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终于来了!江歌妈妈起诉刘鑫:贱人,就该用法律来治

发布:2018-10-25 11:32 · 文化

日本法庭判决的细节,当时人证词的真伪,我们已经无法确定。

但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那就是刘鑫在回国之后,非常想要把这段不愉快的经历忘记。

她拉黑了江歌妈妈,染了头发,在微博上PO了新照片,要“重新开始生活”。

她以不提供证据威胁江秋莲,让她停止传播“伤害自己和家人的不实信息”;

她从来没有提过,也始终不承认,江歌的遇害,自己也有相应的责任。

她就像一个闯了祸的小女孩,不敢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于是只能逃;

直到她受到网民和舆论波涛汹涌的指责,自己的利益和形象受到损害,才迫于无奈地站出来面对大众;面对失去女儿的江妈妈。

但在与江秋莲的会面中,镜头里的刘鑫,有的只是闪烁和前后矛盾的言辞,有的只是唯唯诺诺的对不起,和挤出来一样的眼泪。

这一天终于来了!江歌妈妈起诉刘鑫:贱人,就该用法律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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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的正义

在江歌离去的700多天里,刘鑫并没有收到来自法律的惩罚;

不管江秋莲在镜头前如何批判,网民在网络上如何讨伐,案件中如何曝出各种疑点,刘鑫依然坐实受害者的身份,雷打不动。

而近日,江秋莲决定起诉刘鑫,从法律角度来讲,也将遇到诸多问题。

从目前来说,针对刘鑫在案件上的控诉,集中在几个争议点,即是“刘鑫有没有锁门?”、“刘鑫有没有递刀?”“刘鑫有没有作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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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算以上的答案全部为“是”,我们或许依然无法对刘鑫追究刑事责任。

杀人者是陈世峰,策划动手都是他一个人,而其本人已经被日本检方判处20年有期徒刑。没有任何明确证据表明刘鑫参与了杀人。

如果刑事责任无法追究?那么民事呢?

可以。江歌妈妈可能会从以下几个角度发动民事诉讼:

第一、针对刘鑫没有做出赔偿行为而做出诉讼。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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