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莫格街凶杀案(5)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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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惊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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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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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178字

杜宾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些稍微懵懂、几乎成形的念头,好像我已经渐渐理出了一些头绪,但仍然缺点儿什么,因此真正的答案是若有若无的。那种感觉就是:我们马上就要想起什么事情了,但差一点最后的提醒或刺激而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但是杜宾并没有停止他对案情的分析。


杜宾现在要解决的是凶手如此凶残的动机究竟是什么。他一边沉思一边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解决了在这一谋杀案中凶手是怎样逃走和怎样进入作案现场的问题。接下来我想说的是凶手进入和逃走的地点是相同的,也就是关于出入口问题。让我们想一想四楼那个大房间的情况,不要忘了房子里的那种凌乱。报纸上的报道说,房子中的衣柜抽屉已经被全部打开,很多东西被拿走了,但是也有不少东西没有拿走。这个结论……你不觉得非常荒谬吗?


“报纸的说法非常愚蠢。因为抽屉里到底有什么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有谁知道那里面少了什么?衣物?可是谁能证明后来在抽屉里发现的衣物就不是原来全部的衣物,说不定根本就是一件也没少呢?不要忘了,爱斯巴奈雅母女最近几年的生活几乎就是隐居生活,没有什么人,包括她们的亲友都很少与她们有往来,而她们本身也不怎么出门,因此可能她们的衣物本来就不多,可能本来就无法放满整个抽屉。我们到现场的发现是留在抽屉中的衣物,都是质地非常细致高级的,假如凶手为了偷衣物,这些上等货他为什么不带走?何况,要是偷窃的话,为什么不把其他全部的、更值钱的东西拿走?我是说,那四千法郎的金币他为什么没拿走,却要从衣柜的抽屉中拿一些不值钱的衣物呢?你也知道,那两只装有大约四千枚法郎金币的袋子仍然在案发现场的地板上散落着呢!警方的假设太幼稚了,如果你也被他们蒙蔽,以为作案的动机就是那四千法郎的话(他们拘押了护送老太太回家的银行职员),那我还是劝你把这种可笑的假设丢掉。


“很可能这不过是一个巧合——恰好在案发前三天,被害人从银行取了一笔巨款。其实,比这还要巧上加巧的事情也会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出现,只是我们并不了解而已!作为对推理有着严谨态度的我们来说,一定得把这些‘巧合’与事件本身弄清楚,要知道它们的发生只不过是几率问题,假如在这些‘巧合’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精力甚至是执着地追寻,那只会影响我们正确的推理。以本案为例,假如在本案中这些金币最后不见了,那么‘被害人在三天前从银行中取了一笔巨款’这个因素就不再只是一种‘巧合’了,而非常可能就是凶手的‘犯案动机’。可是在本案中,这名凶手是十分凶残和残忍的,如果他真是为了钱财,你会不会觉得他是神经病?在残忍地杀害了被害人之后,竟然手足无措,成功地逃跑,却很失败地忘记了自己来此的犯罪目的?”


杜宾就凶手的杀人手法进行了剖析:“我刚才提到的这些:凶手是一个口音奇特、身手敏捷的人,但是他惨绝人寰的罪行却没有明显的动机。你看他是多么残忍地杀害了被害人:他徒手勒死了一名年轻的女性,并将尸体倒塞进狭小的烟囱孔道中。从一般角度来说,很少有凶手这样杀人,也更不会这样处理尸体。我想你也承认,就算一个人再没人性、再邪恶、再残忍,也很少会将一个死者的尸体倒塞进烟囱。这实在是一种十分诡异的手法,简直根本不是一般人类能够做出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令人发指,而且让人难以理解。另外,这样把尸体强行倒塞进如此狭小的烟囱中,要用多少力气?你要知道,人们在发现这一尸体并努力将尸体拖出时,是好几个大汉共同努力才办到的。”


杜宾因此断定凶手的力气大得惊人:“这位凶手一定有着过人的体能。让我们再看看他的惊人之举。报道说,人们在壁炉上方发现了几撮灰色的人类毛发,且这些毛发连发根一起被扯下来。大概你也很清楚,一把抓住一绺头发,要想扯下来是非常费力气的。可是凶手竟然扯下了这样好几大撮头发,这得多大的蛮力?这些头发甚至是连着头皮和发根碎块一同被扯下来的,简直令人震惊!从这里也能知道凶手的力气有多大,看来至少一把扯下一堆头发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爱斯巴奈雅太太不但被残忍地割断了喉咙,而且其整个颈部都被割断了,头部与身体完全分离了,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报道竟然说凶器是一把刮胡刀……我提到的这些地方,需要你能够特别注意,你要注意到这是一名多么有力气、多么野蛮的凶手。对于老太太的伤痕,我当然有自己的观点,但我先不陈述,先让我们看看那两位给被害人验尸的法医是怎么说的吧。他们的观点是老太太的惨状是被钝器所伤,按照他们的说法,钝器在我看来只能是房子后院中的石块,可是如果凶器是这些石块,那么也就说明老太太是从四楼那个被床架挡住的窗户那儿掉下来的。得到这个结论的推理很简单,警察所认为的窗户框上的钉子是被钉死的,但实际上这个钉子是有问题的,因此,如果是石块导致了老太太身上的伤,那么只可能是她从四楼的这个窗户上掉下来。这一点警方是无法想到的,就如他们之前忽略了百叶窗的宽度一样,他们不知道这个窗户可能已经被人开过了。”


