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CHAPTER11(2)

作者:庄秦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09:45

|

本章字节:5432字

哈曼出门替我收租去了,我则独自一人上了四楼。四楼是镇公所改建来用于招待州府来人的客房,装修甚是豪华。在接待台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着一本。男孩向我行了个礼,说:“刚才镇长先生已经用内线电话通知我了,莫少爷,请您到404号房休息,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我道了声谢后,从已经收到的租金中抽出一张五美金的钞票,递给男孩,并顺口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答道:“莫少爷,您忘记了?我叫贝迪,两年前您回来收租时,也是我为您服务的。”


“呃……”我不再说话,我有点害怕自己会言多必失。


贝迪拿着钥匙,为我开了404号客房的房门。我进屋后,却见他并没走。我有点不悦地问:“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贝迪面色狐疑地答道:“每次您回来,洗完澡后都要让我为您做个全身按摩,祛除疲劳……您忘记了吗,我是伊丹瓦镇里最棒的按摩师!”


呃,难怪贝迪年纪轻轻,竟会在镇公所的客房里担任接待员,原来还身怀绝技呀。


我讪笑了一声后,进了浴室。泡了十分钟澡后,我赤裸着上身回到客房中,见贝迪已经准备好了玫瑰精油,正等待着我。


我趴在了床上,等着贝迪在我的背上涂抹玫瑰精油。而这时,我突然听到贝迪用诧异的声音问道:“莫少爷,您背上的文身呢?”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文身?”


贝迪答道:“两年前为您做按摩时,我曾经看到您的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的文身。您当时还给我说,守护天使是你最崇拜的神灵,而且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背上,也有同样的文身。”


我皱了皱眉头,真糟糕,这个叫贝迪的男孩,竟然知道真正的莫龙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文身。而我没有文身,贝迪自然会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莫龙。


我只好匆忙找了个借口,答道:“呃,有文身的人,总是被别人误会成混黑道的烂仔。而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一直从事着正当生意。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所以去州府的整形医院做了个激光手术,把文身去掉了。”


或许这个理由还算过得去,贝迪一脸艳羡地说道:“真棒,激光手术真厉害,居然连一点文身的痕迹都没留下。对了,莫少爷,您是在哪家医院做的手术?我回头得给镇长先生说一下,他早就说要把他儿子送到州府去,把胳膊上的文身去掉。”


真糟糕,我可不能让贝迪给镇长说这件事,就算他会被我的谎言迷惑,见多识广的哈曼镇长却一定不会中计。


看来要让他闭嘴,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泄密的。


——5


我对贝迪说,我会亲自向镇长介绍那家州府的整形医院。说完后,我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知道镇里有没有小路,可以通往山口外的墓园?”我解释道,“我得去墓园拜祭一下多年前的一个好友,但我又不想走镇里那条马路,因为我那位朋友的名声不太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要去祭拜他。”


“哦,莫少爷,您的朋友一定是降头师吧。”贝迪自作聪明地猜测。我将计就计地答道:“是的,我那朋友是个很厉害的降头师,后来他做了一件事,然后被人拿乱石给活活砸死了。”说完后,我又顺手给了他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降头师是m国里最为神秘莫测的一群人,他们有时会用邪术为人治病,但更多时候则是用降头术害人。所以m国政府在多年前曾颁布法律,严禁修炼降头术,一旦发现有人修炼降头术,就会把降头师抓到广场上,让所有人将他活活砸死。


当然,那是贝迪出生以前的事了,他不会对此有太多了解。


贝迪接过美钞,开心地答道:“我知道有一条小路,从镇公所出去,绕到屋后,那里有个下水道盖子。揭开盖子,钻进下水道,沿着管道走二十分钟,就能出镇。出口处,就在墓园里。”


真是太好了,现在雨季还没来临,下水道里不会有太多污水。只要我跟着贝迪,沿下水道来到墓园,我在墓园里掐死他,再把他的尸体随便抛到墓园旁的森林里,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莫龙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和贝迪一起出了镇公所。


绕到镇公所后,贝迪揭开了一个下水道盖子,然后我们钻进下水道,沿着潮湿恶臭的管道向前走了二十分钟,在一个铁盖子下面停住了脚步。


贝迪指着头顶,说:“上面就是墓园。”


我让贝迪先出了下水道,过了一会儿,我也站在了墓园里。环顾四周,墓园里空无一人,我对贝迪说:“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捏紧了拳头,猛地向他后脑挥去。“砰”的一声闷响,贝迪倒在了我面前。


——6


说实话,我这辈子做过不少坏事,但却从来没杀过人。


我该怎么结束贝迪的生命呢?掐死他?我有些下不了手。割断他的颈子?身边没有锋利的匕首。拿石头砸死他?墓园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都找不到。而且杀了他后,尸体与血迹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坟,没有墓碑,坟茔旁摆着一把铁铲,坟前的土壤甚是松软,看颜色也很新鲜,想必坟中的尸体应该还没下葬多久。


很好,我可以用那把铁铲掘开坟墓,把昏迷的贝迪扔进墓穴,再盖上土,就能完美地让他消失。反正这是一座新坟,坟前的土壤颜色很新鲜,即使别人来到这里也不会起疑心。


我赶紧拾起铁铲,发了狂似的挖掘着坟前的新土。我必须立刻完成这一切,然后趁着哈曼镇长收完租前,赶回镇公所的客房里洗个澡。如果镇长问及贝迪在哪里,我只需耸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7


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