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1圈是个被文人雅士吹呼得神乎其神的地方,同样也是个被文人雅士看得一文不值的地方”。
这句话大概解释了为什么黄凯芹会选择离开香港乐坛,文化人的傲气是出了名的,这位“港乐诗人”也不负大众赠予他的这个头衔,看他这些年走的路,也明显可以感受到他是一个不愿落入俗套的才华之人。
黄凯芹,至少得深听香港音乐在十年以上的朋友才会了解这号人物。
在港乐的全盛时期踏入乐坛,外形和内在兼具,这样一个几乎没什么缺点的他本该如同时代的许多歌手一样大红大紫,只是奈何全盛时期的他在香港歌坛的尴尬程度同李克勤差不多。
跟四大天王同时期的歌手,可以说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们赶上了香港乐坛辉煌的时期,不幸的是四大天王这个招牌实在太夺目了,遮盖住很多同期实力派唱将的光芒。出道之初正逢“谭张争霸”,整个香港乐坛的注意力几乎都在两位巨星身上,等到“谭张”之争渐渐偃旗息鼓,“四大天王”又被媒体迅速炒热。
比如有“第五天王”之称的李克勤就是其典型代表人物,而黄凯芹的命运跟李克勤如出一辙,两人都有点生不逢时。只不过现如今的李克勤总算是熬出了头,有和谭咏麟一起的“左麟右李”组合,在内地凭借《致青春》里面的《红日》抑或各大音乐选秀节目打开事业第二春,相比起来,黄凯芹没能等来下一个全盛就率先离开了乐坛。但如果把黄凯芹的演艺事业剖析来看,就正如文章开始所说的那样,“傲气”这个词贯穿着他的演绎生涯,音乐事业的发展前提都是以自己乐意为前提。
换句话说就是,没什么事业心。毕竟你看见过谁会舍得推脱造星工厂宝丽金的签约?
1983年,还在读大学,在一场以关爱儿童为主题的创作比赛里初露锋芒,凭一曲《温情》获得季军受到宝丽金赏识。当宝丽金把一纸合约放在面前,22岁的愣头青坚持自己还是学生的身份,要求唱片公司迁就自己的时间。
在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唱歌成名的年代,黄凯芹的这个坚持在宝丽金看来显然很不懂事,直到三年后大学毕业拿着一首《再遇》敲开“ABU亚太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的门,宝丽金二次上门才终于拿下这个愣头青。
最开始,黄凯芹被发掘出道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创作能力。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作为陈百强的超级粉丝,变成像偶像一样会弹会唱会创作的歌手是他职业规划里最重要的一点,所以创作一直以来都是黄凯芹非常看重的一项技能。
出道第一年,为Raidas作词的《倾心》被收录在十首歌词有九首出自林夕之手的专辑《传说》里,《倾心》拿下当年的十大中文金曲,同获殊荣的还有张国荣的《无心睡眠》以及林子祥的《千亿个夜晚》。又凭借个人作词作曲的《伤感的恋人》和《再遇》,首张专辑《Moody》就拿到双白金,比起同年专辑首发销量惨淡的李克勤,他风光无限。
如果说李克勤因唱功被封“行走的CD”,那么就音色的质感来讲,黄凯芹是可以担当得起“静立的黑胶”这一称号的。
天然的文科生忧郁属性似乎也刻进了他的声音里,独树一帜的演唱风格犹如春雨里洗过的太阳,红尘里那些似真似假的感伤情事,从他声音里透出一种深深浸透的无奈。清冷,飘逸,感伤,落寞,却又透着丝丝缕缕的浪漫。歌声醇厚而深情,弥漫着九十年代独有的温馨与怀旧。
但相比于创作而言,声音还仅是大红的次要条件。
此时的宝丽金正签约着谭咏麟张学友,作为一个入行没几年的新人,自然没可能得到太多的资源倾斜。但他还是创造出被许多资深港乐迷奉为经典的《伤感的恋人》,还有被林若宁评价“角度奇绝”“场面难堪到谷底”的《情深缘浅》,自然也少不了在内地风靡一时、已成为全体7080后集体回忆的《晚秋》。
《晚秋》改编翻唱自许建强创作的《愿你把心留》,黄凯芹凭借这首歌事业攀上了一个高峰,现今再回头去看,会说他成也《晚秋》,败也《晚秋》。
很多人说某某歌手翻唱得好,但这通常只不过是粉丝夸自家的偶像罢了,究竟翻唱得好不好,要看市场的检验,能卖出去多少翻唱唱片,这才是实打实的依据。
《晚秋》的市场销量让宝丽金看见了黄凯芹的市场价值,也导致了公司对黄凯芹的音乐工作陷入了一个误区,一首又一首像《弯弯的月亮》《涛声依旧》众多已经红遍大街小巷的国语歌被塞到了黄凯芹手里,要求他翻唱。
从商业角度来说,拿已经红了的歌去给黄凯芹唱,省事儿,而且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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