显得高傲。或许因为它们多少接受了这家人的熏陶,再不然就是缰绳勒得比普通马匹更紧了。


这列壮观的队伍就以如此声势抵达教堂庭院的大门,令我赞叹不已。马车转过一处墙角的时候,制造出巨大的效果——马鞭噼啪一响,马匹全力奋进,马具光芒闪耀,车轮闪电般飞碾过沙石地。此刻正是马车夫得意扬扬、卖弄虚荣的时候。他一会儿策马飞奔,一会儿又勒紧缰绳,直到把马折腾得口吐白沫。马匹甩开四蹄向前腾跃,冲击得碎石飞溅。那些静静地步行前去教堂的村民们仓促之间往道路左右闪躲,在茫然的惊羡之中目瞪口呆。到了门前,马车夫猛地一勒缰绳,车子戛然停下,几乎使马匹跪落在地。


一个男仆急忙跳下马车,放下脚踏板,为这个尊贵家庭降临地面做好一切准备。那位年长公民首先把他红彤彤的圆脸露出车门外,带着自负的神态环视四周,仿佛一位惯于操纵交易所的大亨,点点头就足以震撼股票市场。他的配偶——一位漂亮、肥胖、神情舒畅的夫人紧跟在后。我必须承认,她的神态里似乎不带多少傲气。


她呈现的是一幅宽宏、诚实和世俗享乐的图画,这个世界对她而言万事如意,于是她也就很喜欢这个世界。她有漂亮的服饰,舒适的住房,华丽的马车,称心的子女,对她来说一切都很好。她要做的无非是坐车兜风、访友做客、聚会欢宴而已。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永恒的寻欢作乐,就是一个长长无尽的“伦敦市长节”。两个女儿跟随着这一对好夫妻。她们当然长得漂亮,可是有一种目空一切的神气,难以引起别人的赞赏,也让旁观者的眼光变得挑剔。她们的穿戴过于时髦,尽管谁也无法否认她们打扮得富贵华丽,却会质疑这样是否适宜于一座乡村教堂的朴实无华。她们倨傲地从马车上走下来,迈着对自己脚踏的这块土地而言过于优雅的步子,走过一行农民的队列。她们那散漫的目光向四周扫射,淡漠地从农民们壮实的脸庞上一掠而过;而当她们的目光同哪个贵族家庭成员的目光相遇时,她们的脸上却立即露出明朗的笑容,赠与最殷勤、最优雅的致礼;对方的还礼则显示出彼此不过是泛泛之交而已。


我不应该遗忘我们这位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他们带着随车侍从,坐着漂亮的双驾两轮马车来到教堂。他们的打扮堪称时尚之极致,这种服饰上华而不实的卖弄,标志着一个人的着装品位仅为追求虚荣矫饰。他们完全与其他人脱离,目光轻蔑地斜视着每一个走近他们的人,仿佛在估量别人是否值得尊重;而他们彼此之间也不交谈,只是偶尔说上只言片语的无聊话。甚至他们的动作也是僵硬造作的,因为他们的身体要随时尚的反复变化而矫正,已经毫无从容和自由可言。为了把他们打造成时尚男士,人工技艺已经尽其能事,可是造化却无法赋予他们那种无可言说的优雅。他们生来就形体粗陋,同那种为生存而劳作的普通人一样,可是他们又摆出一副在真正的绅士身上绝对看不到的目空一切的自负神情。


我相当详尽地描绘出了这两个家庭的图画,因为我认为他们是这个国家里常见的两种类型——谦逊质朴的伟大者和傲慢骄横的渺小者。我绝不一味尊崇头衔地位,除非那些人同时具有真正高贵的心灵;不过我发现,在一切存在着人为的等级区分的国家里,最高阶层的人通常总是最有教养和最为谦逊的人。那些对于自己的地位具有充分自信的人,是最不会凌驾于他人地位之上的;而那些以羞辱自己的邻人来抬高自己的庸俗意图,却是最令人厌恶的。


既然我对这两个家庭进行了一番比较,就还应该注意到他们在教堂里的表现。那个贵族之家安静、严肃而专注;这并不是说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有虔诚的热情,而是他们具有与其良好教养不可分割的对神圣事物和神圣处所的一种敬畏。而另一家则恰好相反,他们一直坐立不安,窃窃私语。他们一心要炫耀那些华丽服饰,野心勃勃地想在乡村教徒当***尽风头,这番心思真是太拙劣了。


那位老绅士是唯一专心致志做礼拜的人。他承担起全家人表达虔诚之心的重任,站得笔挺,以整个教堂都能听见的声音应答着牧师的祈祷文。显而易见,他是属于那种彻底主张教会与王室结合一致的人,把虔诚与忠贞的概念熔为一炉。他们认为,无论因为什么缘故,政府党派和宗教融合为同一种神性,是“一种必须支持和维护的无与伦比的东西”。


当他高声地加入到礼拜的祈祷问答中去的时候,似乎更像是正在为低下阶层的人们树立榜样,似乎要向他们表明自己尽管如此有地位,如此富有,但在宗教信仰上仍然谦卑虔诚。这就像我曾目睹一位被鳖汤养肥的市参议员当众吞食下一碗救济汤,每喝一口都要咂咂嘴说这是“穷人的佳肴”。


礼拜结束后,我好奇地观察着两家人不同的离去方式。因为天气晴朗,贵族青年和他们的姐妹更愿意一边同村民们聊天一边穿越田野,漫步归家。另一家人的离去正如来时,又一次张扬踔厉。马车隆隆驶向大门,再一次响起马鞭的啪啪声、马蹄的嘚嘚声,还有马具锃亮的闪光。马匹几乎是一跃而起,村民们又一次急忙左右避让,车轮后腾起一阵尘土,这自命不凡的一家人像旋风般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