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刘晓庆开始从商。
即便下海,刘晓庆也与众不同――她息影5年,全身心投入商业。
5年之后,她又重新复出,并凭借《武则天》的轰动效应,在原有的刘晓庆实业发展总公司之后,相继成立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刘晓庆影视制作中心。
眼光独到的刘晓庆,还开创性的创造出了与众不同的片酬获取方式,比如她出演《武则天》,片酬就是15秒广告:将各地电视台的广告报价乘以《武则天》的播出次数,这样得出来的数字可是相当可观。
再到《火烧阿房宫》时,刘晓庆又想到新的挣钱之道,她表示各地的电视台可以免费播出,只要每集支付随片广告时段150秒,如果按30秒广告15万元来算,一集电视剧理论上就会得到75万元。
就像是在演电影一样,刘晓庆在商业上一帆风顺、大获全胜:从房地产、化妆品到投资拍摄电影。
1999年美国《福布斯》大陆富豪排行榜上,刘晓庆排在第45位,她的资产被推测在7000~9000万美元。
刘晓庆的商业目光不仅局限于影视圈,还出版了一本又一本的文学作品,如《我的路》、《我这八年》这两部作品,一经推出销量便迅速攀升,不仅先后被各大报纸连载和转载,还被印成多国文字销往海外。最令人惊叹的是她的第二本自传《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书还一字未动,仅仅是把一个标题给了深圳首次文稿拍卖活动,竟然拍卖了108万元。
108万一个标题,这在中国文学史无前例。
就在一切看似无比顺畅的时候,一封举报信让快速前进的刘晓庆停了下来。
2002年3月底,北京市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称晓庆实业有限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涉嫌逃税漏税等行为,有关部门立即对其展开调查。
2002年5月11日,北京公安机关正式逮捕晓庆公司总经理,也就是刘晓庆的妹夫靖军,并将晓庆公司偷税漏税一案移交检察院。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公安局拘留。
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被依法拘捕,进了“秦城”监狱。
2002年7月25日,新华社向全国新闻媒体发了通稿,主要内容是:刘晓庆因其公司涉嫌偷税,已于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也向全国、全世界播报了这一新闻。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夜之间,刚刚有所平息的“关于刘晓庆”和“刘晓庆案”的话题再度在大街小巷热议。
7月25日以后,刘晓庆的照片和对其偷漏税事件的评论不断见诸报端,以媒体和大众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来看,刘晓庆至少是新时期以来,第一个因为被捕入狱,而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的人物。
由于消息的封闭,很多关于刘晓庆不实的消息传出,香港某报臆测刘晓庆因为全裸检查,内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还有报道出于商业动机直接对刘晓庆进行诽谤。
虽然警方进行辟谣,但悠悠众口如何辟谣?
那一年,舆论对刘晓庆的骂声、叫好声和叹息声,此起彼伏,一点儿都不输给现在的网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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