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到来,微暖天光

作者:乐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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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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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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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278字

1、谁是谁在合适的地方遇见的合适的人


我叫微暖。住在卡兰街最中心的一座楼栋里。


之所以这么笃定我住的楼就是位于卡兰街的最中心处,是因为无所事事的我,曾经在这里来回的走过。从卡兰街的最西头走到我住的楼,需要一千三百二十八步半;从卡兰街最东头,亦是如此。


不差分毫。


不差分毫的还有每天下午五点半,苏明亮骑着他破旧的单车在楼下等我,身上斜背着一把电吉他。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在苏明亮的单车上晃荡着我细细的小腿,确切的说,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开始靠在酒吧里驻唱养活自己;这么多年,我已经学会怎样晃荡我的小细腿才能看起来更加写意更加抒情,却学不会对酒吧里喧嚣的人群奉献半分微笑,依旧冷着脸自顾自的唱。


苏明亮说,任何人看到我的腿,绝对不会想到这两条小竹竿会支撑着这么一颗大脑袋。苏明亮还说,嗳,微暖,你是不是小时候喝劣质奶粉喝多了,喝成大头娃娃了呢?


这个时候,我总会在单车后,冲他伸出我罪恶的小手,在他的胳膊内侧最疼处不温不火地掐一把。当然,我的行为也导致了很多“惨祸”的发生。


其中有一次,我们撞到了树上,苏明亮撞掉了一颗牙齿,我撞得轻度脑震荡,以至于伸出巴掌就觉得自己长着六个手指头,而苏明亮长着四条眉毛俩嘴巴;还有那么一次,我们撞到了一头拖着板车进城的骡子身上,苏明亮那张标致的巴掌脸就直直地贴在骡子屁股上,小骡子被非礼后,拉着板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造成了非常混乱的交通堵塞。那一次,我和苏明亮还上了本市的电视新闻。


那天半夜,从酒吧出来,苏明亮将我送回住处,指着电视上对着镜头傻笑的自己对我说,他说,微暖,你看,我这个人总是运气不好,碰骡子都碰屁股!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说,他总是不能在合适的时间或者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譬如在十七岁的时候,他遇见了我;而彼时的我,却正喜欢着一个叫何慕的男子。


2、偷来的奶油布丁和温暖


我一直记得何慕这个名字,一直一直的记得;就像我总是在冬季到来的时候,不停地吃那种叫做柚子的水果一样。


何慕说我是那种偏执成狂的小孩,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态。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专心地整理文件,细长的手指搁在眉心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我喜欢他的名字。何慕,何慕,因何而慕?仅仅因为青葱如水的年纪,够单够薄够挥霍么?


我喜欢上这个男子,是因为我曾经偷过他风衣口袋里的一只奶油布丁。其实,我希望那是钱包,可是,它不是,而只是一只奶油布丁。


就在我要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男子他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以为他会将我奚落甚至暴打一顿,对此,我早已习惯。可是,他没有。他看着我,看着我瘦瘦的四肢和大大的脑袋,细长的单眼睛闪过一丝怜悯的光,温柔的嘴唇轻轻舒展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就放开了手。


这是我做小偷以来遇见的第一个没有对我动手的人。


何慕一直不知道,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后,就像一个细小的影子,一直跟到他回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或者心思,我只是知道,这个男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暖。


一种可以让我流泪的暖。


3、冰摩卡和你发呆的眼


遇见何慕的时候,我只有十四岁,细细的四肢,大大的脑袋,像埃塞俄比亚饥饿的儿童。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偷过东西。我将从何慕那里偷来的奶油布丁带回家给奶奶,我说这是今天我工作得好,老板奖励我的。


奶奶的脸笑得几乎开出了花。她并不知道,这些年,我从外面带回家的所谓的工资,其实是我偷来的。而我常常鼻青脸肿地回家,也并非因为不小心跌倒了,而是偷东西被人给抓住给揍的。


后来,我跟何慕熟悉了,何慕问我,为什么要偷东西呢?


