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新政策!

发布:2023-11-21 08:25 · 狛治

近日,2024年度节假日安排新鲜出炉,君呼也为军人准备了这样一份休假解释!

2023年1月1日,《军人休假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规范了军人的年休假、探亲假以及规定的事假、病假、产假、护理假等。

2023年9月10日,正式施行 《军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法》,新增了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

现役军人可以享受的假期有:

1、婚假:10天

君呼解释:只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结婚的军官、军士,都可以享受10天婚假;义务兵和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按照规定“不得申请结婚”,故而也不存在享受婚假。

2、护理假:30天

君呼解释:《军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规定》(军后卫〔2016〕439号)第四本条明确:男方为军队人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现行的《军人休假暂行规定》仍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男方(军队人员)护理假30天。

3、年休假和探亲假:年休假与探亲假采取“基本假期+增加假期”形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情况,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至60天不等。

年休假、探亲假基本假期为:

年休假:现服役(含工作时间,下同)不满20年的,每年为20天;现服役满20年的,每年为30天。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未婚(离异、丧偶),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30天。已婚,与父母(含配偶父母,下同)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20天;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0天;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5天。

4、女军人产假:产假生育子女的产假为180天;在西藏地区工作,以及在其他省区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为308天;怀孕不满120天流产的为15天;怀孕满120天流产的为42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第3个及以上子女的,在规定产假基础上,再延长产假15天。

5、病假:病假当年请病假天数,服现役不满20年的、累计90天以上;服役满20年的、累计120天以上,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当年请病假天数分别累计超过上述天数三分之二但未达到上述天数的,年休假、探亲假假期减半。

(0)
写评论
相关阅读
作品评论

暂无评论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意见邮箱:yuanyeer@hotmail.com

Copyright(C)2017-2025天使文档 ALLRights Reserved 天使文档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