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思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40
|本章字节:9854字
“什么原因?”“我爸以前是军人,在广西边境排雷,某一次不小心出了事故,意外炸死了他的一个战友,那个人是他最铁的哥们儿,那年底就准备结婚了。出事以后,新娘子就受了很大打击,开了煤气自杀,后来被救活了却成了植物人。我爸很内疚,一直在医院里照顾她。他不忍心我妈跟着他受苦,让我妈妈离开他,我妈却死认这个理。一直到我高中毕业,那个植物人离世了。整整18年,我爸终于解脱了来看我,我妈也等到了他。我去北京上大学,他们来看我,下了飞机,却在机场高速上出了事……”
“真遗憾……”杜辰叹了一大口气,语调有些哽咽。“嗯,所以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很珍贵的,总想多出去走走、多看看外面的世界,才不枉此生。”他说得如此平静,语气平缓,仿佛事情早已过去。可仔细想来,这也仅仅是几年以前的事情而已。他说得不动声色,杜辰却忍不住红了眼眶。“你哭什么呀?”高魏忍不住心疼起来,他可害怕女孩子哭了,“来,给你擦擦。”杜辰接过纸巾,一言不发地擦掉眼里的泪水。后来他们都没有再说话,两个人慢慢地走在校道上,很舒服地走着,像是两棵安静的树,根须却在暗地下缠绕在一起。不知不觉就走了好久,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高魏一看表,两点多了,要去车站了。“我要走了,下次再来看你。”他很认真地说,对这个女孩他突如其来地用心。
“要不我送你去车站吧。”杜辰说,潜台词就是——我想多陪你一会儿。高魏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太实在了,不像很多女生一样耍心机、玩暧昧、搞若即若离,只是为了抓住对方的心。“你是女生,怎么能让你送我,一会儿你还得自己回来。”“现在是白天,有什么关系,况且,我也不是小孩子了。”
高魏突然笑了:“我就觉得你还是个小孩,不就是才上大学没多久,能老到哪儿去。”
“我心理年龄可是很老的。”杜辰不服气。“人总要经历很多事心理年龄才会老,你不像是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人啊。”
高魏说。
“谁说的,”杜辰嘴硬,想起何欣的话,“我可是经历过两次恋爱的人啊。”“是吗?”高魏上下打量着她。她不像是谈过恋爱的人,也不像是会撒谎的人,高魏突然间有些不舒服起来,他必须承认,他潜意识里是希望她没有谈过恋爱。
“对啊,一次是我爱他,他不爱我;另一次是他爱我,我不爱他。”“那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没有呢。”
“为什么?”“我爸从来不准我谈恋爱。”杜辰脱口而出,“他说那些……嗯……影响学习。”高魏在心里乐了,却没有揭穿她那个谈过两次恋爱的小谎言。“要不你送我到校门口吧,别跟我去车站了,我还得回去拿个行李,就在培训中心的宾馆里。”杜辰想也没想就跟着他往宾馆走。高魏打开门,杜辰更是想也没想就进去了。培训中心的宾馆都是小单间,她一眼就看见房间里的被子没有叠。杜辰见不得东西不整齐,顺手就要替他叠起被子来,高魏赶紧过来抓着她的手臂拦着她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这不马上就要走了嘛。”
她回过头问了他一句:“高魏,那你其他行李都收好了吧?”话音刚落门砰地一下关上了,高魏抓着她的手猛地撒开了。
两个人四目相对,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收好了。”他回答,语调有些颤抖。高魏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早已经不是小男生了,27岁的年纪,在社会上打拼过,见过的女人也多了,除了初恋他真的没有这样为一个女孩心跳过。杜辰脸上也有些不自然的表情,她怎么也没想过她不过第一次见这个男人,怎么会就跟着他来宾馆了?可他一定不是那种不安好心的男人啊,一定不是。为什么会这么确定呢?杜辰自己也茫然了。
高魏从她眼里看出了一丝的故作镇定,他也明白杜辰在想什么,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个包从柜子里拿出来:“快走吧,我要赶不上车了噢。”
