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合格的记者

作者:吴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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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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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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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522字

——我很高兴自己的表现,原来面对磨难的时候,我的职业精神和勇气还是会站出来说话的


我又一次碰到了那个公安。


“我们好像经常碰到?”我问他。


“是,这是碰到熟人的天气。”


他说叫他红中就好了,他爱打麻将,有一次在一个红中上,输掉了一顶官职,我问他还打不打麻将,他说还打,类似输掉某些重要东西的事毫无疑问会重演,不过,他无所谓,如果可以的话,他老婆也可以交给别人托管。


他解释,人生就这么点乐趣了。那你呢?他问我。


我说以前是摄影,现在是回忆。


我们找了个地方,聊的越来越多,聊到我差点要把钥匙项链的事和盘托出。我啜着茶闭口不言的时候,他笑了。我又不是傻子。


于是,他拿出了一张照片,说:“这人列入了嫌疑对像。”


我的娘呀,是我哥?!


“最近很乱,你要小心,有几帮人马在为一笔财产争斗。”


他直接指出,这照片上的人是我哥:“他已经来到津口,你可以去找找他。”


我说这是公安的事,还轮不到我。我伸出手,要拿我哥的照片,他不肯,他说我可以带他找到我哥。这就不对了。我再伸手,他给了我烟。


我叫他今晚继续打麻将,指不定我哥就坐在他的对面,他笑了,这事还真说不准,指不定还真要拿我哥换那个我愿意交保释费的男人出来呢。


这次,我在他面前猛抽烟,他还在我面前一个劲地说,这世上什么都可以不信,但一定要相信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爱人民。我想——难说。他又说遇到什么事,一定要找他,他随时在我身边。不知为什么,他这句话我信了。


“你是个好记者,可别生什么事出来,一个球门,只能射一个球进去。”他送我上车时,这么说。


在多个月之后,那个很像毛毛的人又出来了,日光里,他顶着皮帽,着一身黑披风,戴着杏色眼镜,身材高挑,我确定他不是毛毛。这个人一出来就被我和小洛盯上了,我们那时正在在路边买津口麻花吃。


他在山里成片的樱花树中蓦地消失,我和小洛眼前便突兀了这座颇为讲究的以艺术林院为背景的山间别墅。斜坡转了几个弯就看到小院的铁门,那门似乎有机关,但无人看管,一推便开了。这地名很熟,却一下子想不起来。


“这地方我知道。”


“你怎么老跟一些有钱人打交道,你是不是也是个隐藏了真实身份的有钱人啊。”。


“切!”


“切——!你不想回答问题就说切!不好听。”


“噢!”


“噢——!你有想法的时候就说噢!更不好听。”


走到楼下,小洛害怕了。让他一人站着,他又不肯,于是一同去。


我们步入了一楼厅堂,已经看到了地上的血迹,还有一对模糊的脚印,有人已经来过,我的半只皮鞋沾上了血迹。两人的沉默让空气一时窒息起来。


“上楼吗?小洛问,也许凶手是刚才那个人。”


“不是,有这么傻吗?……喂!小洛你说你爸为什么会被你妈叫做“白菜帮子”?说来听听。”我的脚往楼上移了几步,想随便聊聊缓解内心的恐惧。


小洛跟了上来,他回答:“因为他脸很白,头发很长,很乱,而且说起话来阴阳怪气的,白菜帮子最容易长虫子,所以他跟别的女人跑了。”


“呵呵,那跟你很像啊。”


“我才不是,我是津口狗不理包子。”他用纯正的津口话说。


我回头看看这男孩,这张脸被他的好奇和恐惧拉扯着,牵引着,看上去有些变形了。


二楼的墙上贴着大幅油画,画家可以画出丰富、逼真的色彩,油画颜料干后不变色,多种颜色调和也不显得肮脏,这是个油画好手。


我首先看到的是地上用红绸绑了头的蛇皮二胡。


沈倍阳?


小洛大叫了起来:“死了死了。”那声音像被什么齿啮动物咬断了神经。


“他们死了!我们快离开!快报案!”小洛拉扯着我的衣角。


我把这个被恐惧吓坏了的男孩死命地抵压在墙面,几分钟后,他安静下来,还好,为了不发出声音,我们在楼下已经脱去了鞋子,我大胆走近了沈倍阳,他居然还有一口气,我翻看了他的眼睑,他盯着我,我问他:“沈伯,谁杀了你。”


他用很奇怪的眼神望着我,十几年了,他不会记得我是谁,那个当年的我早已经面目全非。


“毛毛在哪?”