我很乖地回答,因为我需要钱。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的脸浮上了淡淡的红。那时,我的眼前放着一杯何慕给我点的冰摩卡,七分苦三分甜。


何慕就对着我发呆。


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我却清晰地记得,那一天,那杯苦苦甜甜的冰摩卡和年轻的何慕发呆的眼。


所以在酒吧里驻唱这么多年,很多人都说,那个叫微暖的女孩歌唱得不错,可是唱歌的样子太难看,好像在发呆一样。


何慕,你知道吗?


我唱歌的时候,之所以发呆,是因为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你。因为你,我才决心不再做小偷,因为一个小女孩突然知道了在好看的男人面前为此自卑、为此脸红。


而对于一个没有读什么书,而且没有什么资本和阅历的女孩子,想要生活是多么艰难。我做了两年的杂七杂八的工作,十七岁那年才知道,自己有一副好嗓子可以依赖。


就这样,我在一家又一家的酒吧,唱着别人的歌,想着自己的心事。


4、我最纯白的年华和你有关


苏明亮一直说我是一个“色”胆包天的女孩。因为,在跟踪何慕后的第二天清晨,我就跑到他的楼下,一直等他出来,像一团影子一样跟在他身后,跟着他去他工作的写字楼。然后下午再等他出现,跟着他摇摇晃晃走回家。


或许,对于很多人都很难理解,这个陌生男子当初的放手,对于我这样的女孩来说,是怎样的恩遇和温暖。


很多日子里,我一直是何慕的尾巴。


偶尔,他会发现我,我就匆匆地躲到树后。何慕还是走到我身边,他说,嗨,小家伙,还想吃奶油布丁是不是啊?


我看着他明亮如星的眼睛和唇角淡淡的笑纹,心中荡开温暖的波纹。我拘谨地摇摇头,一直盯着自己的脚趾,黑亮的发落在颈线间。何慕温柔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如同暖融融的阳光一样,我不抬头也能感觉得到。


苏明亮曾经问我,微暖,如果何慕去写字楼工作的时候乘公车,而不是步行,你会不会追着公车跑啊?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


是的,我会追着公车跑。


那些年少过的时光,我们曾经那么执拗地喜欢着,单纯而执着。没有目的,只为心愿。


何慕是我的心愿,从十四岁到十七岁。


他带着我吃过很多东西,甜筒、圣代、奶昔……那时的他以为,我一直一直得跟在他的身后,只是为了吃到那些甜甜腻腻的零食。


他当我是一个孩子。


仅仅是一个孩子。


而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心存善意的男子。


直到十七岁,我开始在酒吧里唱歌。某一天,我攥着赚来的第一笔钱跑遍整个批发市场买了一双俗艳的高跟鞋,然后一翘一翘地走到何慕面前,我喊他,何慕。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闪过一丝迟疑,经久难息。


记不得是谁说过,高跟鞋让女孩子长大。可能就是在那一刻,何慕从我的眼睛里读出了别样的感情。


所以,那天何慕没有请我吃甜筒,而是带着我在路边一直一直地走,直到我的脚疼不已。何慕告诉我,他说,微暖,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


当时,我傻乎乎地冲着他笑。我喜欢听他说话,喜欢他声线的清澈透明。可是,我却忘记去体味,他的话里的意思。


5、或者烟或者酒或者思念的味道


苏明亮说我抽烟的样子很难看。


我明白,他不喜欢我抽烟的样子。我也不喜欢。我也喜欢我指甲干净的样子,对着阳光,总有种很轻透的感觉。


可是不是戒不掉烟,而是戒不掉思念。


我第一次见到何慕抽烟,也是十七岁那年。那是何慕告诉我,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的那句话后的第三天。


那一天,在酒吧,何慕喝得烂醉。我从台上走下,将他扶回家。出租车上,何慕一直喊一个女子的名字,绵亦,绵亦。


对于绵亦,我有很深的印象,她是个漂亮的有着尖尖下巴的女子,她漂亮的下巴仿佛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可以划破人的心脏。


