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1)

作者:约翰·密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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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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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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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908字

在代议制政府中,我们已经看到它最完善政体的理想类型,所以就人类的任何一部分来说,一般其进步程度越高,就越适合采用这种类型的政治形式;一般其发展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这种类型的政治形式。但是一国人民对代议制政府的适应性,与其认为是决定于他们在人类一般尺度上所占的位置,还不如认为是决定于他们具备某些特殊的必要条件的程度,所以这个观点并不是普遍正确的。但是,人们的一般进步程度和这些必要的条件如此密切相关,以至于两者之间的任何不一致都会被当做例外而不是法则。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在下降的系列中,代议制政府完全不容许到达哪一点上,也许是由于它本身不适合,也许是由于另外某种制度特别适合。


首先,代议制政府和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一样,在它不能持久存在的场合,也就是它达不到第一章中列举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场合,就必然是不适合的。这些条件是:(1)民众必须愿意去接受它;(2)民众必须愿意而且能够做为保存它所需要的事情;(3)民众必须愿意而且能够履行这一政府形式加诸他们身上的义务和职能。


人民有接受这种代议制政府的意愿,只有在一个开明的统治者或者是取得了统治这个国家权力的一个或数个其他国家,打算作为恩赐提供给他们这种制度时,它才会成为实际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对各个改革家来说几乎是不相干的,因为,除了说这个国家的舆论还不在改革家们掌握之外,倘若对他们的事业不能提出别的反对意见的话,他们就能立即并且恰当地回答说把舆论拉到他们这边正好是他们所要实现的目的。当舆论真正与人民这一意愿相反的时候,舆论所反对的通常是社会要发生变化,而并不是代议制政府本身。相反的例子也是曾经有过的,比如宗教上对限制特定家族统治者的权力表示反感的事。但是,一般说来,不管是君主的还是人民的,消极服从的原则只会意味着服从现有权力的意志。假如在有可能尝试引进代议制政府的情况下,对它漠不关心或者不能理解它的方法和要求,而不是断然的反对,这种障碍是可以料想到的。


然而这些障碍和实际的反对同样严重,而且有可能同样不容易消除。在多数情况下,在原来消极的状态中形成积极的感情,比改变积极的感情的方向要更难些。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代议制政体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爱慕,就几乎没有希望来保持这种政体。在每一个国家,行政是直接和公众打交道的政府行使直接权力的部门,个人的希望和恐惧主要是指向它的,而政府的恐怖和威信以及政府的好处,也都是主要通过它来向公众表现的。所以,只有当负责制约行政的各政府机关得到本国有效的感情和舆论的支持时,行政才没有办法迫使他们屈服,或者把他们撇在一边,并且有把握能获得对他们做出这种行为的支持。当人民在代议制遇到危险时随时准备为它而斗争,是维护代议制度永久性的必要依靠。倘若过低地估计这一点,代议制根本就很难站住脚,即使能站住,一旦政府首脑或任何能集合力量发动一次突然袭击的政党领袖愿意去冒少许风险来取得绝对权力的话,几乎可以肯定它会被推翻。


以上这些认识是有关代议制政府遭到失败的首要两个原因。而人民缺乏履行代议制政体中那些属于他们的职责的意志或能力是第三个原因。当只有一小部分人或没有人对国家一般事务产生形成公共舆论所需的必要程度的兴趣时,选民将更多地把选举权用来服务于他们自己的利益,或是自己所在地区的利益,或是和他们有关系的人如他们所依赖或依附的人的利益。在这样的公共感情状态下,控制着代议团体的这些人大多会把它完全作为为自己谋出路的手段。倘若行政的力量比较弱,国家就会因为单纯的争夺职位陷入混乱;倘若行政的力量比较强,它就通过分赃来安抚代表或其中能制造麻烦的人的少量代价使自己变成专制政府;然而实行全国代表制所产生的唯一一种结果却是:除了真正进行统治的人以外,还多了一个由公众供养的议会,而且牵涉到议会的那一部分人的弊端都是根本无法消除的。