杜宾在引导我:“现在,我们就把凶手恐怖的杀人手法和房间中可能发生的古怪之事全部放在一起进行一个联想。一个身手敏捷、力气巨大的人,没有什么犯罪动机便进行了一场惨不忍睹的屠杀,他的手法诡异恐怖,他没有什么人性可言,他的语言和口音没有人熟悉,甚至不知道他是哪国人,说的话没有一个能够听清楚的词……当我们把所有这些放在一起的时候,你没有想到一些什么?”


杜宾的问题让我一下子害怕起来。如果真的像杜宾所说,那么这个凶手不仅凶残异常而且不可理喻。我声音有些发颤地回答他说:“那那……这个凶手肯定是个疯子,他他他……肯定是附近哪个精神病院中逃出来的恶魔。”


杜宾对我的说法并没有全部否定,他说:“你的说法当然不是完全没道理。但这仍然不能解释凶手那怪异的口音,就算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非常恐怖,但是不可能没有一个人能听清他说的任何话。毕竟疯子也是人,即便他语无伦次,口齿不清,也总不至于连他的口音腔调都丝毫听不出来!还有,你看这些毛发。”杜宾伸出手给我看,在他手中有一绺毛发,这让我十分吃惊,我实在不知道他是何时得到这些的。


杜宾没在乎我的惊讶,而是接着说:“我想这应该是凶手身上的,因为它们被已经死去的爱斯巴奈雅太太紧紧地握在手中。这是我在松开她僵硬的紧握着的拳头以后拿到的。以你的经验来看,什么人有这样的毛发?”


我非常仔细地观察了这些毛发,震惊的同时迷茫了。因为,“这些根本不是普通的毛发!它很不寻常!非常古怪!人类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头发!”


杜宾静静地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说过这是人类的头发!但是在我们做出判断之前,我觉得你还应该看一下这里的一张素描。这是我根据报纸上和法医对爱斯巴奈雅小姐颈部伤口的描述画的。报纸上的说法是喉咙处存在深的淤伤以及凹陷的指甲印,而法医的证词则是在死者下巴下方有几个非常明显的因为指痕造成的淤伤。”


杜宾将其画的素描放在桌子上,然后说:“你看出什么了吗?我之所以画这么一张素描,无非是要把凶手勒死死者的手法表现出来。我不知道你注意没有,凶手掐死者的喉咙的方式与我们常见的情况不同,你看这掐法不仅有力而且持久,几乎是一点松手的迹象都没有,就像每根指头从一开始就掐住死者的喉咙而直到爱斯巴奈雅小姐断气之前都没松过手一样。你可以用自己的手试试凶手的指印,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我试了一下,但是没有一点能够和素描里的指印对上,我们手的大小悬殊,根本不能有任何吻合。


杜宾让我换一种方法来进行对比,他说:“我们刚才的比对方法并不完全合理。因为素描是平面的,但人的喉咙则是立体的。这里有一小截与人类颈部差不多的圆木,你可以把素描纸包在圆木上,再来比较一下指印,你再看看这次的结果。”


我按照杜宾说的又比较了一次,但这次比较显然还不如前一回的比较,因为我发现我的指印与素描中的指印完全对不上。因此我有这样的一个结论:“像这种指印不可能是人类的。”


杜宾手中不知什么时候拿起了一本书,他翻到一页对我说:“好。现在我请你看看科学家居维埃这本书上的一段叙述。”


我接过杜宾给我的书,这是居维埃的一篇描述有关东印度群岛红棕毛猩猩的文章,他的叙述非常仔细,其中还有很多专门的解剖学知识和不少一般性的概念陈述。就像很多人都知道的,这种红棕毛猩猩的体型十分巨大,力气惊人,但是身手敏捷、性情凶残,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十分善于对人类的动作进行模仿。当我看完这篇文章之后,立刻了解到,谁才是这桩让人震惊和惊恐的谋杀案的真正“凶手”了。


