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森林里的交易(1)

作者:魏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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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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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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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260字

今天是十月初一。秋高气爽,林子里要比平时敞亮多了。


老八收拾了东西,按照与大龙约定的时间,到迷魂谷外面的森林里去接头。


一副棕色的狗熊皮系在老八的腰上,到了关键时刻,这块熊皮就是他的武器。


老八这么多年在大山里进进出出从不带枪,这是跟老王头儿学的一手绝招儿,叫做“以静制动”。要是有那不知深浅的野兽胆敢跃跃欲试,只要把熊皮往头上一翻,浓浓的长毛儿朝外那么一耷拉,整个人就变成一只又高又大、以假乱真的“狗熊”了,只管大摇大摆地走路。


不同的是,当年老王头儿不愿带枪,是怕惊动了山神,吓跑了人参娃娃;而如今的老八不带枪,则是因为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怕在林子里弄出响声,引来杀身之祸。


不知怎么,今天老八一路上心情有点儿沉重。


其实最近以来他的情绪一直不怎么好。本来,此番交易回来,他就将收拾残局,回到半坡村,继续过他的乡村医生、私塾先生兼“精神教父”的日子。


可是最近他越来越强烈地感到,一切都不可能再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的手里变成了面目狰狞的白骨,一个个天真纯朴的女人变成了一具具没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看着女人们在他的蹂躏下惨叫哭嚎,充分享受着复仇的痛快淋漓,他以为自己一定会非常快乐,可是预期的快乐没有到来,而噩梦却每晚接二连三地来折磨他了。


再回到半坡村去,老八知道自己再没有从前那样安稳的日子可过了。


结束吧,结束吧!该收场了。


大龙已经被通缉了,他老八的日子从此也不会太平。他想好了,干脆远走高飞,换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继续隐姓埋名,重整旗鼓,安安稳稳地了此残生吧。


老八走着走着,闻到前面一阵腥臊味道扑面而来。他会心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串干肉,那是哑吧女人的杰作,每有人死,她都会点上柴火熏制出一串串腊肉,老八每出门时就给他带上一串儿。


其实迷魂谷距离半坡村并不远,只是通常进山的人找不到捷径,所以,三绕两绕便走得远了,自然迷了路。进出迷魂谷,只要穿过一个要隘,一个钟头就可到达原始森林腹地。


可惜的是除了老八和死去的老王头儿,没人知道这秘密。


而进出迷魂谷的咽喉要道,又正好穿过一片乱石林立、野藤攀缠的林地。这里到处是虬枝蜿蜒的死树倒木,齐腰深的杂草密密麻麻,再明眼的猎人,也看不透里面隐藏着的凶险。


就在这里,盘据着一个黄狼的大家族,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不下几十只黄狼,把偌大一个林子都弄得臭气熏天。每到夜深,狼群们就瞪着饥饿的眼睛出来四处游荡,见到可以入口的,就群起而攻之,这种时候,就是老八身上的熊皮也不管用。


从前老王头儿进山,一只火红的大公鸡是少不得的贡品。老八头一年进山种大烟的时候,牵来了一头半大猪崽子,就地肢解了,供奉上去,这才得以顺利通过这道进山的“要塞”。


老八自知要占山为王,没有狼家族的认可几乎不可能。


可是让他不停地往山里背来猪羊上贡,他根本做不到。于是,他的歪脑筋一动,就做起顺手人情:每有机会,便将可能泄露他在山中秘密的人当作美味,犒劳了为他把持迷魂谷门户的狼群。哑吧女人那个傻男人二柱子和他那老眼昏花、不知深浅、竟敢一个人闯进林子来找儿子的二柱子他爹,就都是葬身狼群的倒霉蛋之一。


再往前追溯,当年老王头儿在老八的木棒下不明不白地死了之后,他的肉身的归宿也是这个狼群。


可以说,老八跟狼群的交情真的不算浅。他在狼家族的眼里绝对仗仪,进出迷魂谷,就像农村人走亲戚,从来不空着手经过,身上总是带着一两块腊制的肉干。条件允许的时候,还会领着一个傻乎乎跟着老八、对他坚信不疑的大活人。


狼们如果会像人那样表达感情的话,一定会伸出一个大拇指,盛赞老八这个邻居:够哥们儿!


一头黄狼突然从什么地方露出头来。见到老八,竟像看到主人一样,乖乖地低了低头,然后,双爪抓地,坐了下来,满怀期待地盯着他。


老八把手里的腊肉扔到老狼的面前,然后,大摇大摆地从狼的身边走过去,一直进到林子深处去了。出了这片林子,就算走出了迷魂谷。


约会的地方就在迷魂谷的“大门外”。


今天大龙比平时提前了几个小时来等老八。他有点儿魂不守舍,不时东张西望着,好像有什么人就埋伏在周围。


现在,他半跪在草窠里,手里在不停地忙碌着,脸上的汗珠儿也一个劲儿往下掉。在他的身后,一个又一个带夹子的钢丝套子就隐藏在草丛和灌木里了……


在半坡村时,身体健壮、浑身是劲儿的大龙,反而不是那种能含辛茹苦、甘于土里刨食的男人。


他对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恶,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一个逃离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的机会。自从离开半坡村,满以为无聊的日子就有了出头之日,谁知道跟老八打交道这钱不那么好挣。