杜辰顺从地跟着他出来,锁门的时候,高魏凑过来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下次,不管谁用什么理由你都不能跟着来宾馆,不论男女。”
杜辰点点头,脸却红了,耳边似乎还弥漫着他说话的气息。
培训宾馆到校门口的路很短,两个人都像是比赛似的,走得慢极了。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杜辰把那本书塞到他手里:“送给你吧。”高魏接过来,看着她说了声:“谢谢。”他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的眼睛像是一潭清澈的湖水,纯净得让人想融化在里面。
“怎么了呀?眼里有东西吗?”杜辰纳闷了,忍不住用手揉着眼睛。“哎,别揉。”高魏一下就抓着她的手,“手脏。”她的皮肤很滑很细腻,像是小孩子一般,高魏的手因为整天在户外摆弄摄影机而有些粗糙,碰触到她的皮肤时竟然有一种眷恋的感觉。他抓着她的手竟然有些不想放开。
杜辰看着他,低着头浅浅地笑着。整个世界都好像停止了转动,高魏依依不舍地对她说:“我走了啊,你自己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我知道。”杜辰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要记得回来。”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
上了回省城的汽车,高魏突然间想到这件事。当他确定了这件事之后,他开始长久地注视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完全没有入高魏的眼睛,他竟然开始想念杜辰了。
在高魏看来,想念和想是不同的,他可以想很多事情,想着第2天的选题是不是可以通过,想怎么把风景拍得漂亮,想台里的车马费什么时候可以报销,想洗衣机里泡了好几天的衣服是不是洗过了……但他很少想念什么东西,就算是手里的那本《一生要去的50个地方》这本书,他当时也仅仅是想起而已,如果被别人拿走了,他也不会为其动容。而当你对某个人某件事甚至某个东西由想开始变成想念的时候,你就会动了拥有她的欲望。
这一切,也恰恰是因为想念,因为你开始害怕失去。高魏翻开这本书,再次从头开始翻起。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恋上旅游这件事的呢,大概就是像杜辰那么大的时候吧,6年多以前。那一年他的父母刚刚过世,每当寒暑假同学们纷纷回家的时候,高魏就会背起书包买上车票踏上旅行的道路。那时候他没什么钱,有时候甚至只是自己骑着自行车走,走到哪儿算哪儿,困了就躺在路边睡一会儿,反正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时候也去远一点儿的地方,像是大三那一年的暑假,高魏就用攒了挺长时间的钱去了趟新疆,他仍记得自己站在大戈壁前心中澎湃的壮阔感。
大自然总是让人陶醉的,也养成了高魏漠然对待身边人事物的习惯。也许高魏身上那种男人特有的傲气和冷漠就是在那几年的时间里养成的,在他看来,大部分的事情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高魏大学学的是音乐,录音工程。他妈妈生前是一个大提琴演奏家,搞艺术的人总是有些执念,这些执念旁人无法理解无法洞穿,所以对于母亲在婚姻这个问题上的选择,高魏没有怨恨,他唯一怨恨的事情就是“等待”。据说姥姥对当兵的父亲本身就不满意,在结婚这个问题上十分为难母亲。母亲“等”到了姥姥的同意,却面临着更为令人绝望的处境,父亲不愿意母亲和他一起背负愧疚,而母亲还一直等着。那些年来,母亲的苦苦“等待”让高魏心痛不已,而最后父亲和母亲重逢又是悲壮的美好。能够相逢也是好的,能够一起魂归天堂也是好的。
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迷上摄影的吧。高魏记得拿到第一台完全属于自己的相机时的那种兴奋,之前一直只是拿着系里的相机拍摄,总有些不那么顺手。为什么会那么迷恋拍照呢,甚至是毕业了之后压根没有找跟录音有关的工作,直接去报社当了摄影记者,然后再自学了电视摄影,进了电视台。