我对杜宾说:“从书上所描述的有关红棕毛猩猩手指部位的部分来看,这的确与你的素描中所画的指印几乎一样。我觉得你的推论是对的,这桩谋杀案的真凶恐怕就是红棕毛猩猩,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动物能够让人的颈部有这么深陷的指痕。另外,从书中对猩猩的毛发特征的叙述看,也和你交给我查看的那撮红棕色毛发非常像。但是,我还是对这桩命案感到有所疑惑。其中,在众人准备上楼的时候,大家都听到了两个人正在争吵的声音,而且其中一个声音被大家确认为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这个人又会是谁呢?他和这桩命案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和这只猩猩又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杜宾开始了对法国人与猩猩的关系的推测:“你问得很好!我想你也一定记得,基本上所有的证人都在自己的证词中证明这位法国人说了一句‘我的天啊’,除此之外,那位西点糖果师还隐约听到了对方好像正在说一些劝诫和斥责的话。把所有这些证据集中起来一一分析,然后再好好思考一下这位法国人的话,我基本上已经看到了这一命案的谜底,这位法国人显然看到了这桩冷酷无情的残杀的全部经过,不过这名法国人可能是无辜的。有可能的情况是红棕毛猩猩正是从他那里逃脱的,于是他一路追着猩猩,直到来到命案发生现场的房间,可是之后的情况他也无法控制了,不但不能将这只猩猩抓回去,而且这只猩猩有可能至今仍在外面逍遥……推理到这个地步,我觉得就不该再继续下去了,因为这一系列的推理到现在仍然没有足够强硬的证据支持,我所依据的证据仍然非常薄弱,而用这些证据取信于人实在有些勉强。我向你说的这些推理目前只能定义为‘猜测’,因此就先到此为止。


“当下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更多的证据出现,否则我的‘猜测’还是不能被证实。你记不记得我们在调查完现场之后,我在回家的途中走进了世界报报社?这家报纸主要的报道内容是航运信息,因此有很多水手都愿意读这份报纸。其实,我在那里刊登了一则广告启事,如果这个和本命案关系十分重大的法国人的确是无辜的,那么如果他看到了这则广告,我想他会来联系我的。”


今天的《世界报》上果然刊登着一则广告启事,杜宾递给我一份,下面就是这则广告启事的内容:


失物招领启事:某日早晨(某日是命案发生的次日,也就是在命案发生后的几个小时)我们在布洛尼森林捕获一只巨大婆罗洲种红棕毛猩猩。听说这只猩猩的主人是马耳他商船的水手,因此我们刊出广告烦请失主到下面的地址前来认领,并希望能够酌情支付捕捉、保管以及收养猩猩的费用。请失主亲自来圣日尔曼区xx街xx号四楼接洽。


我十分惊讶,因为这则广告中的信息同样让我迷惑,我问杜宾:“你是如何知道这位法国人就一定是水手的?而且你怎么会知道他是在马耳他商船工作的?”


杜宾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根据我自己的推理。请看我手里这条缎带。”杜宾手中正拿着一段小小的而且上面沾满油腻的缎带,“你仔细看看它的款式。这正是那些留着长发的水手喜欢用的。因为水手们可以用这种缎带束辫子。另外,你还应该注意到这条缎带上所打的结,这种打结的形式也不是我们普通人常用的那种。平常人不会这么打结,这种结被称为‘水手结’。从其形式上看,这个结显然是马耳他商船的水手们所特有的形式。


“你不知道我是怎么得到这条缎带的吧?它是我在案发现场屋后的避雷针底下发现的,那个地方距离发生惨剧的现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此不太可能是爱斯巴奈雅母女所有的东西。退一步说,假如我的确把缎带主人的身份完全猜错了,那么这么一则广告对谁也没有伤害,人们不会在意的!但假如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呢?那时可就不仅仅是一则广告是否有价值的问题了!假如这名法国人的确目睹了命案的所有经过,但这不是他本人的意愿,他是无辜的,那么他很可能在要不要回应广告,把这只闯了祸的红棕毛猩猩领回来的问题上有所迟疑。他可能要这么想:‘自己本来就很无辜,而且手头上也没有什么钱,所以,猩猩不仅是一只动物而且是一笔财富。那么又何必因为担心自己被捕而丢掉这笔财富呢?我是无辜的啊!再说找到猩猩的布洛尼森林距离凶杀案现场很远,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而且谁又知道命案的真正凶手是一只野兽呢?另外巴黎警察本来就没什么本事,连一点有关命案的线索都没有,就算他们确实查到了这只猩猩,也不会认为我目睹了整个命案的过程。假如他们清楚了一切,那也不能将谋杀罪定到我身上吧!


“但是,有一点必须考虑,那就是,如果登广告的这个人已经知道了我和这桩命案之间有关联的话,这件事就不好办了。我还弄不清楚,登广告的这个人究竟知道了多少,但起码他已经知道了我就是这只猩猩的主人,如果我不去将这只猩猩领回来,那岂不是显得我更可疑?在这桩悲惨的意外中,最好我自己和我的猩猩都远离命案,所以我不如回应一下这则广告好了,将猩猩领回来把它藏好,直到这件事被人们忘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