……


他死了。他的话让我陷入绝望的沉默中。


现场很恐怖,罪犯丢弃了一根绳索,他们先是被人拷问过,然后才被罪犯用枪打死的。离开前,我抚弄了一遍这间房的所有带锁的橱柜,都不适合我的钥匙。我拉着小洛到了前面那人消失的樱花地里。这里除了花落和花开外,静寂无声。地上连个脚印也没有。


纪录片,毛毛,我哥,死人,谋杀……


我大声呼喊,眼泪终于憋了出来。


骡子把我带到这个地方,我至今还没有被什么事情温暖过,指不定哪天,有人也会发现我被赤裸地丢在废弃的楼道角落,死了,或者被人从房间里强行拖出,穿上束缚衣,塞进精神病医院的车,从此从世上彻底消失。


“我极为怀疑身后有人要把我灭了,没有饿死,反被杀死,这真够刺激,结局没一个好下场,也太冤了。”我抽泣着跟毛毛说。


“搞艺术的,把自己折腾得够惨就是精品。”小洛怪笑道。


小洛也喊:“你们在哪?你们到底在哪?”


小洛神情严肃而焦急,这表情很嘻哈,声音打颤,听起来阴阳怪气,怪可笑的。我们俩呆坐了半天,我摸了半天眼泪心里空荡荡的,甚是无趣,于是,下了山。


我不报案的原因不想细述,总之,我不认为政府能帮上我的忙,我更信任自己的命运。


从案发现场回来后,我常失神,被小洛拍我的脑袋,他喊:“喂,红灯都过了,你还站这干嘛。”


可不是。


卢家大院在这个片区显得分外突出,因为最大的樱花林就在卢家院子的后山。我对病后出院的瑾子说她应该多在家里待待,因为她的家非常美,后院栽种了傲雪的樱花。


日本是个钟情薄寒的国度,春来有游园,夏日的松脂香,秋后落日归去了,冬天被满树的樱花包裹着。可惜日本人始终逃脱不了他们的性格缺陷——虽然日日悉心于日常和微情,却在缓慢中不乏残忍的生存竞争游戏。这点,我可以从瑾子身上看到,哪怕她生活在中国,她骨子里显然是个纯正的日本人。


把瑾子安顿好。一直看着她在满树樱花的摇曳中渐渐睡去,在小区里被人谋杀的牙医所住的68号院就在对面不远,我决定自己去探个究竟,兴许能发现些什么,总是沉默着沉默着,这种气氛也会死人的。


出门看见小洛远远地在雪地里晃荡,我悄悄绕进了68号院的后门。进去就知道“惨了”!那种阴森跟我小时候的鬼屋差不多,还好,院内种了大团大团黄色的菊,一闻很香,顺手别了一朵在头上,站在满庭花簇中,时光几乎要流走,差点忘记自己要做什么。


屋内比想象中整齐,看惯了一些家庭的显摆,像这个男主人这样生活的这么简单而条理清晰的,算少见。他中意我们中国的红木家俱和青藤椅,茶具是整套的青花瓷,但这两样都不是上品,高尔夫球丢了一个在角落,看得出,他的趋众心理很强,却都不擅长。


他的两个儿子都高大俊美,和小洛不同,小洛闲散惯了,生就是吃软饭的,他们更阳光,对前途有追求;接下来,看到他的妻子,一张更大的是他、他儿子和沈倍阳的合照,背景是津口很有名的一系列山间木屋,名叫“茗先生的房子”,也不知道所称谓的茗先生是何方人氏,可至少是个官人吧,这时代,官人和情人一样,总是越制裁越多,别反感,这就是国情。


这家人跟沈倍阳有关系,也许就是同一个组织里的人。


晃神中,屋子里的电话骤然响起,瞬间把我带入恐惧。


“喂?”


“喂!“小洛的声音。


“你跟踪我?”我一边接电话一边拿起照片,照片中那个男孩的脖子上也挂着一根跟我一模一样黑金项链。对于他们组织上视为至宝的信物,难道到了津口可以像纪念品一样的到处散发?


后脑吹来一阵轻风,猛然回头,小洛已经立在窗外。


“你疯了,真疯了。”小洛哇哇直叫。“是不是你杀了他?”