当初老八听说大龙想出去找活路,就悄悄找到他,掏出钱来资助他路费出了山,进了城。老八的条件是,只要他一年之中“抽空回来几趟”,从山里把他种的药材送出去卖了,就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


没料到这一走就像踏上了不归路,钱是有了,漂亮时髦的女人也有了,可他失去了自由。


老八不准他回村,不准他见家人,也不准他看桔子。只能像过去的特务那样,在山外面的小镇上定期跟老八碰头。


出山,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目标;而抛下眼泪汪汪的桔子,对他来说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情!没办法,大龙做梦都想在一个早晨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变成百万富翁。


可是到了哈尔滨,他才发现现实离自己的梦想相差十万八千里,每天起早贪晚满大街乱转、四处给人家送面包赚的那几个钱,只够他疲惫不堪的晚餐时分喝上一瓶“哈尔滨啤酒”解解乏。


为了挣大钱,他宁愿刀尖舔血。可是直到同一伙走私贩毒的家伙打起交道来,他才算突然明白,贼船好上,日子难过呀。


这下可好,刚刚下水就呛了个半死,通缉令已经贴得哈尔滨大街上到处都是了。现在只能龟缩到原始森林一带的小乡镇上混日子,过了今天,不知明天。


早知这样儿,还不如当初老老实实地在家守着老婆,生孩子、种地呢!大龙从心底里感到悔恨,可是天下哪有卖后悔药的呢?


说老实话,自从有了另外的女人,大龙就没打算再回到那个活人都能被憋死的半坡村去,过那种一辈子都不想的苦日子。


渐渐地,他已经把桔子扔在脑后,偶尔想起她那俊俏的脸蛋儿、苗条的身段来,心里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儿。直到看见了自己的通缉令那天早晨,大龙这才感到突然良心发现,牵肠挂肚地惦记起桔子来。


那天,他从距离半坡村一百多里路的歪脖山赶到半坡村,趁夜色给桔子送了点儿钱。


那个晚上大龙溜到家门附近的时候,正有一个野男人在敲桔子的房门。虽然大龙觉得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儿,可是为了保命,他连上去把那小子揍一通的勇气都没有,只能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从暗地里扔了一个石头,这才把那个王八崽子吓跑。


大龙甚至连家门都没敢进,只在自己家那间小破房儿的窗台上扔下了一个信封。


离开村子的一路上,大龙心如刀绞,桔子一个女人家,还在为他守着妇道,要不是他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独守空房一年多的媳妇桔子,竟能对那些半夜三更敲门的男人们无动于衷……想想自己在外面混日子的桩桩件件,大龙只觉得再也没脸见桔子了。


谁能想到,人干坏事,一旦开了个头儿,怎么就再也刹不住车了呢?


为了那两个沾着血的臭钱,他奉老八的旨意杀了二柱子,又把他那个老眼昏花的老爹扔进了迷魂谷大门附近的狼窝……甚至不惜向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头、对他惟命是从的狗蛋儿——桔子的亲弟弟下手!


那天下午,他一直把对他一片痴情的狗蛋儿引进了迷魂谷,然后,自己抽身逃离。狗蛋儿的下场可想而知,夜晚到来,不被野兽咬死,也要被老八弄死。


其实当时他并没有存心要害狗蛋儿,他只是出于一种本能,觉得这件事要是让村里的人,包括家里人知道了,他的小命儿就难保。


甚至直到他把狗蛋儿领进了迷魂谷,他还在给自己找理由:谁叫狗蛋儿这个傻小子偏要跟着自己跑呢?他不知道自己的姐夫现在是个通缉犯么?这个傻东西!真是让大龙感到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他只能这么做。


将来就是有一天桔子知道了这事,他也会向她解释清楚的。


可是,自己有没有那个“将来”还说不好,现在想这些有个屁用?


自己的手明明杀了人,可自己的脑子还一点儿没感觉,这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大龙下意识地看了看两只在草丛中翻飞着、十分灵活地动作着的手,愣了一下,心想,一会儿有人又要死在这双手里了。可他感觉到自己对将要发生的事,还是无动于衷。


大龙不敢想像他下一步还会做出什么事来。他有一种失足从山坡上往下滚的感觉,不在岩石上或者大树上撞个粉身碎骨,他是没法儿停下来的。


老八一会儿就要来了。今天的碰头对大龙来说,非常关键,他要咬紧牙根儿把该做的事情做得干净利索,这才像个做大事、发大财的爷们儿样子。


“不行,我得上乡里去一趟。”桔子妈忽地爬起身来,一点儿一点儿地往炕沿边上蹭。


“你干啥?”


“找公安去。”


“这半坡村……还从来没听说谁家……为了一点鸡毛蒜皮找过公安,那不是把事儿闹大了?”桔子爹忧心忡忡地看着老婆,不知道怎么办好。


“人都快要没命了,这事儿还不大?”女人继续往炕沿下边儿蹭着,眼看就要下去了,却被男人一把扯住。


“等我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还想!再想,孩子都喂了熊瞎子啦!”女人带着哭腔儿。


?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