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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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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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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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810字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它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什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什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象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什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什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它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什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