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19年创作的一部体现中国作家良知、反映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小说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数千农民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大量种植蒜薹,结果蒜薹全部滞销,县政府官员却不闻不问,忧心如焚的农民自发聚集起来,酿成了震惊一时的“蒜薹事件”。'
农民受到乡政府的鼓励种了大量的蒜薹,希望卖个好价钱,但是乡政府各个衙门对外地收购者雁过拔毛,任意对农民征税,阻止农民把他们过剩的蒜薹卖给外乡收购者,又压低收购价格,拒绝收购更多的蒜薹。乡党委书记拒绝和农民对话,农民们愤怒了,砸毁、焚烧乡政府办公室。高马自愿参加暴动,他急需卖掉蒜薹把新娘从她狠心的父亲那里买回来;而高羊和方四婶只是被随大流卷入了暴动,并不很清楚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莫言以“蒜薹事件”为经,以高羊、高马、金菊、方四叔、方四婶的生活经历为纬,深刻地、多角度多侧面地描写了农民这一弱势群体当时当下的生存状态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故事。
小说以“蒜薹事件”为经,以高羊、高马、金菊、方四叔、方四婶的生活经历为纬,深刻地、多角度多侧面地描写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当时当下的生存状态,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故事。并剖析了农村文化的落后、思想的贫乏、生存的窘迫,以及导致“方四叔车轮下惨死”、“金菊上吊自杀”种种悲剧发生的原因。
小说并未按读者习惯的模式来进行叙述,而是从“蒜薹事件”发生后,警察抓捕高羊与高马开始,把高马与金菊的恋爱故事与现实中的高羊被抓、高马逃亡交叉叙述。当读者在扑朔迷离而又生动具体的描写中感受着警察的卑鄙无耻、乡助理的以私循法、县长的渎职害民、税务与工商的营私舞弊的场景中,整个情节的面纱也被逐渐揭开。
警察抓捕的马脸青年被扣在马路边的树上,又被过路的车撞死;蒜薹未卖出,四叔却在归家路上被乡委书记的车撞死;看守所里的所谓的死囚不过是因不公待遇而打人一棍,却被判死刑而且上诉未果最后被执行枪毙;金菊在高马被捕后来到高马四壁空空的家中,带着即将临盆的孩子吊死在高马家的门框上;四婶因老伴横死且未得到公正判决而在冲击县府时放火泄愤,在牢里犯病也未得到相应医治,虽然最后保外就医却因换婚亲家掘了金菊的坟而上吊自杀。只有高羊因为胆小怯懦、逆来顺受的个性而得以在劳改中苟且偷生。其他的蒜农也遭受着法律的“公正判决”。虽然在小说的结尾,上级党组织发现并纠正了天堂县的官僚主义作风,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分,但农民们的穷困与不幸却还是未见到曙光。作者以一位知识分子的良知站在农民的立场,毫不留情地用笔把农民们的辛酸与屈辱描述得淋漓尽致,让读者在惊心动魄的画面中感到到现实的残酷与可悲。
值得称道的是,在作品中,作者虽然写出了有着阿Q式个性的高羊、循私枉法的乡助理、害民扰民的税务工商等各色人等以及让人痛恨的披着共产党外衣而不顾人民死活的县长和县委书记等人,让人感到了时代的沉重,同时也塑造了具有反抗精神的高马,同时,虽然用墨不多,但那个军人出身的郑老汉的儿子在法庭上的辩护,也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其实,那个军人的形象,正是作者的良心,也是千百万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群众的心声。而对那些穷困的百姓,作者也并未一味地肯定,而是写出了他们的愚昧与自私。因此,作者是在批判着现实的黑暗的同时,也在批判着人性的丑陋。作者以他犀利的笔锋,撕开了现实与人性的双重表皮,并把真相赤裸裸地坦露在读者的面前,令人振聋发聩。
天堂蒜薹之歌:莫言,原名管谟业,19年2月17日生,山东高密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自上世纪80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他的《红高粱》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坛的里程碑之作,已经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20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迄今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苔之歌》等,中短篇小说集《透明的红萝卜》、《爆炸》等。另有《莫言文集》五卷。
1981年秋,在河北保定市的双月刊《莲池》第5期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
1982年,在《莲池》第二期发表短篇小说《丑兵》、第五期发表短篇小说《为了孩子》。
1983年春,在《莲池》二期发表短篇小说《售棉大路》并被《小说月报》转载。秋,在
当代著名作家莫言参加文学活动发言照片
《莲池》五期发表短篇小说《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