“留住最美好的瞬间。”这是高魏贴在办公桌上的一个条子。他迷恋瞬间的美丽,非常迷恋,所以他喜欢摄影,只有摄影可以把瞬间留住。也许那时候高魏没有意识到,他的这两个习惯本身就是矛盾的,他习惯了流浪,习惯了漂泊,却又眷恋着美好的瞬间。换句话说,高魏是脆弱的,他比谁都渴望温情,可那时候他没有家人,没有亲人,他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奢望温情而已。
杜辰当然是不了解他的,她只是站在校门口看着他走远,然后有些感伤地回到宿舍里坐在床上胡思乱想。她是那么地喜欢暗自胡思乱想这件事,在没有遇到高魏之前,杜辰唯一迷恋过的男生就是王力宏。1996年的时候,王力宏在大陆还不是很红,知道他的人也并不多,可是杜辰喜欢他喜欢得都要疯掉了,他那两张并不为人所知的专辑《情敌贝多芬》和《如果你听见我的歌》她都有收藏,是她拜托父亲在台湾的朋友带过来的正版专辑。她把王力宏的照片贴在墙上,非常花痴地幻想着自己能够与他见面、与他相识,然后暗自编造各种可能的过程。但是杜辰在感情的唯一上是有些极端的沉溺的,等到后来王力宏出了《公转自转》这张大红大紫的专辑后,满大街的女孩都为他疯狂时,杜辰突然间觉得自己不再爱他了,就是这么奇怪。
而这一份感情在开始的阶段就充满了浪漫,杜辰是高魏一直向往的女孩,单纯的、宁静的、美好的,有着干干净净的脸庞,又黑又长的头发,一笑起来就让人觉得阳光明媚;高魏也是杜辰一直欣赏并且会特别注意的男孩,高大帅气,充满了男性气概,才华横溢。
那个时候高魏还住在单位的宿舍里,电视台的宿舍条件还是很好的,高魏自己一个人住一室一厅的房子。他睡在客厅里,小单间被他布置成一间暗房专门用来弄照片,当然还放有一台并不好用的电脑,用来剪辑视频。
回到宿舍,高魏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动也不想再动了。眯着眼睛躺了一会儿后突然听见暗房里似乎有声音,他挣扎着跳起来,走到门口刚要开门,从里面钻出来一个人,高魏吓了一大跳,忍不住抱怨:“妈的,你吓我一跳!”
里屋的男子是高魏在电视台的同事,栏目制片人麦克。他跟高魏是哥们儿。高魏这人忘性大,怕单身宿舍钥匙丢了找不到麻烦,就放了好几片备用在麦克那儿,麦克没事儿就当一回不速之客来窜窜。
麦克比高魏早半年进电视台,跟高魏半路出家搞电视不同,麦克是从大学就开始学电视的,摄影器材自小就开始摆弄。打小就有摄影机的人,家里肯定是富裕的,麦克的父亲是省委宣传部的部长,掌握着全省媒体,把麦克塞进电视台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麦克的摄影技术自然是没得说,但与高魏如此迷恋摄影不同,他只是爱好,不像是高魏要用他来谋生,他混到了制片之后就很少拿摄影机和照相机。麦克常常自言:心态不同啦,机器再好也是冷的,比不过人温暖。言下之意就是还是找媳妇比较重要。
至于麦克为什么叫做麦克,那也是有两个简单原因的。第1是因为他嗓门实在是很大,很像是拿着麦克说话;第2,麦克的高中是在美国念的,刚出去的时候他还是个叛逆少年,自诩英文名就是microphone。在美国待了3年,度过了最叛逆、最青春年少的时期,然后再回国内念的大学,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些因素在麦克身上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他开始安分了,他看惯了欧美的放肆生活之后开始渴望回归传统,所以他就特别看不习惯高魏渴望流浪四方的人生哲学。
麦克靠着门看了他一眼,“切……”他听着高魏抱怨也不管他,自顾自地走到沙发上坐下来:“你总算回来了,在大学里有没有艳遇啊?”
“没有啊,在电视台待惯了,看美女都看烦了,哪儿还会有艳遇啊?”一边说着这话一边想起了白白净净的杜辰,“你倒好,怎么又跑来暗房里了,你不是不打算再弄设备了吗?”
“是啊。我是不打算再弄了,但是你这一走不就人手不够了嘛。”高魏说:“我怎么没觉得我自己那么重要啊。”
麦克耸了耸肩膀,表示无奈状,“你这不是故意得瑟吗!”说完往沙发上躺下,感觉后背被什么东西硌着了,伸手一摸,正是那本《一生要去的50个地方》。
“哎,你别乱翻。”高魏要过去抢,这不抢还好,一抢,麦克就觉得他心里有鬼了:“你也太天真了吧,多大年纪了还看这种旅游指南书,某人还说过这些书都是在放屁。”
翻着翻着,麦克就翻到了最后一页:“哟,还不见不散呢。”高魏抢过来,一眼就看到了杜辰娟秀的字体——不见不散,他心头忍不住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