“你电影看多了吧。”


小洛指着照片里的男孩说:“他叫大猫,是青帮里的人。”


我惊诧地看着他。


“我亲眼看过公安把他带走,你知道他怎么脱身的吗?”小洛很得意地讲述:“他吞了刀片,看,就像这么长的一小截。”


“为什么?”


“用透明胶带缠好,看见条子来抓的时候,就吞进肚子里。”小洛一伸脖子:“政府不想赔钱,让他自己看医生,就溜啰。反正出了医院一拉肚子刀片就出来了。”


“你怎么会知道?”


“他带人去砸夜场的时候,我就在里边啊,我就在他的旁边嘢。咦,他可真酷,他如果像我这样出来勾富婆,可以赚很多钱。”小洛擤着鼻子说。


“估计他不想像你一样折寿。”


“你是不能专搞黑帮调查的,哪有女人到你这年纪不好好打扮赶紧骗个男人嫁掉的?”


这话可真气着我了,比病里周瑜还让我吐血三口。


我叫他赶快离开。


“呀呀!三千年怨妇诞生了。”


“我呸!”


小洛说我本来就约好了他去干点啥事的,怎么我又忘记了,草!关于这点,我本来早就想对他说些什么来着,想想,还真忘了,像我这种容易忘记过去的人,怎么市场上不搞点指导书之类的。


从森马别墅区68号院出来,说去吃津口狗不理,就去吃了。一拿就三笼,怪怪,小洛这个小气鬼,今天要了三笼,我问为什么,他说他有打折票,于是,两人大吃。大吃之后,一付款,店小二说不打折,问原因,说没原因,我草!商家也耍流氓,我们上帝还怎么活。走出店门,好傢伙,几个黑衣的人就冲进了店,一个门口卖烫面炸糕的老太婆急忙忙地收摊走人,我问老婆婆,她说:要打架了。


“为啥?”


“要钱嘛。”


“那不给钱呢?”


“我……就不给钱啊,我最多就是逃跑。呵呵。”老婆婆边推车边跑。


正好带了相机,我想冲进去拍几张,被小洛拦住。切,我是记者,我怕谁。记者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记录。


里面果然砸得一塌糊涂。带头的人是个穿红衫的年轻人,在里面吆喝,吆喝完,店老板塞了一包钱给他们,一群人这才走了出来,一个小弟屁颠颠地跟在红衫的后面一口一个老大。


“别叫我老大!我现在还养不起你,等我养得起你,你不叫我老大都不成!”红衫还不高兴。


店里的伙计看见我拍照,要打我。


“别打!该打的不打,不该打的,你非要打,他们砸的时候,你躲哪去?让她曝光,管她记者还是老百姓。闹成大事才好。”


“老板,要不要报警。”


“报个屁,十分钟抓进去,三分钟就出来,局子是他家。”


“那……”


“记住这些人,他们都是你大爷,下次,你再说错话,我们这个店干脆关门算了。”


可惜,我真遇到了麻烦,那帮人不知道谁看见了我在拍照,抢走了我的相机,衣服也被扯破了,还好小洛几乎尖叫:“她的是卢达家的!是卢大商会长家的!……”他们总算将信将疑地让我滚,我滚地很快,我对环境的适应性很强。那些人的眼睛打起架来都是带血气的,果真吓人,难怪这样可以弄到钱,也难怪做黑社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凶一凶,吓一吓,打几个人,我个怪怪,钱就来了,多好赚。


我流了血,不过,我觉得没啥,也许我本身就想做个传奇。不过,旦凡人生与传奇沾了边的,那么完了……,后面跟着不是省略号而是一溜记者,他们比谁都对人生更有先知先觉。


我很高兴自己的表现,原来面对磨难的时候,我的职业精神和勇气还是会站出来说话的。


我跟骡子就没法硬气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说他心爱的相机被我玩完的事,我问他要不要赔他,这相机有些年头了,起码打五折,他非不同意,他从相机的优良构造、为他创造的不菲成绩和革命同事般的深厚友情说起,足足说了一个小时,他说因为丢了相机而犯了心痛病去医院检查治疗的病历就有厚厚的一尺。


他说我扼杀了他的唯一思念,从此以后,他再不会有思念了。


除非……用我的心去换。


草!求爱就早说嘛。


他最后才说:想念我,拍完青藏高原的藏铃羊就回来。


“回来”这两字,让我有些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