然而倘若弊病就到此为止,为了获得代表制(即使是名义上的)不是确定不变的伴随物——公开和自由的讨论,付出这种代价也是值得的。例如a,在近代希腊王国,构成代议制议会的主要成员是猎取官职的人们,尽管他们对好的政府很少有甚至完全没有直接贡献,也缺乏能够去缓和行政的专横权力,但是却能保持住民权观念,并能够大大有助于存在于该国家的真正的出版自由。但是,这种好处完全依赖于与这一人民团体同时存在的世袭君主。倘若不是竞相博得主要统治者的欢心,而是让这些自私且贪鄙的派系去争夺那个主要职位,就肯定会像西班牙属美洲那样导致国家处在长期的革命和内战状态之中。不断涌现的政治冒险家将交替着实行不合法的、属于非法暴力的专制政治,但此时,代表制的名称和形式除了能阻止专制政治取得安全和稳定外,无法获得其他的效果。然而这种稳定和安全是仅有的能够减轻代表制的弊病或是实现它的不多的好处的存在。


以上是说明代议制政府不能长久存在的一些情况。另外的一些情况是说明代议制政府也许能存在,但是某种其他的政府形式却能够更可取的。这种情况主要有:人民为了取得文明上的进步,有些事情必须要学会去做,有些习惯要努力去养成,然而代议制政府对于这些习惯的养成可能是一种障碍。


这些情况中最明显的一种是前面提到的人民必须要学会的文明的第一课,也就是服从。当一个种族在同自然和邻近种族的斗争中一直受到膂力和勇气方面的锻炼,但还没有安定下来永久服从一个共同首领时,他们就不太可能在自己团体的集体管理下养成服从的习惯。这样从他们之中产生出来的代议制将仅仅只能反映出他们自身的骄纵和不服从。这个议会因此将会拒绝授权给对他们的独立性加以旨在改进的限制的所有做法。这样的部族逐渐变得服从文明社会的首要条件通常是通过战争的需要和军事指挥中必备的专断权力。他们愿意服从的唯一上级是军事领袖,有时还会有某个被认为是上通神意的先知,或是被认为具有无法想象的力量的魔法师。后两者虽然可能掌握暂时的权势,但由于那只是属于个人的权势,所以很少会引起人民普通习惯上的变化。要想产生这种变化,除非像穆罕默德那样既是先知,同时又是军事首脑,又被宣布为新宗教的武装传道者;或者有军事首脑们同他的势力联合在一起,并把后者改变为他们自己统治的支柱。


人民在具有和上述缺点相反的缺点,也就是极端的消极被动和随时准备


a写于带来巨大益处的1862年革命之前,这次革命主要是因人民对腐败统治制度的憎恶和政客的普遍道德败坏所引起的,它为迅速进步的人民创造了建立真正立宪政府的好机会。屈服于残暴之时,同样不适用于代议制政府。如果这样屈从于人物和环境的人民得到了代议制度,这些人民必然会选择暴虐者来作为他们的代表,他们身上的枷锁将会因为这个表面上有望将它减轻的新办法而变得更加沉重。相反地,也有许多民族已经借助中央权力逐渐摆脱这种状况。中央权力所处的地位使它成为地方专制者的敌人,并最终成为地方专制者的征服者。然而最重要的是,这种中央权力仅仅就是一个人。例如法国历史中从休·卡佩特到黎塞留和路易十四的这一连续历史时期就可以作为这种进程的例子。甚至是当国王还没有他的主要诸侯那样强大的时候,他也被法国历史学家公认,从中央权力只有一个人这一事实中得到了很大的好处。


所有在地方上受到压迫的人们,眼光都朝向他;他是整个王国寄托希望和值得信赖的对象;与他不同,地方上的统治者只是在有限的区域内才会具有力量。全国各地反对不断出现的直接压迫者的人们都要在他手下寻求避难和保护。他逐渐占到上风的过程是缓慢的,但是那是相继利用那些单独提供给他的机会的结果。因此,那一状态就是可靠的了。并且,随着这一过程的完成,社会中受压迫的那些人也消除了屈服于压迫的习惯。国王的利益所在是用一切分散的努力鼓励各地农奴从领主控制下解放出来,并把他们置于直接从属于他自己的地位,因此形成了数量众多的只服从国王的社会。与邻近城堡中的领主的统治比较,服从远处的君主本身就是一种自由,因为君主长期以来由于其所处的地位,使他不得不作为他曾帮助实现其解放的那些阶级的同盟者,而不是统治者,来运用他的权威。就这样,中央权力在原则上专制但在实际上一般很有限的时候,它就成为了帮助人民通过必要的进步阶段的主要手段,然而真正的代议制政府就很有可能妨碍到他们进入这个阶段。俄罗斯帝国农奴解放目的的实现,只能通过不折不扣的专制统治或者是一场全国范围的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