她是何慕的女朋友,我也知道。


何慕曾经对着我们开玩笑,他说,绵亦,绵亦,你知道吗?很久之前,我答应给你买果冻屋里你想要的那颗奶油布丁的,可是,被微暖给拿去了。


我低着头吃水果,不肯看何慕,也不肯看绵亦。对于暗藏心事的小孩,总觉得自己是见不得光的影子。


后来,何慕同绵亦出现了裂痕,非常非常深的裂痕。因为漂亮的绵亦泡吧的时候,认识了一个非常有钱的男子。这也是何慕到酒吧借酒消愁的原因。


那天,我将何慕送回家,他躺在沙发上,手边拿着一只烟,烟火在黑暗处,明明灭灭。仿佛一夜之间,他的下巴便堆上了沧桑的青色。我看着他发呆的眼睛,有种血色的味道。


我的心不可遏止地疼了起来,冲他喊,我说,何慕,你不要伤心,你就是给我一堆钱,一火车的钱,我都不会拿你做交换!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绵亦。何慕,我喜欢你。


何慕愣了一下,转头,温暖的掌心抚过我的发,他说,声音嘶哑,微暖,你是小傻瓜。然后他又吐了一个烟圈,整个瞳孔都变成血红色,他淡淡地笑,说,何慕,你也是傻瓜。


那一天,在何慕的卧室里,我们吃了很多很多的柚子。


何慕说,微暖,你知道吗,柚子是所有水果中最能象征爱情的,因为,吃起它来,用的是那种掏心掏肺的方法!


我没有吭声,一直在掏啊,掏啊,掏尽每一瓣果肉。


6、爱情好像一条奇怪的绳索


住在卡兰街后,我一直在冬天到来的时候,像松鼠一样,贮存上一堆柚子。每天半夜里,一个人傻乎乎地吃,不辨滋味。


吃柚子的方式真的就像有些爱情的方式一样,惨烈。


我总是一刀将它劈成两半,然后张着手指,一瓣一瓣地将果肉撕出来。


爱情也是如此,总会在仓惶之间将你的心劈成两半,然后你将自己的感情掏心掏肺地祭祀于人前,也未必修得成正果。


好比何慕对于绵亦,我对于何慕,苏明亮对于我。


爱情好像一条奇怪的绳索。何慕说,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所以,当绵亦不再是他在这个城市的眷恋时,他大病一场后,就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还记得他收拾行囊离开的那天清晨,阳光很灿烂。


他给我打电话,说,小家伙,你这几个月跑哪儿去了,鬼影都不见一个……他说,哦,我也不跟你多说了,住院住的,成穷人了,电话费都没了。


然后,他扣下了电话,我耳边一片忙音。


7、有这么一只胖胖的虾在饭盒里冲着我笑


苏明亮的车子,很多年都是这个模样,一直不曾换掉。倒是他给我盛饭的保温钵不知道换了多少个。


苏明亮做得一手好菜。我经常盯着他的手看,我想知道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一双手,既可以弹出那么优美的旋律又可以做得一手好汤好菜好滋味。


苏明亮的手指也很纤长,但是我不喜欢他留着指甲的样子,尽管我明白,这是为了弹吉它所必须的,我仍然忘不掉何慕那双手,很干净,指甲也剪得很漂亮。


苏明亮说,他一直想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子,有这么的千般好,让我这样念念不忘。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吃他给我做的油焖虾,那些肥胖无比的虾在饭盒里,似乎正对着我欢畅的笑。


我闷着脑袋吃,不肯说话。


何慕说我是那种偏执成狂的小孩,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态。我看着饭盒里的那只微笑的虾,就流泪了。


有很多时候,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就是那盘中红透了的虾,经过火的痛,油的苦,却为了合得上自己喜欢人的胃脾,不辞奔命,甘之如饴?就是成了盘中餐,也是微笑的姿态。


