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作者:古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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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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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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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734字

跟周宛告别后,之夏问辛唯:“回学校吗?”


辛唯摇头:“我回家。你先上车,我看你上了车再走。反正我家不远,附近也很安全。”


之夏看她一眼,没有应答。辛唯心头一凛,这双眼睛仿佛有种洞悉一切的力量,实在太可怕。只是她辛唯也是沙鸥一号女主角,她微笑着和之夏对视,神色间全然是大姐姐一般的关怀。


等了很久公共汽车没来,之夏说:“我打车回去得了。你也不要老陪我。”看着她上了车,车子开远,辛唯松了口气,立刻打个电话:“我完事儿啦,你到车站接我好不好?”


对方自然答应。她轻轻地笑着,说:“那一会见。”又拨了一个电话:“妈妈,我是唯唯。嗯,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了,我和之夏刚从周宛家出来,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学校,我还是跟着回去好了,我明天早上再回来。嗯,知道啦,我会小心的。”


见过周宛之后,辛唯为自己感到庆幸。在她就要被湮没之前,遇到了陈卓。


他们俩谁也没有提过未来。辛唯却很放心,陈卓是值得信赖的,他一定会给她一个交代。


她站在路灯下,心里充满了温情。她对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她出生在这个城市,又随母亲远走他乡。这一刻她突然想,她小时候是不是来过这里呢?父亲是不是牵着她的手呢?


家里父亲的旧照片已经找不到了。想来是母亲怕触景伤情。但是辛唯记得父亲的样子,高大英俊,笑起来十分爽朗。


“爸爸,保佑我能跟陈卓在一起吧。”她在心里默默祈祷。


陈之夏当然不知道辛唯会不吃一堑长一智。她的眼神犀利仅仅是天生的而已。对于辛唯要回家看母亲,她不疑有他,因为印象里辛唯的确是个极孝顺的女儿。


她坐在出租车上,对那个多嘴司机的叽里呱啦充耳不闻。路灯一盏一盏后退。她也想起了童年。那个时候陈卓还没有自己现在年纪大,曾有一次带着自己出来吃夜宵,坐公共汽车坐错站了,只好打的回去。到了地方才发现钱没带够,还差五块,幸好那司机喜欢之夏可爱甜美,也没做计较。


当然那不是这座城市。可是每座城市的夜色都是一样的。每次看到华灯初上,一个城市笼罩在灯光里,之夏都会特别感触。


每一盏灯都是一个故事。她却觉得自己像一个幽灵,在故事和故事之间的黑色地带穿行。


车子到了校门口,她下车走进去。经过校学生会的楼门口,忍不住看了一眼。窗户黑黑的,她从前爱去的办公室没有灯光。


她绕道去买零食,却远远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心头一动,往阴影里一站。


真是成习惯了啊,她自嘲地想,跟老鼠似的。


简行一跟顾瑛白走在一起,神态十分熟稔,又不是情侣间的亲密。越是如此,越显出暧昧的张力。


之夏怎么会忘记,简行一那性格,天生就容易跟人暧昧。


亲眼看到他真的继续前行了,之夏心里空落落的。她本来以为自己会有更激烈的情绪,就好像他们刚分开的时候一样,可是也没有。


她对自己放下心来。


第二天她给丛恕打电话,丛恕说:“你来我家玩儿吧。我爸妈都不在。对,我今天回家来住,我家昨天有亲戚来,我回来陪吃就顺便住下了。他们今天去度假村,就我一个人。陆桥老乡来了,容容跟着去度假村,我一个人可无聊了。这不是欺负我腿脚不方便吗?”


之夏想起自己还肩负着要帮周宛签名的重任,就过去了。出宿舍楼的时候听见前面女生抱怨:“我那根簪子很漂亮,我男朋友从云南带回来的,哪里买得到一模一样的?唉,我就放在水房不到十分钟。”


之夏别过头,掌心起了汗。不知道是谁,跟她有一样的毛病。这偌大的女生楼里,整日里笑语晏晏,花团锦簇,却有那么多无法诉诸于口的秘密如地下河流在黑暗里交错流淌。


丛恕一个人在家里唱卡拉ok,专挑女生的歌唱,自己笑得快疯了:“我学得像不像,像不像?”


“无聊。”之夏给他一个大白眼,起身活动活动腿脚。


他家的书房有个大大的书案,洁白的宣纸铺在上面。之夏进屋去看书,顺便看书房里挂的字。丛恕拄着拐杖跟进去问:“写得好不好?”


之夏抿了抿嘴:“很好。不过太超脱,跟这个恕字倒不相衬。”她一直记得当初第一次介绍的时候,丛恕说:“不是树林的树,是宽恕的恕。”那个瞬间,他格外得成熟稳重。


“再写一副给你看看。”他说。


“你不唱歌了?”


“我一个人唱太没劲了。”


“要不我加入你?”


“别!”他心有余悸地大吼,跳过去拉了张椅子支好左腿,撸了袖子开始研墨。之夏站在案边抬头看他即使不笑也神采飞扬的样子,心想他父母让他学毛笔,大概是要让他静心的缘故。


丛恕沉着地写字,却觉得旁边一双大眼睛骨碌碌地直转很让人心浮气躁。他把笔一放,墨汁溅在手指也不介意,笑嘻嘻地问:“这个如何?”


之夏低头一看,纸上写的是“一夏之”,颇有几分淋漓狂放的意味。


“一夏之什么?”之夏好奇地问。丛恕无辜地说:“没想好。”


之夏微笑,手指轻轻地抚过纸边:“那以后想好了要写完啊。”


“你来写两个。”他把笔递过去。


她挨着他站好,问:“写什么?”


“随便。”


她想了想,用小楷写道:“xxxx年十二月三日,晴。我到丛恕家做客,他唱卡拉ok,很可怕。”


丛恕看她用毛笔郑重其事地写下ok两个字母,笑得差点被口水呛到,也顾不得反驳后三个字,一把抢过毛笔,写道:“xxxx年十二月三日,晴。misschencameovisime”歪着脑袋扬扬得意地问,“怎样,我这几个英文字母有没有点魏碑的意思?”


之夏大笑,又抢过毛笔写道:“xxxx年十二月四日,晴。丛恕吹牛闪了舌头。”


丛恕写:“xxxx年十二月五日,阴。陈之夏8746。”


“8746是什么?”


“被气死了。”


“切!”她刷刷地写了几个字,如行云流水一般煞是好看,又像中文又像英文,丛恕挠头:“这是什么?”


“火星语啊,你不懂的。”之夏转身手一抬,笔尖软软地划过他的额头,因为蘸墨太饱,墨汁顺着他的鼻梁流下。他呆呆地站了一会才想起来用手去抹,自然是整张脸都花了,气得乌拉乌拉怪叫。


等洗了脸出来,丛恕气也消了。躺在沙发上对之夏说:“我们开始记日记吧,挺好玩的。”


“你啊,总是想起一出是一出。”她才懒得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所以只是笑着不答应,反而跑到电视柜前翻找光碟,“我想看大片。”


他笑嘻嘻地看着她,心头软乎乎热烘烘,好像刚出炉的新鲜奶油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