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发布:2018-10-05 18:55 · 娱乐圈那些事儿

是谁呢?

崔永元在微博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当属电影《大轰炸》。他认为“大轰炸”就是“大欺诈”。

在他的微博中可以看出,他说“一个计划投资8000万元的电影,最后15亿元都不够”。在这部电影中,范冰冰是个客串的角色,但是范冰冰的片酬竟然达到了3000万元。且是通过分拆的方式签订合同,其中1000万元纳税,另外2000万元没有纳税。就这一单“阴阳合同”,范冰冰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网络

再回到那个“4天6000万元”的“阴阳合同”上来,如果有5000万元的合同没有纳税,仅这一笔偷逃了多少的税款?可能要2000万元以上吧。

我们可以试想,影视行业的“阴阳合同”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范冰冰只在电影《大轰炸》里面签订了“阴阳合同”吗?范冰冰可以签订“阴阳合同”,那么“大轰炸”里的其他演员是不是都签订了“阴阳合同”?

这一个个疑问,都需要有关部门的核查清楚,还公众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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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轰炸》肯定不简单

电影“大轰炸”历时8年,肯定是一个不简单的案子。投资方用非法集资款来进行影视投资,是不是在利用电影投资的幌子在进行洗钱或转移资产。主犯成了“红通逃犯”,那么还有在国内的与这部电影有关的人员是不是可以进行调查?

在崔永元的微博中,始终在提到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X子。X子在电影《大轰炸》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是艺人?还是操盘?还是跟班?其夫妇二人在这部电影中,到底捞走了多少钱?网传7.5亿是真的吗?

通过崔永元的微博中能看出一些端倪,其中有一张截图很是亮眼:X子收了7.84亿,付出去3.41亿,净收入4.43亿,之前向长宁退了1.5亿…

普通瓜众,只能单纯的看到影视行业的“作品低俗、天价片酬、偷逃税”等乱象。但是,通过“大轰炸”,是不是更反应出了利用影视投资来进行“洗钱”、“诈骗”的本质?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崔永元微博截图

查税是税务部门的事,相信税务部门查税,也是一个辛苦活儿,可能会遭受到各种阻挠和对抗,因为他们没有强制的权力。如果查税和公安一起办这些复杂而重要的案子,是不是进展的会顺利些?

看看范冰冰案公布的信息中就有这样的表述: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结语:

公众期待范冰冰案只是“影视行业乱象整治中”的一个序曲,期待接下来会有一个一个的“大瓜”爆出来。“4天6000万元”的阴阳合同幕后到底是个什么主儿,公众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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