苏明亮看着我流泪,就拍拍我的脑袋,说,傻瓜啊,你看你,从我最开始遇见你的时候,你就这么没出息的样子。


8、我曾在你的病床下那么没出息的哭泣


苏明亮说得不错,他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我确实特别没出息。


在马路上,被一群人给殴打,鼻青脸肿的模样。


苏明亮当时之所以会注意到我,据他说,他当时看到一四肢细细,脑袋大大的物体在地上晃动,他以为出现了什么外星球的移民,就跑过来看看,结果看到了不成人形的我。


他说,微暖,你永远不知道,当时我的心,就在看了你一眼后,呼啦啦地被撕开了。


呼啦啦地撕开了。是苏明亮对我说过的最动听的情话。


那天,是他将我从人群中带走,在他的摩托车上,我的脑袋沉沉地靠在他后背上,脸肿得跟巨无霸汉堡一样,血不停地从伤口中流出来。


苏明亮将我带到医院,包扎伤口。他问我,你为什么要去偷啊?你有手有脚的,干点什么不好?


我的眼睛肿成了缝,看不清这个对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小青年,嘴巴也肿得跟肥肠一样,但是我还能歪着嘴巴说出话,我说,因为我需要钱。


是的,我需要钱。


我无比无比地需要钱。


因为此时的何慕正躺在医院里,脑颅内出血,正在死亡线上转悠。


这小子太傻了,不就是一个绵亦么?有什么好不死不休的?他非要跑去为自己争一个曲直是非,所以,绵亦的新欢,小财神爷一恼羞成怒,就让手下一帮小喽罗将何慕这个傻瓜打得不成人形。当我走进医院,医生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他们说,给钱吧,给钱我们就救死扶伤。


我飞奔回何慕的房子,找到了存折,却看到了存款为零。他曾说过,他的钱都交给了绵亦。


所以,没有钱的我,只好跑到别人店里去重操旧业,偷。


当时的我,是多么鄙视这个字眼啊。


可是,我手上的钱也不过千元,根本救不了何慕。从小的苦难经历让我明白,就是我哭死在医院里,那些白衣天使也不会看我一眼的。


所以,我就在此偷窃,可是我的手艺生疏了,被人捉住,然后在人潮汹涌的街上,我像一只没有尊严的老鼠那样,被一群人围殴。


那天,我从苏明亮那里离开时,苏明亮问我,你要去干吗?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继续偷。


苏明亮一巴掌把我按在桌子上,另一只手却迟迟不肯落下。


后来,苏明亮这个傻孩子,不问缘由地给了我一把钱。他说,这是我的血汗钱,他说,我知道你是走投无路了。你拿去吧。


因为苏明亮,何慕得到了治疗。


何慕从手术室出来后,一直昏睡不醒,我就躲在他的病床下,偷偷地啜泣。


十四岁那年,他给了我一片阳光,让我决心不再偷东西;十七岁那年,同样是这个男子,让我忘记羞耻,再次偷东西。


后来,我又跟苏明亮借了几次钱,我说,等我恢复“人形”我继续回酒吧唱歌,就是拿一辈子去换,我也一定将他的钱还清。


也是因为不断借钱满足我的“狮子大开口”,苏明亮的摩托车换成了一辆破旧的单车。


9、是谁的到来,让这里天光一片


何慕清醒后,我就没再去医院,我怕他看到我那副丑样子,心里难过。


何慕曾经打电话给我,问我,微暖,那些钱是你给我付的么?你赶紧过来,我打电话给我父母,让他们还你钱。


我就装傻,我说,你把我卖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我说,大概是你家绵亦给你付的,那小妖精可能心亏。


何慕就一声不吭地挂断电话。


其实,我知道,何慕的老家在偏远的农村,家里非常贫穷。这也是绵亦离开他的原因之一。这小子,哪里有钱来还我啊?


何慕离开那天给我打电话,我怕自己说多了会掉眼泪,所以,我说,我这几个月在谈恋爱,当然没时间去找你啦,好了,不说了,不说了,我男朋友吃醋啦。


所以,当时的何慕就顿了一下,说,哦,我也不跟你多说了,住院住的,成穷人了,电话费都没了……


很多年后,我都在苏明亮的单车后坐着,吃他给我做的菜,听他弹的曲儿。我想,或许,再过一些时间,我就会忘记那个叫做“何慕”的男子的名字。忘记那只偷来的奶油布丁。


长大了后,就不再像傻瓜,不敢去期待有那么一天,谁的到来,让我的眼前一片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